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城市水源水库管理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市梁平区盐井口水库工程项目取水许可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308—500155—04—05—252687)和《重庆市梁平区盐井口水库工程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我局于2023年8月9日受理该申请,并于8月11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质量评定等级不合格,专家组不同意通过技术评审。因不满足许可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对重庆市梁平区盐井口水库工程项目取水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请你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核实有关情况后再按程序报批。
你单位如不服本通知的决定,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市政府或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重庆市梁平区盐井口水库工程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3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杜明格;联系电话:023-89079070)
附件
重庆市梁平区盐井口水库工程项目
水资源论证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2023年8月11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重庆市梁平区盐井口水库工程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书》)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梁平区水利局、项目法人重庆市梁平区城市水源水库管理中心和报告编制单位重庆仙盛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的代表及评审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及与会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各位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为不合格,不同意通过技术评审,《报告书》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内容不满足《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相关技术要求。
二、项目概况介绍不清,与水资源论证相关的工程布置设计缺失,水库功能需复核。
三、论证范围不合适。
四、设计水平年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清,需水量需复核。
五、项目用水量核定与水库功能不吻合,水资源量有误,取水可靠性需复核,取水影响论证需补充。
六、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相关内容有缺失。
七、节水评价分析不充分,评价表缺失。
专家组组长:
2023年8月15日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梁平区盐井口水库工程项目取水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