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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6-00232 [ 发文字号 ] 渝水防〔2026〕65 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6-08-02 [ 发布日期 ] 2026-08-02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启动调整部分区县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 受两高之间切变及西南低涡影响,预计今天下午到后天白天(2 日 12 时—4 日 20 时),我市有一次强降雨天气过程,部分地区伴有短时强降水(最大小时雨量 60~90 毫米)。今天傍晚到明天夜间(2 日 17 时—4 日 08 时)为强降雨主要时段,中东部地区累计雨量 40~120 毫米,局地 180~220 毫米。南川、长寿、涪陵、垫江等 14 个区县暴雨灾害风险高,两江新区、北碚等 10 个区县暴雨灾害风险较高。

    按照《重庆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渝水防〔2022〕 25 号)有关规定并经会商研判,市水利局决定自 8 月 2 日 15 时起,针对南川、长寿、涪陵、垫江、丰都、梁平、忠县、万州、开州、武隆、彭水、石柱等 12 个区县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Ⅲ级应急响应,针对两江新区、沙坪坝、北碚、巴南、合川、綦江、万盛、云阳、城口、巫溪、酉阳、璧山等 12 个区县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 级应急响应;维持潼南、铜梁、江津 3 个区Ⅳ级应急响应,终止大足、荣昌、永川 3 个区应急响应。请相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局有关处室、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一是请局有关处室(单位)根据《重庆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渝水防〔2022〕25 号),按照响应等级、职责分工,立即响应行动,督促风险区域加强巡查值守和对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叫应等相关工作。

    二是请各区县及时发布江河洪水、小流域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提请做好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盯紧水旱灾害防御风险点以及施工营地、医院、养老机构、幼儿园、中小学、农家乐、景区、养殖场、 沟口、 桥涵隧洞等薄弱场所,长江、嘉陵江沿江区县要高度关注本轮过境洪水,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做好 24 小时值班和巡查值守、险情防早防小,及时处置和管控风险。

    三是请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不同乡镇(街道)适时启动并调整应急响应范围和等级,尤其是存在中小河流洪水及小流域山洪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房屋倒塌风险的,应提级扩面响应,并根据响应等级针对性落实响应措施,做好应急防范等工作。四是请各区县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滚动开展雨水情预警预报,动态调整预警阈值, 强化信息报送,并按照最不利情况,前置抢险队伍、物资设备、专家力量,全力防御极端洪水灾害事件。

    重庆市水利局

    2026 年 8 月 2 日 15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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