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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3-00067 [ 发文字号 ] 渝水许可〔2023〕12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24 [ 发布日期 ] 2023-02-28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巴南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和南彭中心区A32-1、A33-1、A34-1地块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数智产业园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巴南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和南彭中心区A32-1A33-1A34-1地块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50011320221219824)和《巴南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和南彭中心区A32-1A33-1A34-1地块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服务期为5年,即20237月至20286月。

(三)区域管理单位为重庆数智产业园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四)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1.30hm2。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为重庆数智产业园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五)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防治标准。

(六)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11%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1946.19万元,其中:主体已列995.65万元,方案新增950.5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16.53万元,植物措施22.81万元,监测措施40.20万元,施工临时措施590.46万元,独立费用118.15万元,基本预备费46.2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6.18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请你单位加强水土保持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园区开发建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1.负责园区建设土石方的统一调配与管理,园区内土石方开挖回填应尽量内部平衡。

2.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将园区开发建设扰动控制在永久占地范围,不得随意增设临时占地。

3.负责园区内表土资源的统一管理与保护,严格落实表土剥离、利用和保护措施。

(二)你单位要将本许可决定要求和水土保持方案内容与园区内建设项目共享,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园区五通一平、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园区入驻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共同做好园区开发建设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1.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在1个月内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单位报备。

2.待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结合本项目水土流失特点,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落实水土保持投资,在开工前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单位报备。

3.项目建设单位要与主体工程同步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规范施工行为。要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4.项目完工后,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按规定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单位报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表。园区内已完工项目应在3个月内补充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单位报备。

(三)按照开发时序,督促园区内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统一组织开展园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并按时向我局和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五)园区开发建设规划范围、功能布局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按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六)本方案服务期满后,由区域管理单位组织开展方案实施情况跟踪评价,完成阶段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根据评价结果编制下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按程序报批。


附件:1.巴南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和南彭中心区A32-1A33-1A34-1地块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巴南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和南彭中心区A32-1A33-1A34-1地块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3224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1

巴南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和南彭中心区A32-1A33-1A34-1

地块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区域名称

巴南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和南彭中心区A32-1A33-1A34-1地块

地理位置

巴南区界石镇、南彭街道

区域范围

巴南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界石产业园东侧,项目西临规划的界石产业园区沿樵坪山道路,北侧为规划产业园区、南侧为花木世界、东侧为樵坪山生态公园。规划范围面积39.74hm2

南彭中心区A32-1A33-1A34-1地块:东临四方一期,南临渝黔公路,西临渝湘高速公路,北至南湖小学。总规划面积约为11.56hm2

批准设立机构

重庆市政府

批准设立时间

2002

开建时间

20237

完建时间

20286

建设内容

规模(hm2

挖方量

(万m3

填方量

(万m3

调入量

(万m3

调出量(万m3

借方(万m3

余方(万m3

巴南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

工业用地区

21.64

8.93

274.94

/

/

266.01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区

城市次干路用地

1.15

/

20.48

/

/

20.48

/

城市支路用地

3.18

4.55

31.41

/

/

26.86

/

施工临时设施区

*表土堆场

*2.49

/

/

/

/

/

/

临时扰动区

13.77

0.28

145.61

/

/

145.33

/

小计

39.74

13.76

472.44

/

/

458.68

/

南彭中心区A32-1A33-1A34-1地块

工业用地区

11.02

2.02

4.84

1.39

1.66

3.09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区

0.54

/

0.27

0.27

/

/

/

小计

11.56

2.02

5.11

1.66

1.66

3.09

/

合计

51.30

15.78

477.55

1.66

1.66

461.77

/

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地貌类型

丘陵地貌

气候类型

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

植被类型

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

现状林草覆盖率(%

79

土壤类型

紫色土、水稻土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

1366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51.30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扰动地表面积(hm2

51.30

水土流失重点区域

道路建设区域及地块场平区域

防治目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4

表土保护率(%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11

其他

区域范围内的新增水土流失应得到有效控制,原有水土流失得到治理;水土保持设施应安全有效;水土资源、林草植被应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与恢复

防治措施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规划功能区防治区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13064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4.41m3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4.90hm2;

方案新增:临时撒播草籽32.66 hm2.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4900m,临时沉砂池75座,临时拦挡7451m,彩条布覆盖32700m2

公用设施防治区

主体已列:道路雨水管网1948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64m3

主体已列:道路绿化带0.55hm2,行道树1121株;

方案新增:临时撒播草籽4.87 hm2

方案新增:临时拦挡2425m,彩条布覆盖5000m2

表土临时堆场

/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914m,临时沉砂池6座,临时拦挡456m,彩条布覆盖2493m2

临时扰动区

主体已列:排水沟2674m,截水沟858m,框格梁护坡3633 m2,喷混植草护坡7520 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2.42m3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13.89hm2

方案新增:彩条布覆盖13700m2

投资(万元)

822.86万元(其中主体已列706.33万元,方案新增116.53万元)

312.1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89.32万元,方案新增22.81万元)

590.46万元(全部为方案新增)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1946.19

独立费用(万元)

118.15

监测费(万元)

40.20

监理费(万元)

23.19

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信息

项目代码

/

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55900490XR

计费面积(m2

115600

计费单价

1.40/ m2

合计(元)

161840

方案服务期

20237~20286

建设单位

重庆数智产业园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丁华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黄实

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富城路88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太湖西路22

邮政编码

401320

邮政编码

400020

联系人及电话

李方美/15***45

联系人及电话

宫春明/13***10

传真/电子信箱


传真/电子信箱

45***05@qq.com


附件2

巴南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和南彭中心区A32-1A33-1A34-1地块区域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3113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巴南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和南彭中心区A32-1A33-1A34-1地块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区域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巴南区水利局、重庆数智产业园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区域水保方案》,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渝水〔2018267”、“渝水〔2018314”、“水保监〔202063号”和“渝水规范〔20212”,专家组对《区域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同时提出了修改补充意见。项目法人于2023217提交修改完善后的《区域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前言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服务期为5年,即20237月至20286月。

(三)区域管理单位为重庆数智产业园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二、区域规划概况

(一)区域规划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巴南区智能装备制造园位于界石产业园东侧,项目西临规划的樵坪山道路,北侧为规划产业园区南侧为花木世界东侧为樵坪山生态公园规划范围面积39.74hm2南彭中心区A32-1A33-1A34-1地块东临四方一期,南临渝黔公路,西临渝湘高速,北至南湖小学规划范围面积11.56hm2

巴南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以发展汽摩零部件制造、新能源电器制造、智能停车研发等产业为重点,破解中小企业发展难题,同时持续优化产业发展布局,达到高质量发展加速领跑,从而实现企业集中布局、资源集约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的目的南彭中心区A32-1A33-1A34-1地块以工业用地为主,为了扩大产能,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片区产业功能聚集通过传统产业升级、延伸产业链等方式完善公司产业生态布局。

区域总面积为51.30hm2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包括地块开发道路管网建设。其中巴南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面积39.74hm2,含二类工业用地面积为21.64hm2,城市道路用地4.33hm2,施工临时设施区用地13.77hm2南彭中心区A32-1A33-1A34-1地块面积11.56hm2,含二类工业用地面积11.02hm2,城市道路用地0.54hm2

二)区域开发现状调查及开发进度情况介绍比较清楚

截止20232月,区域内所有地块和道路均未开工

(三)区域竖向布置阐述基本清楚

巴南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为中间四周高的漏斗形,现状地形标高281.38~344.83m周边衔接,需适当抬高现状地形标高,设计标高297.06~334.04m设计后区域整体地形北高南低,西高东低,道路设计按地块标高进行设计

南彭中心区A32-1A33-1A34-1地块现状地形标高301.60~341.73m鉴于周边项目(四方一期)已建成,为与其顺接,区域需填方,设计标高308.95~320.15m

(四)土石方平衡方案阐述基本清楚

评价范围土石方开挖总量15.78m3,土石方回填总量477.55m3,借方461.77m3借方来源于重庆主城建设项目弃方

三、区域水土流失分析与评价

(一)同意区域现状水土流失调查方法。

(二)同意区域现状水土流失类型、强度、面积及分布情况阐述。

(三)同意区域现状水土流失分析评价结论。

四、区域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同意区域表土资源调查分析及表土资源估算量。

(二)同意区域占地、土石方平衡等分析与评价结论。

(三)同意规划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五、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一)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1.30hm2

(二)同意区域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11%

(三)同意区域划分为规划功能、公用设施和施工临时设施共3个一级水土流失防治区。其中,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分为表土临时堆场和临时扰动2个防治亚区。

(四)同意由主体工程规划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1.规划功能防治区

规划功能防治区内的地块均为未场平。

施工前期,可剥离表土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并做好剥离表土临时堆存防护。施工中,对施工开挖裸露土质坡面、临时堆土等区域采彩条布覆盖;根据地形及地块内部排水条件,在场地周边布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设置沉池,并顺接至附近市政雨水管网或冲沟;对于堆放时间超过1年的临时堆土或不扰动时长超过1年的土质坡面,应及时采取撒播草籽的措施,减少土壤裸露时间;在临时填方边坡和临时堆土下坡侧设置填土编织袋拦挡。施工后期,根据主体设计实施雨水管网及景观绿化。

2.公用设施防治区

公用设施防治区内的城市道路均处于未场平状态,部分区域占地类型为其他用地,地面被硬化,主要分布在南彭中心区A32-1A33-1A34-1地块中,由周边建设项目施工扰动

施工前期,可剥离表土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并做好剥离表土临时堆存防护。施工中,在道路填方边坡坡脚布设填土编织袋临时挡拦;对道路施工开挖裸露土质边坡、临时堆土等区域采取彩条布覆盖;及时在主体设计的截排水沟位置开挖临时排水沟,以拦截坡面汇入的雨水和排出项目区的雨水;对于堆放时间超过1年的临时堆土或不扰动时长超过1年的土质坡面,应及时采取撒播草籽的措施,减少土壤裸露时间。施工后期,根据主体设计在道路一侧或两侧布设雨水管网;在道路人行道上种植行道树,并根据设计实施道路绿化带等水土保持措施。

3.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1)表土堆放场防治亚区

表土堆放前,在表土堆放场下边坡坡脚布设填土编织袋进行拦挡,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出口接临时沉池,并顺接下游排水系统表土堆放完成后,对于堆放时间超过1年的表土临时堆场,应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在植被恢复前,遇降雨应及时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

2)临时扰动防治亚区

a. 南北侧边坡

施工前期,对该区可剥离表土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并做好剥离表土临时堆存防护。施工中,对边坡施工开挖裸露土质边坡、临时堆土等区域采取彩条布覆盖;利用主体设计的截排水沟拦截坡面汇入的雨水和排出项目区的雨水。施工后期,挖方边坡采取框格梁护坡、填方边坡喷混植草护坡等护坡形式,边坡坡顶布设截水沟,坡脚布设排水沟。

b.东西侧扰动区域

施工前期,对该区可剥离表土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并做好剥离表土临时堆存防护。施工中,对该区施工开挖裸露土质坡面、临时堆土等区域采取彩条布覆盖;利用场地周边布置的截排水沟,顺接至附近市政雨水管网或冲沟;对于堆放时间超过1年的临时堆土或不扰动时长超过1年的土质坡面,应及时采取撒播草籽的措施。

(五)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1946.19万元,其中:主体已列995.65万元,方案新增950.5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16.53万元,植物措施22.81万元,监测措施40.20万元,施工临时措施590.46万元,独立费用118.15万元,基本预备费46.2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6.18万元)。详见附件。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基本同意组织机构及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补偿费、方案跟踪评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项目监管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巴南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和南彭中心区A32-1A33-1A34-1地块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3216日           


附件

巴南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和南彭中心区A32-1A33-1A34-1

地块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设计投资

审核投资

核增、减(+-

新增

投资

主体投资

合计

新增投资

主体投资

合计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116.53

706.33

822.86

116.53

706.33

822.86

0

(一)

巴南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

99.84

590.73

690.57

99.84

590.73

690.57

0

1

规划功能区

52.73

216.40

269.13

52.73

216.40

269.13

0

2

道路管网区

9.36

43.30

52.66

9.36

43.30

52.66

0

3

施工临时设施区

37.75

331.03

368.78

37.75

331.03

368.78

0

(二)

南彭中心区

16.69

115.60

132.29

16.69

115.60

132.29

0

1

规划功能区

16.07

110.20

126.27

16.07

110.20

126.27

0

2

道路管网区

0.62

5.40

6.02

0.62

5.40

6.02

0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22.81

289.32

312.13

22.81

289.32

312.13

0

(一)

巴南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

17.68

201.72

219.40

17.68

201.72

219.40

0

1

规划功能区

9.60

162.50

172.10

9.60

162.50

172.10

0

2

道路管网区

1.92

39.22

41.14

1.92

39.22

41.14

0

3

施工临时设施区

6.16

6.16

6.16

6.16

0

(二)

南彭中心区

5.13

87.60

92.73

5.13

87.60

92.73

0

1

规划功能区

4.89

82.50

87.39

4.89

82.50

87.39

0

2

道路管网区

0.24

5.10

5.34

0.24

5.10

5.34

0

3

施工临时设施区

0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40.20

40.20

40.20

40.20

0

(一)

巴南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

25.26

25.26

25.26

25.26

0

1

监测设备费

8.00

8.00

8.00

8.00

0

2

监测运行费

17.26

17.26

17.26

17.26

0

(二)

南彭中心区

14.94

14.94

14.94

14.94

0

1

监测设备费

8.00

8.00

8.00

8.00

0

2

监测运行费

6.94

6.94

6.94

6.94

0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措施

590.46

590.46

590.46

590.46

0

(一)

巴南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

347.30

347.30

347.30

347.30

0

1

规划功能区

251.85

251.85

251.85

251.85

0

2

道路管网区

61.58

61.58

61.58

61.58

0

3

施工临时设施区

32.48

32.48

32.48

32.48

0

4

其他临时工程

1.39

1.39

1.39

1.39

0

(二)

南彭中心区

243.16

243.16

243.16

243.16

0

1

规划功能区

229.57

229.57

229.57

229.57

0

2

道路管网区

8.43

8.43

8.43

8.43

0

3

施工临时设施区

4.94

4.94

4.94

4.94

0

4

其他临时工程

0.22

0.22

0.22

0.22

0

第五部分:一至四部分合计

770.00

995.65

1765.65

770.00

995.65

1765.65

0

第六部分:独立费用

118.15

118.15

118.15

118.15

0

(一)

技术咨询费

77.44

77.44

77.44

77.44

0

1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19.00

19.00

19.00

19.00

0

2

科研勘测设计费

29.70

29.70

29.70

29.70

0

3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费

28.74

28.74

28.74

28.74

0

(二)

工程管理费

40.71

40.71

40.71

40.71

0

1

建设管理费

14.92

14.92

14.92

14.92

0

2

工程建设监理费

23.19

23.19

23.19

23.19

0

3

招标代理服务费

2.61

2.61

2.61

2.61

0

五、六部分合计

888.15

995.65

1883.80

888.15

995.65

1883.80

0

基本预备费

46.21

46.21

46.21

46.21

0

水土保持补偿费

16.18

16.18

16.18

16.18

0

(一)

巴南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

0

(二)

南彭中心区

16.18

16.18

16.18

16.18

0

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

950.54

995.65

1946.19

950.54

995.65

1946.19

0


文件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巴南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和南彭中心区A32-1、A33-1、A34-1地块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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