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提交的重庆巫溪工业园区(凤凰组团、尖山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500238202209059)和《重庆巫溪工业园区(凤凰组团、尖山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服务期为2022年6月至2027年5月。
(三)区域管理机构为重庆巫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四)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73.59hm2。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为重庆巫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五)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防治标准。
(六)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施工期:渣土防护率达到92%,表土保护率达到92%;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具体地块按控规绿地率执行)。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为6047.30万元,其中:主体已列4052.07万元,方案新增1995.2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973.59万元,监测措施332.22万元,施工临时措施202.45万元,独立费用187.82万元,基本预备费101.7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97.39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请你单位加强水土保持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园区开发建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1.负责园区建设土石方的统一调配与管理,园区内土石方开挖回填应尽量内部平衡。
2.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将园区开发建设扰动控制在永久占地范围,不得随意增设临时占地。
3.负责园区内表土资源的统一管理与保护,严格落实表土剥离、利用和保护措施。
(二)你单位要将本许可决定要求和水土保持方案内容与园区内建设项目共享,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园区五通一平、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园区入驻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共同做好园区开发建设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1.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在1个月内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2.待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结合本项目水土流失特点,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落实水土保持投资,在开工前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3.项目建设单位要与主体工程同步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规范施工行为。要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4.项目完工后,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按规定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表。园区内已完工项目应在3个月内补充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三)按照开发时序,督促园区内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统一组织开展园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并按时向我局和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五)园区开发建设规划范围、功能布局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按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六)本方案服务期满后,由区域管理机构组织开展方案实施情况跟踪评价,完成阶段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根据评价结果编制下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按程序报批。
附件:1.重庆巫溪工业园区(凤凰组团、尖山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重庆巫溪工业园区(凤凰组团、尖山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2年6月29日
(联系人:秦怡;联系电话:02388707024)
附件1
重庆巫溪工业园区(凤凰组团、尖山组团)
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区域名称 |
重庆巫溪工业园区(凤凰组团、尖山组团) | |||||||||
地理位置 |
巫溪县凤凰镇中河村、巫溪县尖山镇大包村境内 |
区域范围 |
东经108° 55' 7.12"~109° 31' 11.63",北纬31°24' 9.92"~31° 25' 34.47" | |||||||
批准设立机构 |
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 |
批准设立时间 |
2007年4月 | |||||||
开建时间 |
2008年3月 |
完建时间 |
2029年12月 | |||||||
建设内容(服务期5年) |
规模(hm²) |
挖方量(万m³) |
填方量(万m³) |
借方量 (万m³) |
余方量(表土) (万m³) | |||||
凤凰组团 |
105.91 |
194.69 |
194.69 |
|||||||
尖山组团 |
67.68 |
122.54 |
122.54 |
|||||||
合计 |
173.59 |
317.23 |
317.23 |
|||||||
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巫溪县白杨河流域县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丘陵、低山地貌 |
气候类型 |
亚热带暖湿东南季风气候 | |||||||
植被类型 |
亚热带常绿阔叶林 |
现状林草覆盖率(%) |
25.37 | |||||||
土壤类型 |
紫色土、水稻土和黄壤土 |
原状土壤侵蚀模数[t/(km².a)] |
1529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²) |
173.59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².a)] |
500 | |||||||
扰动地表面积(hm²) |
173.59 |
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hm²) |
140.99 | |||||||
水土流失重点区域 |
规划功能区、道路工程区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利用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植被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凤凰组团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已建区 |
主体已有:雨水管网7357m,截排水沟13578m,框格护坡3600m2。 |
主体已有:景观绿化4.42h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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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11535m,截排水沟1761m,框格护坡1423m2;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0.64万m3,表土回覆2.89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5.77hm2。 |
方案新增:无纺布遮盖56700m2,临时排水沟5610m,沉沙池30座。 | |||||||
公用设施防治区 |
道路工程区 |
已建区 |
主体已有:雨水管网6108m,截排水沟1830m,框格护坡27482m2,透水砖铺设12150 m2。 |
主体已有:景观绿化2.36hm2,行道树3927株。 |
||||||
未建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4337m,截排水沟847m,框格护坡2228m2,透水砖铺设9035m2。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94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1.38hm2,行道树1807株。 |
方案新增:无纺布遮盖8955m2,编织袋拦挡904m。 | |||||||
绿化工程区 |
未建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94万m3,表土回覆11.07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16.04hm2。 |
方案新增:无纺布遮盖23700m2。 | ||||||
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
表土堆放场区 |
方案新增:编织袋挡土墙370m,无纺布遮盖8200m2,临时排水沟370m,沉沙池2座,撒播草籽0.82hm2。 | ||||||||
土石方转运场区 |
方案新增:编织袋拦挡260m,彩条布遮盖4000 m2,临时排水沟260m,沉沙池2座。 | |||||||||
尖山组团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已建区 |
主体已有:雨水管网1220m,截排水沟2401m,框格护坡2050m2。 |
主体已有:景观绿化0.35hm2。 |
||||||
场平待建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2332m,截排水沟700m,框格护坡466m2;方案新增:表土回覆0.62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1.41hm2。 |
方案新增:无纺布遮盖21210m2,临时排水沟1600m,沉沙池8座,撒播草籽14.14hm2。 | |||||||
未建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4292m,截排水沟1003m,框格护坡806m2;方案新增:表土剥离4.74万m3,表土回覆0.76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2.15hm2。 |
方案新增:无纺布遮盖32190m2,临时排水沟2146m,沉沙池13座。 | |||||||
公用设施防治区 |
道路工程区 |
已建区 |
主体已有:雨水管网3036m,截排水沟805m,框格护坡13662m2,透水砖铺设6080 m2。 |
主体已有:景观绿化0.56hm2,行道树2026株。 |
||||||
在建区 |
主体已有:雨水管网1105m,截排水沟450m,框格护坡3600m2,透水砖铺设1945m2。 |
主体已有:景观绿化0.19hm2,行道树680株。 |
方案新增:无纺布遮盖2000m2。 | |||||||
未建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468m,截排水沟117m,框格护坡369m2,透水砖铺设780m2。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0.18hm2,行道树156株。 |
方案新增:无纺布遮盖468m2,编织袋拦挡117m。 | |||||||
绿化工程区 |
场平待建区 |
方案新增:表土回覆0.87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2.18hm2。 |
方案新增:无纺布遮盖3270m2,临时排水沟40m,沉沙池1座,撒播草籽2.18hm2。 | ||||||
未建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72万m3,表土回覆5.09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10.39hm2。 |
方案新增:无纺布遮盖15585m2。 | |||||||
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
表土堆放场区 |
方案新增:编织袋挡土墙280m,无纺布遮盖4500m2,临时排水沟280m,沉沙池2座,撒播草籽0.45hm2 | ||||||||
投资(万元) |
2980.99(新增973.59) |
2044.67(新增0.00) |
202.45 (新增202.45)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6047.30(新增1995.23) |
独立费(万元) |
187.82 | |||||||
监测费(万元) |
332.22 |
水土保持补偿费(万元) |
197.39 | |||||||
方案服务期 |
方案批复后5 年(预计2022年6月~2027年5月)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市远恒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区域管理机构 |
重庆巫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涂小林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杜勇/13*******88 |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君悦世纪1栋2012 |
地址 |
巫溪县凤凰镇巫溪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
邮政编码 |
401123 |
邮政编码 |
405800 | |||||||
联系人及电话 |
黄莎莎/15*******54 |
联系人及电话 |
彭逢之/18*******56 | |||||||
传真/电子信箱 |
8*******2@qq.com |
传真/电子信箱 |
8*******8@qq.com |
附件2
重庆巫溪工业园区(凤凰组团、尖山组团)
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2年5月10日,重庆市水利局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召开了《重庆巫溪工业园区(凤凰组团、尖山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巫溪县水利局、重庆巫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市远恒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渝水〔2018〕267号”、“渝水〔2018〕314号”、“水保监〔2020〕63号”和“渝水规范〔2021〕2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2年6月8日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前言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服务期为5年,即2022年6月至2027年5月。
(三)区域管理机构为重庆巫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区域规划概况
(一)区域规划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重庆巫溪工业园区(凤凰组团、尖山组团)包括凤凰组团和尖山组团2个组团,分别位于重庆市巫溪县凤凰镇、尖山镇。凤凰组团功能定位为中小企业孵化园(文创、创客)、绿色食品、医药、轻纺、教育装备等产业;尖山组团功能定位为农特产品加工、石材加工、医药等产业。两个组团相辅相成,建设成为重庆市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的特色工业园区。
为确保重庆巫溪工业园区的完整性、后续管理的可操作性,本次区域编制范围在国家6部委《公告》核定园区范围131.59hm2的基础上(重庆巫溪工业园区核准面积137.43hm2,其中临港组团核准面积5.84hm2,此次不纳入编制范围),结合重庆巫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实际管辖范围,删除远期建设区域无控规部分,对原核定红线切割规划地块的不合理区域进行调整,最终确定本次编报范围共计173.59hm2。
园区内规划功能区地块38个,地块总面积115.00hm2;绿化工程地块36个,地块总面积28.61hm2;道路工程城市道路21条,道路总长18065m,总占地面积27.12hm2;非城市建设用地占地2.86hm2。园区共设集中表土堆场1.27hm2/2处,土石方中转场1.01hm2/1处,表土堆场和土石方中转场均布置在区域规划范围内,无新增临时用地。
(二)区域开发现状和进度调查基本清楚
园区从2008年3月开始园区场平工作,截止2021年12月:
园区内规划功能区共计地块38块,占地面积115.00hm2,其中:已完成建设面积26.94hm2,占园区总面积15.52%;场平待建面积14.14hm2,占园区总面积8.15%;未建地块总面积73.92hm2,占园区总面积42.58%。
道路管网共21条道路/18.065km,用地总面积27.12hm2,其中:已完成建设11条,建成道路面积17.05hm2,占园区总面积9.82%;在建道路1条,在建道路面积2.19hm2,占园区规划总面积1.26%;未建道路9条,未建道路面积7.88hm2,占园区规划总面积比重4.54%。
公园绿地地块共36个,用地总面积28.61hm2,其中:场平待建面积2.18hm2,占园区总面积1.26%,未建地块面积26.43hm2,占园区总面积15.23%。
园区近期建设区域内未建成地块、道路、公用设施均计划于近5年内开发建设。
(三)区域竖向布置和挖填土石方平衡阐述基本清楚
园区竖向布局依山就势,顺应自然地形进行布局。凤凰组团规划地块标高在233.05m~242.20m之间,整体呈北高南低,地块整体坡度控制在0.5%左右,地块之间高差采用道路边坡或防护绿地衔接。尖山组团规划地块标高在916.07m~931.55m之间,整体呈北低南高,地块整体坡度控制在0.5%左右,地块之间高差采用道路边坡或防护绿地衔接。
评估范围园区内土石方总挖方317.23万m3(凤凰组团挖方194.69万m3、尖山组团挖方122.54万m3),总填方317.23万m3(凤凰组团填方194.69万m3、尖山组团填方122.54万m3),园区内部综合调配利用土石方27.81万m3(凤凰组团内部综合调配利用23.07万m3、尖山组团内部综合调配利用4.74万m3),区域内总体土石方平衡,各组团内部平衡,无借方,无余方。方案设计新增1处土石方中转场,中转场共计1.01hm2/1处。
三、区域水土流失分析与评价
(一)基本同意区域现状水土流失调查方法。
(二)基本同意区域现状水土流失类型、强度、面积及分布情况阐述。
(三)同意区域现状水土流失分析评价。
四、区域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基本同意区域表土剥离面积76.87hm2,表土剥离量20.42万m3,剥离表土全部运至规划的2处表土堆场存放,后期用于区域绿化。表土堆场最大堆存量按照表土剥离总量的20%进行考虑,共计面积1.27hm2,容量约4.45万m3。
(二)基本同意区域占地、土石方平衡等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规划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
五、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一)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73.59hm2,均为园区管辖范围,区域内表土中转场、土石方中转场等施工临时设施均布设于区域规划范围内,不新增占地。
(二)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施工期:渣土防护率达到92%,表土保护率达到92%;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具体地块按控规绿地率执行)。
(三)基本同意区域划分为凤凰组团、尖山组团2个一级分区。
1.凤凰组团防治区
凤凰组团防治区下设4个二级防治分区:规划功能防治区、公用设施防治区、非建设用地防治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规划功能防治区下设2个三级防治区:已建区、未建区。公用设施防治区下设2个三级防治区:道路工程区、绿化工程区。道路工程区下设2个四级防治区:已建区、未建区。绿化工程区下设1个四级防治区:未建区。非建设用地防治区下设1个三级防治区:水域水系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下设2个三级防治区:土石方中转场区、表土堆场区。
2.尖山组团防治区
尖山组团防治区下设3个二级防治分区:规划功能防治区、公用设施防治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规划功能防治区下设3个三级防治区:已建区、场平待建区、未建区。公用设施防治区下设2个三级防治区:道路工程区、绿化工程区。道路工程区下设3个四级防治区:已建区、在建区、未建区。绿化工程区下设2个四级防治区:场平待建区、未建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下设1个三级防治分区:表土堆场区。
(四)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规划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1.凤凰组团防治区
(1)规划功能防治区
1)已建区
经调查,该区已实施地块边坡景观植草护坡、边坡平台截排水沟、区内雨水管网及景观绿化。该区边坡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护坡,防护效果较好;排水设施运行通畅、未出现淤积及冲刷现象,布置合理;景观绿化采取乔灌草搭配,植被覆盖度高,植物长势良好。该区水土流失治理效果良好,无明显水土流失,故本次不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2)未建区
施工前,对该区表土可剥离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并做好剥离表土临时堆存防护措施。施工中,对该区施工开挖裸露面、土石方临时堆放点等区域采取无纺布覆盖,在场地汇水区域修建临时排水沟,末端设临时沉沙池;场地边坡布设框格护坡,边坡平台布置排水沟,并接入周边雨水管网。施工末期,该区实施雨水管网、表土回覆及景观绿化。
(2)公用设施防治区
1)道路工程区
①已建区
经调查,该区已实施了道路两侧雨水管网、人行道透水砖铺装、行道树绿化、路基边坡框格护坡、边坡截排水沟。该区边坡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护坡,防护效果较好;排水设施运行通畅、未出现淤积及冲刷现象,布置合理;人行道绿化植树标准高,植物长势良好。该区水土流失治理效果良好,无明显水土流失,故本次不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②未建区
施工前,对该区表土可剥离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并做好剥离表土临时堆存防护措施。施工中,对道路开挖边坡坡脚布设编织土袋临时挡拦,对道路施工开挖裸露边坡、土石方临时堆放点等区域采取无纺布覆盖。施工末期,道路两侧布设雨水管网,路基边坡采取框格植草护坡,边坡坡顶布设截水沟,坡脚布设排水沟,对道路人行道上铺装透水砖,结合表土回覆在道路两侧设置行道树和景观绿化。
2)绿化工程区
①未建区
施工前,对该区表土可剥离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并做好剥离表土临时堆存防护措施。施工中,对该区施工开挖裸露面、土石方临时堆放点等区域采取无纺布覆盖。施工末期,该区结合表土回覆实施景观绿化。
(3)非建设用地防治区
①水域水系区
该区域为水域,已经进行了部分河道综合整治措施,目前岸坡稳定,无明显的水土流失现象,本次不考虑水保措施。
(4)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1)表土堆场区
表土堆放前,在表土堆场下边坡坡脚布设编织土袋临时拦挡,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出口接临时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排水系统。表土堆放完成后,在表土堆场表面撒播草籽,并采用无纺布临时覆盖。
2)土石方中转场区
园区建设存在各地块之间土石方调运,为协调建设时序,设置土石方中转场区。在土石方中转场下边坡坡脚布设编织袋装土拦挡,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出口接临时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排水系统。在土石方中转场区表面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
2.尖山组团防治区
(1)规划功能防治区
1)已建区
经调查,该区已实施地块边坡景观植草护坡、边坡平台截排水沟、区内雨水管网及景观绿化。该区边坡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护坡,防护效果较好;排水设施运行通畅、未出现淤积及冲刷现象,布置合理;景观绿化采取乔灌草搭配,植被覆盖度高,植物长势良好。该区水土流失治理效果良好,无明显水土流失,故本次不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2)场平待建区
该区域基本处于裸露状态,根据该区排水现状情况布设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出口布设沉沙池,并最终接入市政雨水管网。对该区施工开挖裸露区采取撒播草籽防护,确保该区现状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该区域启动后,对该区施工开挖裸露面、土石方临时堆放点等裸露区域采取无纺布覆盖。
3)未建区
施工前,对该区表土可剥离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并做好剥离表土临时堆存防护措施。施工中,对该区施工开挖裸露面、土石方临时堆放点等区域采取无纺布覆盖,在场地汇水区域修建临时排水沟,末端设临时沉沙池;场地边坡布设框格护坡,边坡平台布置排水沟,并接入周边雨水管网。施工末期,该区实施雨水管网、表土回覆及景观绿化。
(2)公用设施防治区
1)道路工程区
①已建区
经调查,该区已实施了道路两侧雨水管网、人行道透水砖铺装、行道树绿化、路基边坡框格护坡,边坡截排水沟。该区边坡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护坡,防护效果较好;排水设施运行通畅、未出现淤积及冲刷现象,布置合理;人行道绿化植树标准高,植物长势良好。该区水土流失治理效果良好,无明显水土流失,故本次不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②在建区
根据在建道路施工实际,施工中对道路开挖裸露边坡、土石方临时堆放点等区域采取无纺布覆盖。施工末期,道路两侧布设雨水管网,路基边坡采取框格植草护坡,边坡坡顶布设截水沟,坡脚布设排水沟,对道路人行道上铺装透水砖,结合表土回覆在道路两侧设置行道树和景观绿化。
③未建区
该区域无表土赋存,不考虑施工前表土剥离。施工中,对道路开挖边坡坡脚布设编织土袋临时挡拦,对道路施工开挖裸露边坡、土石方临时堆放点等区域采取无纺布覆盖。施工末期,道路两侧布设雨水管网,路基边坡采取框格植草护坡,边坡坡顶布设截水沟,坡脚布设排水沟,对道路人行道上铺装透水砖,结合表土回覆在道路两侧设置行道树和景观绿化。
2)绿化工程区
①场平待建区
该区域基本处于裸露状态,根据该区排水现状情况布设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出口布设沉沙池,并最终接入市政雨水管网。对该区施工开挖裸露区采取撒播草籽防护,确保该区现状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该区域启动后,对该区施工开挖裸露面、土石方临时堆放点等区域采取无纺布覆盖。施工末期,结合表土回覆实施景观绿化。
②未建区
施工前,对该区表土可剥离范围进行表土剥离。施工中,对该区施工开挖裸露面、土石方临时堆放点等区域采取无纺布覆盖。施工末期,该区结合表土回覆实施景观绿化。
(3)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1)表土堆场
表土堆放前,在表土堆场下边坡坡脚布设编织土袋临时拦挡,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出口接临时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排水系统。表土堆放完成后,在表土堆场表面撒播草籽,并采用无纺布临时覆盖。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为6047.30万元,其中:主体已列4052.07万元,方案新增1995.2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973.59万元,植物措施0.00万元,监测措施332.22万元,施工临时措施202.45万元,独立费用187.82万元,基本预备费101.7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97.39万元),详见附件。
六、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基本同意组织机构及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补偿费、方案跟踪评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项目监管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七、其他
区域管理机构应进一步优化未开发区域规划设计,尽量减少土石方挖填数量;加强表土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工作,落实区域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
附件:重庆巫溪工业园区(凤凰组团、尖山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2年6月20日
附件
重庆巫溪工业园区(凤凰组团、尖山组团)
区域水保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 用名称 |
设计投资 |
审核投资 |
核增、减 (+、-) | ||||
新增 投资 |
已列 投资 |
合计 |
新增 投资 |
已列 投资 |
合计 | |||
一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费 |
973.59 |
2007.40 |
2980.99 |
973.59 |
2007.40 |
2980.99 |
0.00 |
1 |
凤凰组团 |
652.68 |
1405.18 |
2057.86 |
652.68 |
1405.18 |
2057.86 |
0.00 |
2 |
尖山组团 |
320.91 |
602.22 |
923.13 |
320.91 |
602.22 |
923.13 |
0.00 |
二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费 |
0.00 |
2044.67 |
2044.67 |
0.00 |
2044.67 |
2044.67 |
0.00 |
1 |
凤凰组团 |
0.00 |
1431.27 |
1431.27 |
0.00 |
1431.27 |
1431.27 |
0.00 |
2 |
尖山组团 |
0.00 |
613.40 |
613.40 |
0.00 |
613.40 |
613.40 |
0.00 |
三 |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费 |
332.22 |
332.22 |
332.22 |
332.22 |
0.00 | ||
1 |
地面观测 |
2.22 |
2.22 |
2.22 |
2.22 |
0.00 | ||
2 |
材料及折旧费 |
5.00 |
5.00 |
5.00 |
5.00 |
0.00 | ||
3 |
观测运行费 |
325.00 |
325.00 |
325.00 |
325.00 |
0.00 | ||
四 |
第四部分:临时措施费 |
202.45 |
202.45 |
202.45 |
202.45 |
0.00 | ||
1 |
凤凰组团 |
106.61 |
106.61 |
106.61 |
106.61 |
0.00 | ||
2 |
尖山组团 |
81.20 |
81.20 |
81.20 |
81.20 |
0.00 | ||
3 |
其他临时工程 |
14.64 |
14.64 |
14.64 |
14.64 |
0.00 | ||
五 |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
187.82 |
187.82 |
187.82 |
187.82 |
0.00 | ||
1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47.46 |
47.46 |
47.46 |
47.46 |
0.00 | ||
2 |
勘测设计费 |
21.14 |
21.14 |
21.14 |
21.14 |
0.00 | ||
3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 |
60.00 |
60.00 |
60.00 |
60.00 |
0.00 | ||
4 |
建设管理费 |
30.17 |
30.17 |
30.17 |
30.17 |
0.00 | ||
5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22.61 |
22.61 |
22.61 |
22.61 |
0.00 | ||
6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6.44 |
6.44 |
6.44 |
6.44 |
0.00 | ||
第一至五部分合计 |
1696.08 |
4052.07 |
5748.15 |
1696.08 |
4052.07 |
5748.15 |
0.00 | |
六 |
基本预备费 |
101.76 |
101.76 |
101.76 |
101.76 |
0.00 | ||
七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197.39 |
197.39 |
197.39 |
197.39 |
0.00 | ||
八 |
静态总投资 |
1995.23 |
4052.07 |
6047.30 |
1995.23 |
4052.07 |
6047.3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