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取水许可申请(项目编码:2020—500112—46—03—157282)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和《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渝府令第158号)的相关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我局作出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悦来水厂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悦来街道合力村,供区范围包括空港保税片区、空港工业园区—木耳片区、江北机场、两路片区、鹿山片区、中央公园片区、翠云片区、悦来滨江片区、鸳鸯片区、园博园片区、礼嘉片区、大云片区、照母山片区、大竹林片区、石马河片区、大石坝片区、观音桥片区、人和片区、新牌坊片区、回兴片区、寸滩片区、江北嘴片区。水厂一期工程于2012年竣工验收,供水规模20万m3/d;二期于2015年竣工验收,供水规模20万m3/d;三期于2019年竣工验收,供水规模40万m3/d;四期扩建工程主体已完工,供水规模40万m3/d。水厂总供水规模120万m3/d。
二、取水水源及取水量
根据《悦来水厂(一二三四期)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同意悦来水厂(一二三四期)从嘉陵江干流取水。
规划水平年2030年,水厂(一二三四期)年取水量为29200万m3,嘉陵江原水经提水泵站、输水管道至水厂。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根据《悦来水厂(一二三四期)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意见,取水口断面多年平均可供水流量为1829m³/s,供水保证率满足97%的设计要求。
据水质监测报告,取水口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标准。
四、节水评价
节水评价内容基本齐全,节水指标的分析评价基本合理,原则同意节水评价结论。
五、其他要求
(一)你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定额,采取有效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做好用水统计工作。
(二)你单位应按《重庆市取水计量规范化管理技术要求》(渝水资〔2023〕20号)规范取水计量设施选型、安装、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取水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并将取水计量数据实时传输至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重庆)。
(三)本工程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应及时向我局报送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相关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四)若本工程取水量、取水地点、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较大变化,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五)本工程取水许可决定下达后,由我局负责取水许可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请你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附件:悦来水厂(一二三四期)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6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翔宇;联系电话:023—88707092)
附件
悦来水厂(一二三四期)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5年12月31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送审稿专家评审会,两江新区水利局、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会上听取了项目业主关于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和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对报告进行了认真评审,评定等级为合格,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于2026年2月10日提交了《悦来水厂(一二三四期)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经专家组复核,认为修改后的报告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等技术要求,可作为取水许可的技术依据,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悦来水厂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悦来街道合力村,供区范围包括空港保税片区、空港工业园区—木耳片区、江北机场、两路片区、鹿山片区、中央公园片区、翠云片区、悦来滨江片区、鸳鸯片区、园博园片区、礼嘉片区、大云片区、照母山片区、大竹林片区、石马河片区、大石坝片区、观音桥片区、人和片区、新牌坊片区、回兴片区、寸滩片区、江北嘴片区。水厂一期工程于2012年竣工验收,供水规模20万m3/d;二期于2015年竣工验收,供水规模20万m3/d;三期于2019年竣工验收,供水规模40万m3/d;四期扩建工程主体已完工,供水规模40万m3/d。水厂总供水规模120万m3/d。
二、水资源论证等级及范围
《报告书》提出的论证等级确定为一级基本合适。
分析范围为两江新区、北碚区;取水水源论证范围为工程取水口断面河段以上嘉陵江流域,重点分析北碚水文站至工程取水口断面河段以上嘉陵江流域;取水影响范围为工程取水口至嘉陵江与长江汇合口的嘉陵江干流;退水影响范围为悦来、九曲河、肖家河、两路城南、两路城北、石坪、唐家桥、唐家沱等污水处理厂退水的影响范围。
《报告书》确定的分析范围、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取退水影响论证范围基本合理。
三、水平年及供水保证率
《报告书》确定现状水平年为2023年,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基本合适。城市供水保证率97%,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四、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
《报告书》对区域水资源量及其时空分布、水资源质量、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基本合理。
五、节水评价
《报告书》节水评价范围、现状节水水平评价与节水潜力分析、主要节水目标、节水指标等成果基本符合相关规程规范及节水要求。
供区2030年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净定额150L/人·d,工业增加值用水定额8—11m3/万元,城市管网漏损率8%,基本满足《重庆市第二三产业用水定额(2020年版)》等相关要求。
节水评价结论基本合理。
六、用水合理性分析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各区县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47号)等,本水厂取水量与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是相符合的。
《报告书》提出的供区需水预测指标及需水量预测成果基本合理。《报告书》提出的工程从嘉陵江取水,解决供区生产、生活用水的水资源配置方案基本合理,2030年取水量29200万m3基本合适。
《报告书》取用水合理性分析基本可行。
七、取水水源可靠性论证
据《报告书》推算,取水口断面多年平均可供水流量为1829m³/s,供水保证率满足97%的设计要求。
据《报告书》,取水口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满足取水水质要求。取水口河段河岸稳定性较好,取水建筑物型式满足供水要求,取水口高程满足泥沙淤积和供水、生态取水等的要求,取水口设置基本合理。
《报告书》提出的取水水源可靠的结论基本合适。
八、取退水影响分析
据《报告书》,悦来水厂工程设计取水流量为13.89m³/s,仅占取水口断面多年平均可供水流量的0.76%。基本同意《报告书》关于本工程取水不会对取水口上下游其他取用水户造成不利影响的结论。
据《报告书》,本工程供水范围内有8座污水处理厂,2030年总处理规模为132万m3/d,能够满足供区污水处理需求。
退水影响分析的结论基本合适。
九、水资源保护及管理措施
运行期水环境保护措施、水生态保护措施、水资源监测站网管理措施、生态流量保障措施等基本可行。
十、建议
项目法人应加强取水口河段冲淤变化监测,确保本工程取水安全。
专家组组长:
2026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