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有关处室、单位:
据水文监测,截至7月11日06时,我市长江、嘉陵江主要水文站点已转为退水状态,乌江主要水文站点来水波动,均未超过警戒水位;全市中小河流水位均已退至警戒水位以下。
据气象、水文最新预测,预计未来1—3天,我市大部分地区多云,部分地区有分散阵雨;长江、嘉陵江主要水文站点为退水过程,乌江主要水文站点来水波动;中小河流水势基本平稳,无明显涨水过程。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渝水防〔2022〕25号)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市水利局决定于7月11日07时终止渝中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江北区、渝北区、巴南区、重庆高新区、江津区、綦江区、万盛经开区、南川区、璧山区、永川区、大足区、铜梁区、潼南区、合川区的水旱灾害防御Ⅲ级应急响应,终止荣昌区、长寿区、涪陵区、梁平区、开州区、武隆区、垫江县的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
请各有关单位持续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工作,紧盯水旱灾害防御重点风险点,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严防短时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小流域山洪灾害及中小河流陡涨,及时开展雨后复盘总结和隐患排查整治,上报洪涝灾损情况,严禁水库(水电站)违规超汛限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重庆市水利局
2025年7月11日07时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终止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