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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3-00296 [ 发文字号 ] 渝水防〔2023〕49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24 [ 发布日期 ] 2023-09-06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有关处室、单位:

据市气象部门测报,预计23日夜间至 25 日白天,我市有分散雷雨天气,西部和东北部部分地区暴雨。25日夜间到27日白天我市自西向东将出现强降雨,东北部地区暴雨到大暴雨,其余地区大雨到暴雨。23 日夜间到 26 日白天,四川境内沱江、涪江、嘉陵江、渠江和长江干流(宜宾—重庆段)有强降雨。

根据水文部门预报,嘉陵江、长江上游干流25日开始可能有一次涨水过程。预计 8 24 日至 28 日,我市大部地区中小河流可能出现不同程度涨水过程,部分河流可能超警。垫江县、忠县、梁平区、万州区、开州区、城口县、云阳县、奉节县、巫溪县、巫山县、彭水县、黔江区、酉阳县、潼南区、合川区、大足区、铜梁区、江津区、綦江区、南川区、长寿区、涪陵区、丰都县、石柱县、万盛经开区、沙坪坝区、江北区、两江新区、高新区、渝北区、北碚区、巴南区、璧山区、荣昌区、永川区、武隆区、秀山县等 37 个区县中小河流涨水风险高。

市防指已于82323时启动全市防汛IV级应急响应。根据《重庆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渝水防〔202225号)规定,经会商研判,我局决定自8248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请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一是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各级水旱灾害防御部门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及辖区内重点区域、薄弱环节、水库、山洪危险区等责任人到岗到位,第一时间应对处置。

二是要高度关注水雨情变化,滚动开展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提请危险区域进行人员转移,重点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及山洪灾害防御,强化水利工程安全巡查,严禁水库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

三是局属相关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对水库、水电站、山洪危险区、库区高切坡、高位山坪塘等风险点巡查值守及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叫应,为各区县抗御洪水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同时,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上报雨、水、工、灾情信息,安排专人做好险灾情统计核实与上报等工作。

四是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区域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视降雨和涨水情况,适时启动本区域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水利局

2023824

报:水利部防御司、长江委防御局、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38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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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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