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邮亭、荣昌区域供气项目(邮亭东分输站至荣昌板桥配气站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16-500000-45-02-016007)和《邮亭、荣昌区域供气项目(邮亭东分输站至荣昌板桥配气站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收悉。我局于2020年5月9日受理该申请,并于5月18日组织专家对该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报告质量评定等级不合格,未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因不满足行政许可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对本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请你司进一步修改完善、核实有关情况后再行报批。
你司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市政府或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
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邮亭、荣昌区域供气项目(邮亭东分输站至荣昌板桥配气站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doc
重庆市水利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