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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3-00181 [ 发文字号 ] 渝水许可〔2023〕47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26 [ 发布日期 ] 2023-06-28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渝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西门自来水厂取水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渝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市渝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西门自来水厂取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项目编码:2304-500111-04-05-700438)和《重庆市渝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西门自来水厂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和《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政府第158号令)的相关规定,对重庆市渝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西门自来水厂取水工程取水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重庆市渝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西门自来水厂取水工程于1997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设计供水规模3m³/d201210月完成提标改造后设计供水规模仍为3m³/d,取水许可批复水量980。本工程供区为大足城区龙岗—棠香组团,主要涉及龙岗街道、棠香街道,由西门水厂和清明桥水厂联合供水。由于大足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供区内需水量增加较快,为缓解供区用水矛盾,通过深挖西门水厂供水潜力,2025规划水平年取水量增加至1130

二、取水量及取水方式

根据《重庆市渝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西门自来水厂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同意重庆市渝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西门自来水厂取水工程分别从上游水库及濑溪河干流取水。

本工程包括取水泵站、输水管线、净水厂、配水管网。取水水源为上游水库和濑溪河干流,上游水库从坝址左岸取水塔取水,经已成管道输水至西门水厂取水泵站旁的调节池后汇入配水井;濑溪河干流地表水流入同一配水井,经预处理后利用取水泵站提水至净水厂。西门水厂取水泵站采用单级双吸泵提水,水泵电机24台(每组一用一备)。

规划水平年2025年,本工程年取水总量1130,其中:上游水库718,濑溪河干流412

取水方式为蓄水和提水。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据《报告书》,在设计保证率下,上游水库年取水总量占年可供水量的74.1%;濑溪河取水泵站取水量占上游水库—取水泵站区间年可供水量的16.5%,在满足其他用水户用水及灌溉用水的前提下,能够满足工程取水要求。

据水质监测报告,上游水库和濑溪河取水泵站处水质基本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四、退水方式

本工程退水主要为厂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供水管网终端用水户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大足区污水处理厂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处理后排入濑溪河。

五、取退水影响

基本同意本工程取退水影响分析结论。

六、节水评价

原则同意对节水评价及节水指标的分析评价。

七、取供水计量

你单位应当组织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退)水计量和在线监测设施,本工程提出的节水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等应与本工程同时投入使用;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落实并安装数据传输设施,确保工程取(退)水计量信息的系统接入。

八、取水工程核验

鉴于本工程为已建工程,你单位应在本许可印发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九、其他要求

(一)若本项目取水量、取水地点、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较大变化,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二)你单位应加强节水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减少输配水管网漏损量。

附件:重庆市渝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西门自来水厂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3626日        


(联系人:杜明格;联系电话:02389079070


附件

重庆市渝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西门自来水厂

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3517日,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重庆市渝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西门自来水厂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书》)专家评审会,大足区水利局、重庆市渝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发水利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专家组会前详细审阅了《报告书》,会上听取了项目法人关于项目情况的介绍及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对《报告书》进行了认真评审,评定等级为合格,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提交了《重庆市渝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西门自来水厂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经专家组审核,提出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重庆市渝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西门自来水厂取水工程为已建工程,设计供水规模3m³/d1997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201210月完成提标改造后水厂设计规模仍为3m³/d,批复的取水许可水量980。供区为大足城区龙岗--棠香组团,主要涉及龙岗街道、棠香街道,供区由西门水厂和清明桥水厂联合供给。由于大足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供区范围内需水量不断增加,为缓解供区用水矛盾,通过深挖西门水厂供水潜力直至满负荷运行,规划水平年2025年取水量增加至1130

本工程包括取水泵站、输水管线、净水厂、配水管网。取水水源分别为上游水库及濑溪河干流,上游水库从坝址左岸取水塔取水,经已成管道输水至西门水厂取水泵站旁的调节池后汇入配水井;濑溪河干流地表水流入同一配水井,经预处理后利用取水泵站提水至净水厂。西门水厂取水泵站采用单级双吸泵提水,水泵电机24台(每组一用一备)。

二、水资源论证等级及范围

《报告书》论证工作等级确定为一级基本合理。

《报告书》分析范围为大足区,重点分析濑溪河上游片区;取水水源论证范围为濑溪河上游片区;取水影响范围为上游水库供水范围以及濑溪河干流取水口以下至与化龙溪汇河口之间河段;退水影响范围为大足城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以下濑溪河大足区智凤龙水保留区。

《报告书》确定的分析范围、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取退水影响论证范围基本合理。

三、现状水平年和规划水平年

《报告书》现状水平年确定为2021年,规划水平年确定为2025年,基本合适。

四、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

《报告书》对区域水资源量及其时空分布、水资源质量、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基本合理。

五、节水评价

大足区现状水平年2021年城镇居民生活人均日用水量为131.7L/·d,规划水平年2025年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取100L/·d;现状水平年2021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3.22m³/万元,大足区现状工业节水水平较高,2025年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仍采用3.22m³/万元;2025年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下。节水指标基本满足《重庆市第二三产业用水定额(2020年版)》及相关规程、规范和管理要求。

六、用水合理性分析

本工程符合《重庆市大足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重庆市大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修订)》的相关要求。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9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各区县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47号)、《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渝水〔202292号),大足区2021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1.8060亿2025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1.8300亿2021年用水总量1.4716亿m³,满足用水总量控制红线指标要求;2025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余量0.3584亿,本工程2025年新增取水量0.0150亿,小于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余量,满足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管控要求。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本工程新增取水量也同时满足濑溪河上游片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管控要求。

《报告书》采用分项用水量指标法对受水区进行需水量分析,基本可行。工程供水服务范围内2025年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100L/(人·d),道路浇洒及绿地定额取值2.0L/m2·d,管网漏损率10%,未预见水量10%,符合《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及《重庆市第二、三产业用水定额(2020年版)》(渝水〔202156号)等要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3.22m³/万元符合《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渝水〔202292号)要求。

2025规划水平年,设计供水规模3m³/d,供水量1095,考虑水厂自用水量35后,本工程年取水量1130

本工程用水合理性分析基本合理。

七、取水水源可靠性论证

《报告书》采用玉滩站为依据站,经计算,上游水库多年平均来水量2054,濑溪河干流西门水厂取水泵站处多年平均来水量4486(扣除上游水库来水量)。通过径流调节计算,在设计保证率下,上游水库年取水量占年可供水量的74.1%;濑溪河取水泵站取水量占上游水库--取水泵站区间年可供水量的16.5%。两处取水量在满足其他用水户用水及灌溉用水保证率的前提下,能够满足工程取水要求。

上游水库和濑溪河取水泵站处水质均为地表水III类水质标准,取水水质满足工程取水要求。

本工程取水口处地质条件良好,运行至今基本稳定,岸坡无滑坡或失稳现象,建设项目取水口设置可靠,取水口设置基本合理。

《报告书》提出的本工程取水水源可靠的结论基本可信。

八、取退水影响分析

本工程取水水源分别为上游水库和濑溪河干流,规划水平年取水总量1130,其中:上游水库718,濑溪河干流412。上游水库坝址处多年平均径流量2054;扣除上游水库天然来水量后,濑溪河干流取水泵站处多年平均径流量4486。水厂取水充分考虑了原有取用水户取水情况及基本生态用水,故工程取水对区域水资源、水功能区、水生态系统、第三者影响较小。

规划水平年2025年,西门水厂退水包含净水厂区退水和供区用水户管网终端退水。净水厂区退水包括净水厂生产废水退水和厂区生活污水退水;管网终端用水户退水主要为供区用水户生产生活污水退水。

净水厂生产废水退水主要来自水厂自用水产生的退水,包括滤池反冲洗水、沉淀池排泥水和排泥污水等。净水厂生产废水退水量35.0m³/a,经厂区一体化设备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厂区生活污水退水量631m³/a,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大足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放。供区用水户管网终端退水量748.98m³/a,退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大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濑溪河。

西门水厂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退水总量749.04m³/a。大足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7.5m³/d,根据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委出具的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的相关证明,能够满足退水要求。本工程供区退水已全部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大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濑溪河大足区智凤龙水保留区,工程退水对水功能区、水生态、其他取用水户影响较小。

《报告书》提出的本工程取退水对水功能区、第三方取用水户影响较小的结论基本可信。

九、水资源保护措施

《报告书》提出的运行期废水处理措施、水资源监测方案和制度、取水计量和废水水质监测、水源水质保护措施、事故应急预案和工程措施基本可行。

      专家组长:    

2023625日              

相关附件: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渝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西门自来水厂取水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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