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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6-00195 [ 发文字号 ] 渝水防〔2026〕52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6-06-30 [ 发布日期 ] 2026-06-30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调整部分区县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的通知

    有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据市水文总站监测,持续降雨影响预计江津区綦江五岔站未来4小时水位继续上最高水位将超过保证水位200.51米)0.0—0.5,涨幅约5.2—5.7米,重庆市水文监测总站升级发布江津区綦江洪水色预警根据《重庆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渝水防〔202225号)有关规定并经会商研判,市水利局决定自6300时起,将江津区升级为级应急响应,其余区县响应等级维持不变。相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局有关处室、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一是请局有关处室(单位)根据《重庆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渝水防〔202225号)文件要求,按照响应等级、职责分工,立即响应行动,督促风险区域加强巡查值守和对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叫应等相关工作。

    二是请各区县及时发布江河洪水、小流域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提请做好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盯紧水旱灾害防御风险点以及施工营地、医院、养老机构、幼儿园、中小学、农家乐、景区、养殖场、沟口、桥涵隧洞等薄弱场所,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做好24小时值班和巡查值守、险情小,及时处置和管控风险。

    三是请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不同乡镇(街道)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尤其是存在中小河流洪水及小流域山洪可能造成房屋倒塌等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风险的,应提级扩面响应,并根据响应等级针对性落实响应措施,做好应急防范等工作。

    四是请各区县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滚动开展雨水情预警预报,动态调整预警阈值,强化信息报送,并按照最不利情况,前置抢险队伍、物资设备、专家力量,全力防御极端洪水灾害事件。

    重庆市水利局

    20266300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调整部分区县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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