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提交的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古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50011120230809072)和《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古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服务期为5年,即2023年11月至2028年10月。
(三)区域管理机构为重庆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695.75hm2。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为重庆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五)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防治标准。
(六)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0%。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37223.5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30670.02万元,方案新增6553.4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816.47万元,植物措施99.75万元,监测措施348.67万元,临时措施3512.44万元,独立费用525.89万元,基本预备费318.1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32.08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请你单位加强水土保持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园区开发建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1.负责园区建设土石方的统一调配与管理,园区内土石方开挖回填应尽量内部平衡。
2.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将园区开发建设扰动控制在永久占地范围,不得随意增设临时占地。
3.负责园区内表土资源的统一管理与保护,严格落实表土剥离、利用和保护措施。
(二)你单位要将本许可决定要求和水土保持方案内容与园区内建设项目共享,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园区五通一平、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园区入驻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共同做好园区开发建设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1.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在1个月内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2.待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结合本项目水土流失特点,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落实水土保持投资,在开工前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3.项目建设单位要与主体工程同步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规范施工行为。要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4.项目完工后,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按规定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表。园区内已完工项目应在3个月内补充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三)按照开发时序,督促园区内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统一组织开展园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并按时向我局和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五)园区开发建设规划范围、功能布局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按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六)本方案服务期满后,由区域管理机构组织开展方案实施情况跟踪评价,完成阶段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根据评价结果编制下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按程序报批。
附件:1. 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古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古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1
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古组团)
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区域名称 |
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古组团) | ||||||||||||
地理位置 |
大足区万古镇 |
区域范围 |
区域面积695.75hm2 | ||||||||||
配准设立机构 |
重庆市人民政府 |
批准设立时间 |
2003年7月16日 | ||||||||||
开建时间 |
2013年 |
完建时间 |
2026年 | ||||||||||
建设内容 |
规模(hm2) |
挖方量 (万m3) |
填方量 (万m3) |
借方量 (万m3) |
弃方量 (万m3) | ||||||||
规划功能区 |
600.47 |
1802.19 |
1577.99 |
31.58 |
16.18 | ||||||||
道路管网区 |
71.59 |
341.60 |
562.85 |
|
8.44 | ||||||||
绿地广场区 |
23.69 |
33.31 |
43.22 |
|
| ||||||||
合计 |
695.75 |
2177.10 |
2184.06 |
31.58 |
24.62 | ||||||||
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
平滩河、雍溪河上游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浅丘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695.75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扰动地表面积(hm2) |
693.35 |
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hm2) |
665.77 | ||||||||||
水土流失重点区域 |
在建、场平待建、待建区域及施工临时设施区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0 | ||||||||||
一级分区 |
二级分区 |
防治内容 |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已建项目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21005m,截排水沟3710m,透水砖26.33hm2 |
主体设计:景观绿化51.67hm2 |
- | |||||||||
在建项目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9110m,截排水沟1422m,透水砖11.34hm2 |
主体设计:景观绿化21.88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9680m,临时沉沙池40口,填土编织袋拦挡11140m,防雨布覆盖643500m2 | ||||||||||
场平待建地块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9660m,截排水沟2250m,透水砖12.16hm2 方案新增:表土回填11.83万m3 |
主体设计:景观绿化23.48hm2,临时撒播草籽109.69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9170m,临时沉沙池79口,防雨布覆盖691560m2 | ||||||||||
待建地块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10640m,截排水沟3200m,透水砖13.47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29.41万m3,表土回填13.19万m3 |
主体设计:景观绿化26.34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2470m,临时沉沙池94口,填土编织袋拦挡25340m,防雨布覆盖763440m2 | ||||||||||
道路管网防治区 |
已建项目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26660m,截排水沟1430m,透水砖8.92hm2 |
主体设计:行道树8495株,综合护坡7450 m2,植草护坡1800m2 |
| |||||||||
在建项目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7940m,截排水沟500m,透水砖2.70hm2 |
主体设计:行道树2552株,综合护坡2350m2,植草护坡900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920m,临时沉沙池13口,填土编织袋拦挡3890m,防雨布覆盖103320m2 | ||||||||||
绿化广场防治区 |
已建项目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1310m,透水砖1.16hm2 |
主体设计:公园绿化10.88hm2 |
| |||||||||
在建项目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390m |
主体设计:公园绿化4.67hm2 |
方案新增:填土编织袋拦挡750m,防雨布覆盖28020m2 | ||||||||||
场平待建地块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230m 方案新增:表土回填1.39万m3 |
主体设计:公园绿化2.75hm2 |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16500m2 | ||||||||||
待建地块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90m,透水砖0.11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27万m3,表土回填0.30万m3 |
主体设计:公园绿化0.59hm2 |
方案新增:填土编织袋拦挡230m,防雨布覆盖6120m2 | ||||||||||
临时设施防治区 |
表土堆放场防治亚区 |
|
方案新增:临时撒播草籽5.03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840m,临时沉沙池1口,填土编织袋拦挡840m,防雨布覆盖5000m2 | |||||||||
投资(万元) |
主体:9041.88 新增:816.47 |
主体:21628.14新增:99.75 |
主体:0 新增:3512.44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37223.51 |
独立费用(万元) |
525.89 | ||||||||||
监测费(万元) |
348.67 |
水土保持补偿费(万元) |
932.08 | ||||||||||
方案服务期 |
2023年11月~2028年10月 | ||||||||||||
区域管理机构 |
重庆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隆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陈川 |
法定代表人 |
代数 | ||||||||||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万汇大道1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203号 | ||||||||||
邮政编码 |
402365 |
邮政编码 |
401147 | ||||||||||
联系人及电话 |
曾醇/15***61 |
联系人及电话 |
彭超/18***51 | ||||||||||
传真 |
/ |
传真 |
023 68***38 | ||||||||||
电子信箱 |
72***70 @qq.com |
电子信箱 |
64***35@qq.com | ||||||||||
附件2
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古组团)区域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3年9月7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古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大足区水利局、重庆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隆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号”、“渝水〔2018〕267号”、“渝水〔2018〕314号”和“渝水规范〔2021〕2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3年10月8日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前言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服务期为5年,即2023年11月~2028年10月。
(三)区域管理机构为重庆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区域规划概况
(一)区域规划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古组团)位于大足区万古镇,园区规划面积695.75hm2,包括工业用地562.02hm2,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71.59hm2,居住用地17.31hm2,混合用地8.17hm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7.21hm2,公用设施用地2.78hm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58hm2,绿地与广场用地23.69hm2,水域和其他用地2.40hm2。
园区建设内容包括工业厂房、居住与商业用房、道路工程、绿化景观和相关市政配套设施等。根据园区开发计划,园区布设表土堆场1处,位于评价范围内B28-01/02地块内,占地5.03hm2。
(二)区域开发现状调查基本清楚。
园区功能定位为成渝智造高地和现代科技创新城。园区已于2013年开始建设,目前已建成面积320.34hm2,在建面积129.14hm2,场平待建面积118.01hm2,近期开发面积128.26hm2。园区近5年内完成全部用地开发。
(三)区域竖向布置阐述基本情况
区域挖方2177.10万m3,填方2184.06万m3,借方31.58万m3,余方24.62万m3,借方来源和余方去向均为园区控规范围线内地块的土石方挖填利用,本区域不设置取土场和弃渣场。
三、区域水土流失分析与评价
(二)区域现状水土流失类型、强度、面积及分布情况阐述基本清楚。
(三)区域现状水土流失分析评价全面。
四、区域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基本同意区域表土剥离面积93.55hm2,表土剥离量29.68万m3,全部表土运至规划表土堆放场集中堆放。
(二)基本同意区域占地、土石方平衡等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规划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
五、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一)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695.75hm2。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为重庆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基本同意区域划分规划功能区、道路管网区、绿化广场区、表土堆放场等4个水土流失防治区。
(三)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0%。
(四)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规划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1)已建项目
目前,该区已实施排水沟、雨水管网、透水砖、景观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该区景观绿化采取乔灌草搭配,植被覆盖度高,植物长势良好;排水设施运行通畅、未出现淤积及冲刷现象,布置合理。该区水土流失治理效果良好,无明显水土流失,方案无需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2)在建项目
根据排水需要对地块周边布置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出口布置临时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水系或市政雨水管网。对施工裸露面、临时堆土等区域采取防雨布覆盖。对填方边坡坡脚布设编织土袋临时拦挡。施工末期,实施永久排水沟、雨水管网、透水砖和景观绿化。
(3)场平待建
现状治理:针对该区现状排水不畅的区域布置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出口布置临时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水系或市政雨水管网。对施工裸露面采取防雨布覆盖和撒播种草,确保现状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后期开发:施工期,对施工裸露区、临时堆土等区域采取防雨布覆盖。施工末期,实施永久排水沟、雨水管网、透水砖和景观绿化。
(4)近期开发
场平期:施工前,对施工扰动区进行表土剥离,并将剥离表土运至表土堆放场集中堆放。场平后,根据该区排水需要布置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末端布置临时沉砂池,并顺接下游水系或市政雨水管网。对不立即开发的地块及边坡进行撒播草籽防护。
开发期:施工中,对施工裸露面、临时堆土等区域采取防雨布覆盖。对填方边坡坡脚布设编织土袋临时拦挡。施工末期,实施永久排水沟、雨水管网、透水砖和景观绿化。
2.道路管网区
(1)已建项目
目前,已建道路布置了雨水管网、排水沟、透水砖、行道树、植草护坡、综合护坡等水土保持措施。边坡采取植草护坡或综合护坡,防护效果较好;行道树以乔木为主,植物长势良好;排水设施运行通畅、未出现淤积及冲刷现象,布置合理。该区水土流失治理效果良好,无明显水土流失,方案无需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2)在建项目
施工中,对道路挖方边坡坡顶布设截水沟。根据施工区域排水需要布设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出口布置临时沉砂池,并顺接周边水系。对施工裸露面、临时堆土等区域采取防雨布覆盖。填方路基坡脚采用编织土袋临时拦挡。边坡成形后实施植草护坡或综合护坡。施工末期,实施排水沟、雨水管网、行道树、景观绿化等措施。
3.绿化广场区
(1)已建项目
目前,该区实施了雨水管网、透水砖及景观绿化等措施。景观绿化采取乔灌草搭配,绿化标准高,植被覆盖度大,植物长势良好。该区水土流失治理效果良好,无明显水土流失,方案无需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2)在建项目
对施工裸露面、临时堆土等区域采取防雨布覆盖。对填方边坡坡脚布设编织土袋临时拦挡。施工末期,实施雨水管网、透水砖和景观绿化。
(3)场平待建
对该区域施工裸露面采用防雨布覆盖,并撒播草籽防护。施工末期,实施雨水管网、透水砖和景观绿化。
(4)近期开发
施工前,对施工扰动区进行表土剥离,并将剥离表土运至表土堆放场集中堆放。施工中,对于施工裸露面、临时堆土等采用防雨布进行覆盖。对填方边坡坡脚布设编织土袋临时拦挡。施工末期,实施雨水管网、透水砖和景观绿化。
4.表土堆放场
表土堆放前,在表土堆放场坡脚布置编织土袋拦挡,四周布置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出口接临时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水系。表土堆放完成后,在表土堆放场表面撒播草籽,并采用防雨布覆盖。
(五)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37223.5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30670.02万元,方案新增6553.49 万元(其中:工程措施816.47万元,植物措施99.75万元,监测措施348.67万元,临时措施3512.44万元,独立费用525.89万元,基本预备费318.1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32.08万元),详见附件。
六、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基本同意组织机构及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补偿费、方案跟踪评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项目监管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七、其他
(一)加强表土资源剥离及保护。表土资源做到应剥尽剥,加强施工组织,明确表土堆放位置,做好表土资源保护及利用。
(二)区域管理机构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切实发挥水土保持监督指导作用,落实区域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区域开发过程中,严格控制开发范围,减少地表扰动及植被破坏,严禁乱取土、石、砂等行为,严禁弃渣乱丢、乱弃、乱放,加强土石方调配管理;加强园区地质勘察设计,确保园区排水通畅及边坡稳定;加强区域生态保护措施,有效控制区域开发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附件: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古组团)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
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古组团)
区域水保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设计投资(万元) |
审核投资(万元) |
核增、减 | ||||
新增投资 |
主体已列 |
合计 |
新增投资 |
主体已列 |
合计 |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816.47 |
9041.88 |
9858.35 |
816.47 |
9041.88 |
9858.35 |
0.00 | |
1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787.29 |
5608.97 |
6396.26 |
787.29 |
5608.97 |
6396.26 |
0.00 |
2 |
道路管网防治区 |
|
3265.63 |
3265.63 |
|
3265.63 |
3265.63 |
0.00 |
3 |
绿化广场防治区 |
29.18 |
167.28 |
196.46 |
29.18 |
167.28 |
196.46 |
0.00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99.75 |
21628.14 |
21727.89 |
99.75 |
21628.14 |
21727.89 |
0.00 | |
1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95.38 |
15421.25 |
15516.63 |
95.38 |
15421.25 |
15516.63 |
0.00 |
2 |
道路管网防治区 |
0 |
2806.69 |
2806.69 |
0 |
2806.69 |
2806.69 |
0.00 |
3 |
绿化广场防治区 |
0 |
3400.2 |
3400.2 |
0 |
3400.2 |
3400.2 |
0.00 |
4 |
临时设施防治区 |
4.37 |
|
4.37 |
4.37 |
|
4.37 |
0.00 |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
348.67 |
|
348.67 |
348.67 |
|
348.67 |
0.00 | |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措施 |
3512.44 |
|
3512.44 |
3512.44 |
|
3512.44 |
0.00 | |
1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3178.01 |
|
3178.01 |
3178.01 |
|
3178.01 |
0.00 |
2 |
道路管网防治区 |
215.66 |
|
215.66 |
215.66 |
|
215.66 |
0.00 |
3 |
绿化广场防治区 |
65.5 |
|
65.5 |
65.5 |
|
65.5 |
0.00 |
4 |
临时设施防治区 |
34.95 |
|
34.95 |
34.95 |
|
34.95 |
0.00 |
5 |
其他临时工程 |
18.32 |
|
18.32 |
18.32 |
|
18.32 |
0.00 |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
525.89 |
|
525.89 |
525.89 |
|
525.89 |
0.00 | |
1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65 |
|
65 |
65 |
|
65 |
0.00 |
2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149.2 |
|
149.2 |
149.2 |
|
149.2 |
0.00 |
3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费 |
62 |
|
62 |
62 |
|
62 |
0.00 |
4 |
建设管理费 |
95.54 |
|
95.54 |
95.54 |
|
95.54 |
0.00 |
5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09.82 |
|
109.82 |
109.82 |
|
109.82 |
0.00 |
6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44.33 |
|
44.33 |
44.33 |
|
44.33 |
0.00 |
一至五部分合计 |
5303.22 |
30670.02 |
35973.24 |
5303.22 |
30670.02 |
35973.24 |
0.00 | |
六 |
基本预备费 |
318.19 |
|
318.19 |
318.19 |
|
318.19 |
0.00 |
七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932.08 |
|
932.08 |
932.08 |
|
932.08 |
0.00 |
八 |
静态总投资 |
6553.49 |
30670.02 |
37223.51 |
6553.49 |
30670.02 |
37223.51 |
0.00 |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古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x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