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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2-00118 [ 发文字号 ] 渝水许可〔2022〕17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09 [ 发布日期 ] 2022-02-09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云阳县新县城肖家湾水厂建设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云阳水利水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云阳县新县城肖家湾水厂建设工程取水许可申请(项目编码:2111-500235-04-01-518021)和《云阳县新县城肖家湾水厂建设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对云阳县新县城肖家湾水厂建设工程取水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肖家湾水厂为梅峰水利工程的配套工程。梅峰水利工程位于云阳县硐村乡,坝址位于汤溪河支流小溪沟的二级支流乾龙溪上,工程分两期建设。2016年底一期工程全面建成,包括梅峰水库工程、青龙嘴渠首取水工程、总干渠长27.228km等。

    肖家湾水厂为已建工程,厂址位于云阳县双江镇道场村4组,水厂规模8万m³/d,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4万m³/d,于2018年1月建成,供水范围主要为云阳县城老城片区、黄岭片区。

    2018年9月,云阳县水务局以“云水务〔2018〕272号”文对肖家湾水厂取水许可申请进行了批复,同意从梅峰水库取水,年取水量986万m³。2020年肖家湾水厂实际取水量1264万m³,已超原批复取水量。根据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规定,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

    二、取水量及取水方式

    根据《云阳县新县城肖家湾水厂建设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同意肖家湾水厂从梅峰水库取水。本工程年取水量1533万m³。

    取水方式为蓄水。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据《报告书》,在优先保证梅峰水库坝址下游河段生态流量及现有取用水户取水的情况下,梅峰水库可满足向肖家湾水厂供水1533万m³取水水量的要求。

    梅峰水库现状水质为Ⅱ类,取水水源水质满足本工程取水水质的要求。

    四、退水方式

    云阳县城污水处理厂现状污水处理能力4万m³/d,2025规划水平年污水处理能力8万m³/d,城区污水量约3.04万m³/d,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后,由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入长江。

    五、取退水影响

    原则同意本工程取退水对水功能区及第三方取用水户影响较小的结论。

    六、节水评价

    原则同意对节水评价的分析。

    七、取供水计量

    你单位应当组织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退)水)计量和在线监测设施,本工程提出的节水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等应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落实并安装数据传输设施,确保工程取(退)水计量信息的系统接入。

    八、取水工程核验

    鉴于本工程为已建工程,你单位应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九、其他要求

    若本工程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附件:云阳县新县城肖家湾水厂建设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pdf

    重庆市水利局                    

    2022年2月2日                   

    (联系人:杜明格;联系电话:023-8907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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