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璧山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据市气象台预测,预计5月16日夜间至5月18日上午我市大部地区仍有强降雨,主要影响时段为16日夜间和17日傍晚到18日上午。16日8时至17日8时,东部地区中到大雨,局地暴雨(50—70毫米);17日8时至18日8时,长江沿线及以南地区大到暴雨(40—80毫米);18日8时至19日8时,中东部地区中雨,局地大雨(25—40毫米)。据市水文监测总站预测,预计16日8时—17日8时,我市东北部、东南部部分中小河流可能出现不同程度涨水过程;17日8时—19日8时,我市长江以南部分中小河流可能出现不同程度涨水过程,个别河流可能超警。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渝水防〔2022〕25号)规定,经会商研判,市水利局决定自5月16日13时针对本轮强降雨影响较大和中小河流有较高及以上涨水风险的涪陵区、丰都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城口县等8个区县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继续维持巴南区、江津区、綦江区、万盛经开区、南川区、武隆区、长寿区、垫江县、梁平区、开州区、万州区、石柱县、彭水县、黔江区、酉阳县、秀山县等16个区县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终止两江新区、荣昌区、永川区、合川区、璧山区、北碚区、沙坪坝区、渝中区、南岸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重庆高新区等12个区县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相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局有关处室、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一是密切关注水雨情发展变化,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已成和在建水利工程巡查值守。二是加密预警预报频次,及时组织会商研判,紧盯防汛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重点加强对病险水库、高位山坪塘、山洪危险区等风险点的巡查值守,强化水利工程调度。三是相关区县视降雨和涨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滚动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提请相关单位组织受威胁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切实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水利局
2026年5月16日13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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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调整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范围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