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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19-0030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19-11-18 [ 发布日期 ] 2019-11-18

    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46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大庙石灰岩矿续采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46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大庙石灰岩矿

    续采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渝水许可〔2019〕88号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提交的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46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大庙石灰岩矿续采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编码:2008-500117-30-02-022964)和《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46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大庙石灰岩矿续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46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大庙石灰岩矿位于合川区草街镇大庙村。本矿山为续采项目,由采区、排土场、矿山公路三部分组成。建设规模为2000kt/a。矿区范围内保有(122b+332)水泥用灰岩矿资源储量5423.6万吨,预计可开采储量3748.91万吨。服务年限为19年。

       项目区占地面积为45.72hm2,均为临时占地。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为1483.88万m3;回填量9.32万m3;利用方量1474.56万m3,无弃渣。排土场现有堆渣量约为147.6万m3,后期约85万m3堆渣被再次利用,后期排土场剩余堆渣量约为56.53万m3。矿山续采至2038年结束。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5.72hm2。项目总投资105875.4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4489.2 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5.72hm2。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经审核,该项目水土保持静态总投资1305.60万元,其中:主体已列802.8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502.79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14.32万元,植物措施4.10万元,监测措施397.56万元,施工临时措施20.20万元,独立费用38.15万元,基本预备费28.46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在后续施工阶段,应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合川区水利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合川区水利局备案。

       (六)每年3月底前向我局、合川区水利局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七)请你司接到本决定后尽快向市水土保持监测总站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我局、合川区水利局的监督检查。

       (八)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或者需新设弃渣场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

       (九)在项目投产使用前,请你司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在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后,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1.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46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大庙石灰岩矿续采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doc

           2.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46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大庙石灰岩矿续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doc


    重庆市水利局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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