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提交的大足锶盐新材料产业园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50011120221019014)和《大足锶盐新材料产业园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服务期为5年,即2022年12月至2027年11月。
(三)区域管理机构为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03.43hm2。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为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五)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防治标准。
(六)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17646.29万元,其中:主体已列15380.68万元,方案新增2265.6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884.14万元,植物措施9.24万元,监测措施230.25万元,施工临时措施448.80万元,独立费用229.28万元,基本预备费108.1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55.80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请你单位加强水土保持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园区开发建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1.负责园区建设土石方的统一调配与管理,园区内土石方开挖回填应尽量内部平衡。
2.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将园区开发建设扰动控制在永久占地范围,不得随意增设临时占地。
3.负责园区内表土资源的统一管理与保护,严格落实表土剥离、利用和保护措施。
(二)你单位要将本许可决定要求和水土保持方案内容与园区内建设项目共享,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园区五通一平、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园区入驻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共同做好园区开发建设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1.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在1个月内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2.待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结合本项目水土流失特点,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落实水土保持投资,在开工前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3.项目建设单位要与主体工程同步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规范施工行为。要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4.项目完工后,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按规定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表。园区内已完工项目应在3个月内补充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三)按照开发时序,督促园区内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统一组织开展园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并按时向我局和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五)园区开发建设规划范围、功能布局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按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六)本方案服务期满后,由区域管理机构组织开展方案实施情况跟踪评价,完成阶段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根据评价结果编制下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按程序报批。
附件:1.大足锶盐新材料产业园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大足锶盐新材料产业园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2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1
大足锶盐新材料产业园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区域名称 |
大足锶盐新材料产业园 | ||||||||||||||
地理位置 |
大足区邮亭镇、双路街道 |
区域范围 |
东至邮亭镇天堂村、西至邮亭镇大邮西路、南至邮亭镇红林村、北至双路街道双钱路,规划范围总面积303.43hm2 | ||||||||||||
批准设立机构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批准设立时间 |
2022年8月4日 | ||||||||||||
开建时间 |
2022年6月 |
完建时间 |
2027年11月 | ||||||||||||
建设内容 |
规模(hm2) |
挖方量 (万m3) |
填方量 (万m3) |
借方量(万m3) |
弃方量(万m3) | ||||||||||
规划功能区 |
216.71 |
780.25 |
928.75 |
123.28 |
| ||||||||||
道路管网区 |
37.43 |
216.01 |
184.79 |
7.92 |
| ||||||||||
绿地广场区 |
49.04 |
57.54 |
71.46 |
|
| ||||||||||
非建设用地 |
0.25 |
|
|
|
| ||||||||||
合计 |
303.43 |
1053.80 |
1185.00 |
131.20 |
| ||||||||||
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
不涉及国家级和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丘陵 |
气候类型 |
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 | ||||||||||||
植被类型 |
亚热带常绿阔叶林 |
现状林草覆盖率(%) |
34.01 | ||||||||||||
土壤类型 |
紫色土 |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1025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303.43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扰动地表面积(hm2) |
303.43 |
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hm2) |
254.14 | ||||||||||||
水土流失重点区域 |
规划功能区和道路管网区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在建项目防治亚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1020m,截排水沟380,透水砖1.14hm2 方案新增:表土回填1.17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2.76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990m,临时沉砂池5座,彩条布覆盖8300m2 | |||||||||||
场平待建项目防治亚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1150m,截排水沟390m,透水砖1.16hm2 方案新增:表土回填1.22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2.77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060m,临时沉砂池5座,彩条布覆盖8600m2 | ||||||||||||
未建项目防治亚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15580m,截排水沟5650m,透水砖15.64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30.21万m3,表土回填17.20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40.22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4280m,临时沉砂池76座,Ⅰ型填土编织袋拦挡6883m,彩条布覆盖118000m2 | ||||||||||||
道路管网防治区 |
已建项目防治亚区 |
主体已实施:雨水管网180m,截排水沟70m |
主体已实施:行道树325株 |
- | |||||||||||
在建项目防治亚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50m,截排水沟20m,透水砖0.13hm2; 方案新增:表土回填0.03万m3 |
主体已列:行道树188株,综合护坡482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50m,Ⅰ型填土编织袋拦挡90m,彩条布覆盖400m2 | ||||||||||||
场平待建项目防治亚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170m,截排水沟60m,透水砖0.41hm2; 方案新增:表土回填0.11万m3 |
主体已列:行道树351株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50m,临时沉砂池1座,Ⅰ型填土编织袋拦挡280m,彩条布覆盖1400m2 | ||||||||||||
未建项目防治亚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2710m,截排水沟990m,透水砖6.10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5.23万m3,表土回填1.63万m3 |
主体已列:行道树6454株,综合护坡10960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410m,临时沉砂池11座,Ⅰ型填土编织袋拦挡4340m,彩条布覆盖20200m2 | ||||||||||||
绿地广场防治区 |
在建项目防治亚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90m 方案新增:表土回填0.50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1.01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90m,临时沉砂池1座,彩条布覆盖700m2 | |||||||||||
场平待建项目防治亚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260m 方案新增:表土回填1.40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2.80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30m,临时沉砂池1座,彩条布覆盖1800m2 | ||||||||||||
未建项目防治亚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3690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7.59万m3,表土回填19.77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39.57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3350m,临时沉砂池15座,彩条布覆盖27700m2 | ||||||||||||
临时设施防治区 |
表土堆放场防治亚区 |
-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6.97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827m,临时沉砂池14座,Ⅱ型填土编织袋拦挡2048m,彩条布覆盖18315m2 | |||||||||||
土石方中转场防治亚区 |
方案新增:挡墙109m,排水沟946m,沉砂池4座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3.66hm2 |
方案新增:彩条布覆盖7000m2 | ||||||||||||
投资(万元) |
3300.05 (新增884.14) |
12974.01 (新增9.24) |
448.80 (新增448.80)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17646.29 |
独立费用 (万元) |
229.28 | ||||||||||||
监测费(万元) |
230.25 |
水土保持补偿费(万元) |
355.80 | ||||||||||||
方案服务期 |
2022年12月至2027年11月 | ||||||||||||||
区域管理机构 |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隆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李步彬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代数 | ||||||||||||
地址 |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双龙西路106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203号 | ||||||||||||
邮政编码 |
402360 |
邮政编码 |
401147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璨/17***06 |
联系人及电话 |
彭超/18***51 | ||||||||||||
传真/电子信箱 |
47***37@qq.com |
传真/电子信箱 |
64***35@qq.com |
附件2
大足锶盐新材料产业园区域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2年10月26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大足锶盐新材料产业园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区域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大足区水利局、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隆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区域水保方案》,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渝水〔2018〕267号”、“渝水〔2018〕314号”、“水保监〔2020〕63号”和“渝水规范〔2021〕2号”,专家组对《区域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同时提出了修改补充意见。项目法人于2022年11月29日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区域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前言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服务期为5年,即2022年12月至2027年11月。
(三)区域管理机构为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区域规划概况
(一)区域规划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大足锶盐新材料产业园位于大足区邮亭镇中部、双路街道南部,园区东至邮亭镇天堂村、西至邮亭镇大邮西路、南至邮亭镇红林村、北至双路街道双钱路。区域总面积303.43hm2,其中:规划功能区216.71hm2,道路管网区37.43 hm2,绿地广场区49.04hm2,非建设用地0.25hm2。大足锶盐新材料产业园功能定位为建设成为中国优质锶原料供应中心、世界锶盐新材料生产基地,加快打造集开采、研发、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千亿产业集群,推动大足建设成为世界锶都。
区域按照功能划分为规划功能区、道路管网区、绿地广场区和非建设用地。园区共包含98个地块,其中:规划功能区共41个地块,总面积216.71hm2;道路管网区共22个地块,总面积37.43hm2;绿地广场区共34个地块,总面积49.04hm2;非建设用地1个地块,面积0.25hm2。区域建设内容包括工业厂房、居住用房、道路工程、绿化景观和相关市政配套设施等。
(二)区域开发现状调查及开发进度介绍基本清楚
大足锶盐新材料产业园于2022年6月开始建设,截止2022年10月底,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已经扰动地表面积为35.94hm2,未扰动地表面积267.24hm2。扰动地表面积中共涉及6个地块、4条道路,包括规划功能区12.95hm2/1个在建地块和13.75hm2/2个场平待建地块;道路管网区2.19 hm2/1条已建道路、0.67hm2/1条在建道路和2.15hm2/2条场平待建道路;绿地广场区1.12hm2/1个在建地块和3.11hm2/2个场平待建地块。
未扰动的地表面积包括规划功能区190.01hm2/38个未建地块、道路广场区32.42hm2/18条未建道路、绿地广场区44.81hm2/31个未建地块。
(三)区域竖向布置阐述基本清楚
区域内设计标高最高点高程为424.00m,位于区域西侧中部,最低点高程为386.20m,位于园区东侧水域南岸,总体设计标高西高东低,南高北低。园区西侧地块中部高,南北低,场平设计标高在400~424m之间,相对高差约24m;北侧地块南高北低,场平设计标高大多在389~410m之间,相对高差约21m;东侧地块西高东低,场平设计标高在386.20~401m之间,相对高差约14.8m。园区西侧地块部分已完成场平,现状标高在410m左右;园区东侧大邮路已完成建设,现状标高在390~400m之间;其他区域地块均未建设。
(四)土石方平衡方案阐述基本清楚
区域土石方挖方总量1053.80万m3,土石方填方总量1185.00万m3,区域内土石方调配120.67万m3,借方131.20万m3,已建地块借方来源于大邮路园区外路段,未建地块借方来源于巨腾项目。
三、区域水土流失分析与评价
(一)基本同意区域现状水土流失调查方法。
(二)基本同意区域现状水土流失类型、强度、面积及分布情况阐述。
(三)同意区域现状水土流失分析评价。
四、区域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基本同意区域表土资源调查分析及估算表土资源量。
(二)基本同意区域占地、土石方平衡等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规划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
五、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一)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03.43hm2。
(二)同意区域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利用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三)基本同意区域划分为规划功能、道路管网、绿地广场、非建设用地、临时设施5个一级水土流失防治区。其中,规划功能防治区、道路管网防治区、绿地广场防治区、临时设施防治区根据建设状态划分为若干水土流失防治亚区。
(四)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规划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1.规划功能防治区
(1)在建项目防治亚区
建设过程中,方案新增对该区施工开挖的裸露面、临时堆土等区域采取彩条布覆盖;根据地形及地块内部排水条件,在场地汇水区域布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设置沉砂池,并顺接至附近市政雨水管网或冲沟。施工后期,及时根据主体设计实施雨水管网、截排水沟及景观绿化。
(2)场平待建项目防治亚区
场平过程中,对该区施工开挖的裸露面、临时堆土等区域采取彩条布覆盖;根据地形及地块内部排水条件,在场地周边布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设置沉砂池,并顺接至附近市政雨水管网或冲沟。场平后,若地块长期搁置,后续项目未及时入驻,则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实施撒播草籽进行临时植被恢复。
(3)未建项目防治亚区
施工前期,对该区可剥离的表土进行剥离,并做好剥离表土临时堆存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对该区施工开挖的裸露面、临时堆土等区域采取彩条布覆盖;根据地形及地块内部排水条件,在场地汇水区域布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设置沉砂池,并顺接至附近市政雨水管网或冲沟。施工后期,根据主体设计实施雨水管网、截排水沟及景观绿化。场平后,若地块长期搁置,后续项目未及时入驻,则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实施撒播草籽进行临时植被恢复。
2.道路管网防治区
(1)已建项目防治亚区
经调查,该区已实施了雨水管网、截排水沟、行道树等水土保持措施。该区现状无明显水土流失,无需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2)在建项目防治亚区
施工过程中,根据地形及道路现有排水条件,在道路两侧布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设置沉砂池,并顺接至附近市政雨水管网或冲沟;在开挖道路形成的临时边坡坡脚布设编织土袋临时挡拦;对道路施工开挖裸露土质边坡、临时堆土等区域采取彩条布覆盖。施工后期,根据主体设计在道路一侧或两侧布设雨水管网;路基边坡根据实际采取综合护坡等措施,边坡坡顶布设截水沟,坡脚布设排水沟;在道路人行道侧铺设透水砖;绿化区域表土回填后实施景观绿化。
(3)场平待建项目防治亚区
施工过程中,对该区施工开挖的裸露面、临时堆土等区域采取彩条布覆盖;根据地形及地块内部排水条件,在场地汇水区域布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设置沉砂池,并顺接至附近市政雨水管网或冲沟。施工后期,根据主体设计在道路一侧或两侧布设雨水管网;路基边坡根据实际采取综合护坡等措施,边坡坡顶布设截水沟,坡脚布设排水沟;在道路人行道侧铺设透水砖;绿化区域表土回填后实施景观绿化。
(4)未建项目防治亚区
施工前期,对该区可剥离的表土进行剥离,并做好剥离表土临时堆存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根据地形及道路现有排水条件,在道路两侧布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设置沉砂池,并顺接至附近市政雨水管网或冲沟;在开挖道路形成的临时边坡坡脚布设编织土袋临时挡拦;对道路施工开挖裸露土质边坡、临时堆土等区域采取彩条布覆盖。施工后期,根据主体设计在道路一侧或两侧布设雨水管网;路基边坡根据实际采取综合护坡等措施,边坡坡顶布设截水沟,坡脚布设排水沟;在道路人行道侧铺设透水砖;绿化区域表土回填后实施景观绿化。
3.绿地广场防治区
(1)在建项目防治亚区
施工过程中,对该区裸露地表和临时堆土等采取彩条布覆盖;根据地形及地块内部排水条件,在场地汇水区域布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设置沉砂池,并顺接至附近市政雨水管网或冲沟。施工后期,根据设计落实该区景观绿化,布设雨水管网,景观绿化前实施表土回填。
(2)场平待建项目防治亚区
施工过程中,对该区施工开挖的裸露面、临时堆土等区域采取彩条布覆盖;根据地形及地块内部排水条件,在场地汇水区域布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设置沉砂池,并顺接至附近市政雨水管网或冲沟。施工后期,根据设计落实该区景观绿化,布设雨水管网,景观绿化前实施表土回填。
(3)未建项目防治亚区
施工前期,对该区可剥离的表土进行剥离,并做好剥离表土临时堆存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对该区施工开挖的裸露面、临时堆土等区域采取彩条布覆盖;根据地形及地块内部排水条件,在场地汇水区域布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设置沉砂池,并顺接至附近市政雨水管网或冲沟。施工后期,根据设计落实该区景观绿化,布设雨水管网,景观绿化前实施表土回填。
4.非建设用地防治区
该区为非建设用地,不进行施工扰动,无明显水土流失,故不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5.临时设施防治区
(1)表土堆放场防治亚区
表土堆放前,在表土堆放场下边坡坡脚布设填土编织袋拦挡,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出口接临时沉砂池,并顺接下游排水系统。表土堆放过程中,遇降雨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表土堆放完成后,采取临时撒播草籽防护。
(2)土石方中转场防治亚区
土石方堆放前,在中转场堆土边坡坡脚布设挡墙,中转场底部以及周边布设排水沟,排水沟出口设沉砂池后顺接自然沟渠中。堆土石方过程中,采取分级堆放、分层碾压的堆土方式,遇降雨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土石方堆放完成后,中转场边坡及坡顶采取撒播草籽防护。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17646.29万元,其中:主体已列15380.68万元,方案新增2265.6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884.14万元,植物措施9.24万元,监测措施230.25万元,施工临时措施448.80万元,独立费用229.28万元,基本预备费108.1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55.80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基本同意组织机构及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补偿费、方案跟踪评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项目监管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附件:大足锶盐新材料产业园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2年12月3日
附件
大足锶盐新材料产业园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设计投资 |
审核投资 |
核增、减(+、-) | ||||
新增投资 |
已列投资 |
合计 |
新增投资 |
已列投资 |
合计 | |||
一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884.14 |
2415.91 |
3300.05 |
884.14 |
2415.91 |
3300.05 |
0 |
1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423.26 |
1788.02 |
2211.28 |
423.26 |
1788.02 |
2211.28 |
0 |
2 |
道路管网防治区 |
48.90 |
364.88 |
413.78 |
48.90 |
364.88 |
413.78 |
0 |
3 |
绿地广场防治区 |
358.15 |
263.01 |
621.16 |
358.15 |
263.01 |
621.16 |
0 |
4 |
临时设施防治区 |
53.83 |
0.00 |
53.83 |
53.83 |
0.00 |
53.83 |
0 |
二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9.24 |
12964.77 |
12974.01 |
9.24 |
12964.77 |
12974.01 |
0 |
1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
5490.00 |
5490.00 |
|
5490.00 |
5490.00 |
0 |
2 |
道路管网防治区 |
|
2269.17 |
2269.17 |
|
2269.17 |
2269.17 |
0 |
3 |
绿地广场防治区 |
|
5205.60 |
5205.60 |
|
5205.60 |
5205.60 |
0 |
4 |
临时设施防治区 |
9.24 |
|
9.24 |
9.24 |
|
9.24 |
0 |
三 |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
230.25 |
|
230.25 |
230.25 |
|
230.25 |
0 |
1 |
监测设备 |
4.50 |
|
4.50 |
4.50 |
|
4.50 |
0 |
2 |
监测运行费 |
225.75 |
|
225.75 |
225.75 |
|
225.75 |
0 |
四 |
第四部分:临时措施 |
448.80 |
|
448.80 |
448.80 |
|
448.80 |
0 |
1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236.32 |
|
236.32 |
236.32 |
|
236.32 |
0 |
2 |
道路管网防治区 |
114.14 |
|
114.14 |
114.14 |
|
114.14 |
0 |
3 |
绿地广场防治区 |
20.37 |
|
20.37 |
20.37 |
|
20.37 |
0 |
4 |
临时设施防治区 |
60.10 |
|
60.10 |
60.10 |
|
60.10 |
0 |
5 |
其他临时工程 |
17.87 |
|
17.87 |
17.87 |
|
17.87 |
0 |
五 |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
229.28 |
|
229.28 |
229.28 |
|
229.28 |
0 |
1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60.00 |
|
60.00 |
60.00 |
|
60.00 |
0 |
2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26.75 |
|
26.75 |
26.75 |
|
26.75 |
0 |
3 |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费 |
55.00 |
|
55.00 |
55.00 |
|
55.00 |
0 |
4 |
建设管理费 |
31.26 |
|
31.26 |
31.26 |
|
31.26 |
0 |
5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50.02 |
|
50.02 |
50.02 |
|
50.02 |
0 |
6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6.25 |
|
6.25 |
6.25 |
|
6.25 |
0 |
一至五部分合计 |
1801.71 |
15380.68 |
17182.39 |
1801.71 |
15380.68 |
17182.39 |
0 | |
六 |
基本预备费 |
108.10 |
|
108.10 |
108.10 |
|
108.10 |
0 |
七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355.80 |
|
355.80 |
355.80 |
|
355.80 |
0 |
八 |
水土保方案静态总投资 |
2265.61 |
15380.68 |
17646.29 |
2265.61 |
15380.68 |
17646.29 |
0 |
文件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大足锶盐新材料产业园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