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结合当前雨水情及防御形势,根据《重庆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渝水防〔2022〕25号)规定,经会商研判,市水利局决定自5月24日14时00分起,调整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永川区为水旱灾害防御Ⅰ级应急响应,涪陵区、北碚区、长寿区、开州区、城口县、巫溪县等6个区县为水旱灾害防御Ⅱ级应急响应,大足区、江津区、荣昌区、合川区、垫江县、梁平区、忠县、丰都县、云阳县、奉节县、万州区、两江新区、石柱县、巫山县等14个区县为水旱灾害防御Ⅲ级应急响应,潼南区、铜梁区、璧山区、南川区、万盛经开区、綦江区、武隆区、彭水县、黔江区、酉阳县、秀山县、渝中区、南岸区、沙坪坝区、巴南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高新区等18个区县为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相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局有关处室、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一是密切关注水雨情发展变化,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已成和在建水利工程巡查值守。二是加密预警预报频次,及时组织会商研判,紧盯防汛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重点加强对病险水库、高位山坪塘、山洪危险区等风险点的巡查值守,强化水利工程调度。三是相关区县视降雨和涨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滚动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提请相关单位组织受威胁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切实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水利局
2026年5月24日14时
全文下载: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调整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等级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