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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5-00030 [ 发文字号 ] 渝水许可〔2025〕14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14 [ 发布日期 ] 2025-01-14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铜梁至安岳高速公路(重庆段)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中交铜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铜梁至安岳高速公路(重庆段)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审批申请(项目代码: 2019-500151-48-01-064536)和《铜梁至安岳高速公路(重庆段)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资料采用基本正确。

    (二)基本同意弃渣场选址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弃渣场主体设计水土保持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四)基本同意弃渣场的级别与设计标准。

    (五)基本同意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和典型措施设计。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工程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2371.16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319.79万元,方案新增51.3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63万元,施工临时措施14.74万元,独立费用35.00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附件:铜梁至安岳高速公路(重庆段)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5110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

    铜梁至安岳高速公路(重庆段)弃渣场变更

    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361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铜梁至安岳高速公路(重庆段)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铜梁区水利局、潼南区水利局、重庆中交铜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进行了现场踏勘,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号”和“渝水〔2018267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项目法人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202513日,项目法人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组成、布局及建设情况介绍较完整。铜梁至安岳高速公路(重庆段)(以下简称“项目”)位于重庆市铜梁区和潼南区境内,路线起于渝遂扩能高速小安溪特大桥桥尾处,止于潼南谭家坝塘坝河大桥川渝省界处,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全长48.620km,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34.5m,设计速度120km/h。项目设置桥梁4816.5m/25座,隧道4169.5m/3座,互通立交7座,服务区1处,收费站3处,养护工区1处,管养中心1处。项目设置施工道路14.91hm2/33.29km,施工生产生活区4.91hm2/10处,弃渣场49.23hm2/24处,取料场9.75hm2/2处,表土堆放场6.43hm2/22处。

    项目总占地536.91hm2,其中:永久占地451.68hm2,临时占地85.23hm2。项目挖方1639.11m3,填方1339.76m3,借方125.35m3,弃方424.70m3。弃方全部运往规划弃渣场集中堆放。

    项目已于20217月开工,202312月完工,工期30个月。项目总投资75.59亿元,其中土建投资54.92亿元。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介绍清楚。20211月,项目取得了《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铜梁至安岳高速公路(重庆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渝水许可〔20214号)。

    (三)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情形的分析。项目已批复水保方案确定弃渣场共29处,项目实施阶段共设置弃渣场24处,其中与已批复水土保持方案中弃渣场位置一致且弃渣场等级未提高的弃渣场8处,新设弃渣场16处。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第十七条,在已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需编报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二、弃渣场变更情况

    (一)弃渣场变更情况介绍较清楚。项目已批复方案中设置弃渣场29处,占地面积60.65hm2,设计弃渣量398.67m3;项目实施阶段设置弃渣场24处,占地面积49.23hm2,弃渣量424.70m3;其中与已批复水土保持方案中确定的弃渣场位置不一致的弃渣场16处,即本次变更弃渣场,占地面积28.25hm2,弃渣量240.00m3,现已全部完成弃渣堆放。

    (二)基本同意提出的弃渣场变更理由,同意对弃渣场进行变更。项目实施阶段,因主体工程建设方案优化调整,弃渣场及施工便道占用耕地林地办理用地手续困难,运渣路线涉及密集居民区存在安全风险,土地权属人不同意等原因,导致弃渣场需重新选址,位置发生变更。

    三、弃渣场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弃渣场选址的分析与评价。变更弃渣场已取得所在区规划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林业等相关部门选址确认意见。16处弃渣场避开了河道和水库管理范围,经分析评价,均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工业企业等保护对象无重大影响;K8+200K40+800K46+730K46+780弃渣场对下游居民点存在重大影响,目前K40+800弃渣场已完成下游居民点拆迁,其余对居民点有重大影响的弃渣场已与权属人签订了拆迁协议,且项目法人出具了限期搬迁承诺并承担安全兜底责任。因此,弃渣场选址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与要求。

    (二)基本同意对弃渣场主体设计水土保持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四、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一)同意弃渣场的级别与设计标准。16处变更弃渣场中4级弃渣场9处,5级弃渣场7处。

    (二)基本同意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和典型措施设计。目前,弃渣场全部启用并封场,部分弃渣场已实施挡渣墙、排水沟、沉沙池、土地整治、复耕、植被恢复等措施。结合弃渣场现状存在问题,后续补充完善措施为:K8+200弃渣场东侧临近居民点边坡按照1:2.5放坡,边坡每级增设4m宽平台,确保不对居民点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施工图设计修整局部陡坡,完善排水沟及顺接消能措施;K14+700弃渣场补充完善排水沟、顺接消能、场地清理、土地整治等措施;K23+600弃渣场补充完善挡渣墙、排水沟(含低洼地带)及顺接消能措施;K26+700弃渣场补充南部坡脚挡渣墙、周边排水沟及顺接消能措施;K37+800K39+900K40+800K42+200等弃渣场补充平台排水沟,完善排水顺接消能、土地整治及植被恢复等措施;K46+730K46+780等弃渣场按照施工图设计完善陡坡修整、排水沟及顺接消能措施。

    五、弃渣场变更投资估算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2371.16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319.79万元,方案新增51.3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63万元,施工临时措施14.74万元,独立费用35.00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六、其他

    (一)本项目弃渣场全部启用并封场,应立即实施补充完善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确保弃渣场安全稳定运行。

    (二)项目法人应限期完成K8+200K46+730K46+780等弃渣场有重大影响的居民点拆迁工作,降低弃渣场安全风险。

    附件:铜梁至安岳高速公路(重庆段)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513日            


    附件

    铜梁至安岳高速公路(重庆段)弃渣场变更

    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审核投资

    备注

    方案新增

    主体已列

    合计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1.63

    2141.45

    2143.08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178.34

    178.34


    第三部分 监测措施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措施

    14.74


    14.74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35.00


    35.00


    静态总投资

    51.37

    2319.79

    2371.16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铜梁至安岳高速公路(重庆段)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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