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关于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编码:2104-500000-04-01-635986),我局组织专家对《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项目涉河段分别位于高新区、沙坪坝区、北碚区、两江新区,同意河道评价防洪标准100年一遇,工程设计洪水标准100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采取补救措施后,工程建设对河道行洪及河势稳定影响较小的结论。
15号线二期工程西起曾家站,东至九曲河东站,线路全长约32.80km,设站11座。本次评价涉及高新区梓桐桥沟、虎溪河,沙坪坝区虎溪河、一里三座桥沟、梁滩河、苏家桥河、南溪口溪,北碚区草房溪右支,两江新区廖家溪、九曲河等9条河流。涉河事项为下穿隧道12处、站点2处、桥梁1座。
下穿隧道均埋置于河床以下基岩层内,采用TBM盾构施工。其中:下穿虎溪河隧道工程枯水期在河底设置钢筋混凝土抗浮板;下穿梁滩河隧道工程D段右线施工需部分拆除渝桂大道挡墙并恢复。
陈家桥站3B出入口位于虎溪河左岸,有扶梯盖、无障碍电梯及台阶出露地面,基础大多布置于河道管理范围内,侵占过水面积偏大,采取在工程对岸扩挖疏浚的补救措施,长约82.94m(顺水流方向),宽约6m~10m,高程范围276.5m~280.37m,其中277.5m以下采用0.4m厚块石防护,277.5m以上采用植草护坡。张家湾站位于一里三座桥沟,工程的基础布置于河道管理范围内,主体结构顶高程256m,附属设施顶高程259.500m~266.546m。施工期局部段扩宽沟槽、设置导流围挡及截水沟,完工后拆除并恢复原地貌。
北碚区1号桥梁跨草房溪右支,跨河段为简支梁结构,跨径57m,梁底最低高程218.896m。桥墩侵占过水面积偏大,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对现状U型河槽进口实施局部改移,沿U型槽右侧布置,改移长度约16.70m,水平最大位移约1.9m,改移后桥墩不占河道断面。
三、建议
(一)各衔接段应做好与河道的顺接。
(二)陈家桥站3B出入口工程应完善建后防洪应急预案。补救措施需进一步确认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三)做好对抗浮板等涉河重点及敏感部位的安全监测工作,确保施工及建后运行期行洪安全和河势稳定。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占地补偿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落实权属单位及管理部门要求。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要将施工方案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期进行施工管理,并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高度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市河道事务中心,市河道事务中心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市河道事务中心,市河道事务中心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市水利局根据复核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4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杜明格;联系电话:023-89079070)
附件
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2024年3月27日,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专家评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高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沙坪坝区农委、北碚区水利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法人)、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重庆西科水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的相关人员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专家组会前详细审阅了报告,会上听取了项目法人关于项目情况的介绍及编制单位关于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对报告进行了认真评审,评定等级为合格,并提出了修改建议。会后编制单位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提交了《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经专家组复核,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评价依据
《报告》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等进行防洪评价合理。
二、防洪标准
项目涉及高新区、沙坪坝区、北碚区、两江新区,河道评价防洪标准均为100年一遇,工程设计洪水标准100年一遇,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三、项目涉河方案介绍基本清楚
15号线二期工程西起曾家站,东至九曲河东站(不含),线路全长约32.80km,设站11座,初步设计已通过专家评审。拟建工程共涉及河流10条,涉河16处,其中廖家溪轨道专用桥跨嘉陵江洪评已取得长江水利委员会许可。本次评价涉及9条河流,涉河事项为下穿隧道12处、站点2处、桥梁1座,其中:高新区2处下穿隧道(含1处抗浮板),涉及梓桐桥沟、虎溪河2条河流;沙坪坝区8处下穿隧道、2处站点,涉及虎溪河、一里三座桥沟、梁滩河、苏家桥河、南溪口溪5条河流;北碚区1号桥梁跨草房溪右支;两江新区2处下穿隧道,涉及廖家溪、九曲河2条河流。
下穿隧道埋置于河床以下基岩层内,采用TBM盾构施工。下穿虎溪河隧道工程最小埋深4.99m(右线)、7.11m(左线),设置了永久性抗浮板,抗浮板为C40钢筋混凝土结构,长约57m(顺水流方向),宽约14m~21m,厚0.8m,板顶高程272.6m(1956黄海高程系统,下同),上设高约2m的沙袋压顶至原河床高程。下穿梁滩河隧道工程D段右线施工需部分拆除渝桂大道挡墙并恢复。其余10处下穿隧道埋深较大,设计及评价单位判定对河道行洪及河势稳定无影响。
陈家桥站3B出入口位于虎溪河左岸,有扶梯盖、无障碍电梯及台阶出露地面,基础大多布置于河道管理范围内,总长约32.13m,涉河段长约30.43m(顺水流方向),最宽处10.7m(含电梯3.3m),出口高程284.7m。出入口断面过水面积缩窄率偏大拟采取补救措施。扩挖疏浚段长约82.94m(顺水流方向),宽约6m~10m,高程范围276.5m~280.37m,其中277.5m以下采用0.4m厚块石防护,277.5m以上采用植草护坡。
张家湾站涉及一里三座桥沟,工程的基础布置于河道管理范围内,主体结构顶高程256m,附属设施顶高程259.500m~266.546m;施工期局部段扩宽沟槽、设置导流围挡及截水沟,完工后拆除并恢复原地貌。
北碚区1号桥梁跨草房溪右支,跨河段为简支梁结构,跨径57m,梁底最低高程218.896m。桥墩断面过水面积缩窄率偏大,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对现状U型河槽进口实施局部改移,沿U型槽右侧布置,改移长度约16.70m,水平最大位移约1.9m,改移后桥墩不占河道断面。
弃渣外运,不涉及河道。
四、河道演变分析
《报告》分析,本次涉河工程现状河床、河势均相对稳定,工程建设后仍将保持稳定。其中下穿虎溪河隧道工程,设计单位计算表明“抗浮板的施作及区间隧道的下穿引起河道岩层的竖向及水平变形较小,满足隧道下穿周边建构筑物的变形控制要求,不会对河道稳定性产生影响”。
五、防洪评价计算
《报告》设计洪水、水面线及冲刷计算方法可行,成果较为合理。
六、防洪综合评价结论
(一)《报告》结论表明,采取补救措施后,工程建设对河道行洪及河势稳定影响较小,评价基本恰当。
(二)涉河工程施工对河道行洪影响较小的结论基本合适。
(三)张家湾车站及其附属设施工程,与当地签订了含河道范围在内的临时使用土地协议。下穿梁滩河隧道工程C段距王家坪立交跨梁滩河桥桥台水平最小距离约5.78m,沙区城管局组织专家审查并通过了安全影响评估报告,已按要求施工并送检备案。下穿梁滩河隧道工程D段拆除渝桂大道挡墙并复建挡墙,经安全评估并征得了权属方同意。苏家桥河隧道工程下穿苏家河箱涵,涵底距轨道结构外缘竖向最小距离约6.1m,征得权属方和沙区农委同意,已按要求施工并提供监测报告。业主提交了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的承诺书。
七、防治与补救措施
陈家桥站3B出入口项目补救措施系在工程对岸(虎溪河右岸)扩挖疏浚,扩挖疏浚段长约82.94m(顺水流方向),宽约6m~10m,高程范围276.5m~280.37m,其中277.5m以下采用0.4m厚块石防护,277.5m以上采用植草护坡。
八、建议
(一)各衔接段做好与河道的顺接;设计应考虑生态效果。
(二)陈家桥站3B出入口项目位于河道内,应完善建后防洪应急预案。补救措施需进一步确认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三)张家湾站及附属设施项目完工,应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恢复原地貌,消除项目建设产生的洪水影响。
(四)完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协调事宜,落实权属单位及管理部门要求。
(五)做好对抗浮板等涉河重点及敏感部位的安全监测工作,确保施工及建后运行期行洪安全和河势稳定。
专家组长:
2024年5月21日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