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对重庆市璧山区千秋堰水库工程取水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渝水许可〔2018〕80号
重庆市渝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重庆市璧山区千秋堰水库工程《取水许可申请书》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核,你司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对重庆市璧山区千秋堰水库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千秋堰水库坝址位于璧山区大路街道三台村水磨溪汇入璧北河河口下游150米处,取水水源为璧北河,该水库是一座以农业灌溉及城乡供水为主,兼有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调蓄作用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利工程,水库校核洪水位323.80米,总库容1067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323.00米,相应库容979万立方米。水库灌区范围涉及璧山区的大路街道、七塘镇、八塘镇等3个镇的11个村。水库采用取水塔取水,在淤沙高程307.30米与正常蓄水位323.00米之间布置3层取水口分层取水,设计取水流量1.268立方米/秒。水库底层取水管兼作水库生态放水及放空管,生态放水管安装闸阀和电磁流量计,通过电磁流量计监控放水流量。
二、取水地点
千秋堰水库坝址位于璧山区大路街道三台村水磨溪汇入璧北河河口下游150米处,取水方式为蓄水。
三、用水定额、取水量及对应保证率
规划水平年,千秋堰水库供水范围内场镇居民的人均综合生活用水定额为130升/天,灌区多年平均综合灌溉净定额178.6立方米/亩,各用水定额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核准千秋堰水库工程在优先满足下泄生态水量的条件下,供水和灌溉多年平均可供水量为1019万立方米,水库工程满足城镇供水保证率95%和农业灌溉保证率75%的设计要求。
四、取水可靠性
千秋堰水库工程坝址多年平均径流量1698万立方米,基本满足供水范围内的用水需求。库区现状水质为Ⅲ类,满足城镇生活、工业及农业灌溉与人畜饮水用水要求。取水口高程满足淹没水深和淤沙高程要求。千秋堰水库工程取水水源基本可靠。
五、最小生态下泄流量
千秋堰水库工程最小生态下泄流量0.0536立方米/秒,基本合理,保证生态流量的措施基本可行。
六、节约用水和取供水计量
本工程提出的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应在供区推广采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禁止采用淘汰类用水技术和设备。
本工程取退水设施建设过程中,应在每根主取水管道上均安装经鉴定合格且具有在线监测功能的取水计量设施,并按要求将取水实时监控信息接入重庆市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并维护好计量设施、数据传输装置,保障正常运行。
七、退水水量及要求
千秋堰水库工程退水主要为施工期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及运行期灌区的场镇生活污水和灌溉回归水、农村人畜饮水的污水、水库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等。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重复使用,或作场地洒水防尘用,生活污水通过设置旱厕收集供农肥使用。
运行期璧山区七塘镇的居民生产生活污水退水量为0.887万立方米/天,进入七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后排入七塘镇所在刘塘沟支沟下游河段。依据《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千秋堰水库工程供水范围内污水处理情况的说明》,根据千秋堰水库实际供水规模对七塘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同步扩建,提高污水处理能力,以满足规划水平年场镇污水处理要求。灌溉回归水和人畜饮水的废水分散退入璧北河干流坝址—高滩(北碚交界处)开发利用区、保留区及缓冲区河段。
八、取退水影响
千秋堰水库工程供水和灌溉多年平均取水量占坝址年均来水量的比例较大,对下游减水河段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水库生态流量和弃水的下泄,以及坝址下游支流柳家河、大曹沟、向家沟的汇入,缓解了千秋堰水库取水对下游的影响。在七塘镇污水处理厂均扩建并满足处理能力且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工程退水对水功能区及第三者产生的影响较小。
千秋堰水库建设将对库区和工程建设区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基本同意水库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提出的移民安置措施。
九、取水工程核验
千秋堰水库工程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应在6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十、其他要求
(一)若本工程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二)本取水许可申请批准后3年内,若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本工程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本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文件自行失效。
附件:重庆市璧山区千秋堰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doc
重庆市水利局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