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关怀版

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市水利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应急管理  >  应对情况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3-00233 [ 发文字号 ] 渝水防〔2023〕45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08 [ 发布日期 ] 2023-08-08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部分区县终止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江北区、南岸区、巴南区、潼南区、铜梁区、大足区、荣昌区、江津区、綦江区、南川区、涪陵区、合川区、永川区、璧山区、北碚区、奉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有关处室、单位:

结合气象、水文最新预报,本轮降雨趋于结束,未来三天,大江大河水势基本平稳,无明显涨水过程。根据《重庆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渝水防〔202225号)的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市水利局决定于8221时终止水旱灾害防御IV应急响应。请各有关单位继续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值守工作,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加强水雨情预测预报,持续开展水利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山洪危险区、防洪薄弱风险点、高位山坪塘等各类水旱灾害风险管控,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水利局         

202382日         

文件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部分区县终止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全国水利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