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重庆巫山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提交的华能重庆巫山红椿风电场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210-500237-04-01-543266)和《华能重庆巫山红椿风电场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0.57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708.2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345.86万元,方案新增362.3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94.72万元,植物措施8.32万元,监测措施22.69万元,施工临时措施167.43万元,独立费用21.53万元,基本预备费18.8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8.80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 华能重庆巫山红椿风电场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华能重庆巫山红椿风电场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3年5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1
华能重庆巫山红椿风电场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华能重庆巫山红椿风电场二期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巫山县 | |||||||
项目规模 |
风力发电总装机容量40.0MW,发电机组8组。 |
总投资(万元) |
21968 |
土建投资(万元) |
3840 | |||||||
动工时间 |
2023年4月 |
完工时间 |
2023年11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4 | |||||||
工程占地(hm2) |
20.57 |
永久占地(hm2) |
0.35 |
临时占地(hm2) |
20.22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量 |
填方量 |
借方量 |
弃方量 | ||||||||
27.87 |
13.78 |
/ |
14.09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中山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20.57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2475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2138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风机防治区 |
主体已列:排水沟1834m,全面整地2.49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4939m3,表土回覆4939 m3 |
主体已列:种植攀援植物183株,撒播种草2.49hm2 |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7837m2,编织土袋填筑及拆除1328m3 | |||||||||
施工及检修道路防治区 |
主体已列:浆砌石排水沟6309m,全面整地4.57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4967m3,表土回覆13716 m3 |
主体已列:种植攀援植物6201株,撒播种草4.57hm2,种植灌木21903株 |
方案新增:临时沉砂池21座,防雨布覆盖57863m2,编织土袋填筑及拆除8517m3 | |||||||||
集电线路区 |
主体已列:全面整地0.94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536m3,表土回覆536 m3 |
主体已列:撒播种草0.94hm2 |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4500m2 |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主体已列:全面整地1.00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800m3,表土回覆1800 m3, |
主体已列:撒播种草1.00hm2,种植灌木5000株 |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1100m2,临时沉砂池2座,临时排水沟419m,编织土袋填筑及拆除181m3 | |||||||||
弃渣场防治区 |
主体已列:浆砌石挡墙26m,浆砌石截排水沟1223m,马道边沟135m,消能沉砂池3座,全面整地3.32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6630m3,表土回覆7881 m3 块石护脚232m/313.2m3 |
主体已列:撒播种草3.32hm2,种植灌木16576株 |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33317m2,临时沉砂池2座 | |||||||||
表土堆场防治区 |
方案新增:全面整地0.49hm2 |
方案新增:撒播种草0.49hm2,种植灌木2435株 |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4867m2,编织土袋填筑及拆除921m3 | |||||||||
投资(万元) |
271.06(主体已列176.34;方案新增94.72) |
177.84(主体已列169.52;方案新增8.32) |
167.43(均为方案新增)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708.23(主体已列345.86;方案新增362.37) |
独立费用(万元) |
21.53 | |||||||||
监理费(万元) |
/ |
监测费(万元) |
22.69 |
补偿费(万元) |
28.80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华能重庆巫山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吴佳芯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邓盛奇 |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60号万科锦程3幢36-12 |
地址 |
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平安路100号12号厂房1楼52号 | |||||||||
邮政编码 |
400021 |
邮政编码 |
404700 | |||||||||
联系人及电话 |
高莅淞/18***34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军/13***17 | |||||||||
传真 |
023-65***35 |
传真 |
023-81***51 | |||||||||
电子信箱 |
76***90@qq.com |
电子信箱 |
12***05@qq.com |
附件2
华能重庆巫山红椿风电场二期项目水土
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3年3月31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华能重庆巫山红椿风电场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巫山县水利局、华能重庆巫山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和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渝水〔2018〕267号”、 “水保监〔2020〕63号”和“渝水规范〔2021〕2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3年4月21日提交了《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0.57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华能重庆巫山红椿风电场二期项目位于巫山县邓家土家族乡,为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主要由风机平台、集电线路、施工及检修道路组成,工程等级为电力工程II级,风力发电场共设置8处风机平台,单机容量为5000kW,总装机容量40MW,年理论发电量为7337.4万kW·h;新建道路4.52km,改建道路1.71km,共计6.23km/7条;新建35kV地埋电缆共计20.918km,其中同沟敷设段5.858km,实际集电线路沟槽开挖长度15.060km。项目设施工生产生活区1处/1.00hm2、弃渣场4处/3.32hm2、表土堆场7处/0.49hm2。项目总占地面积20.57hm2,其中:永久占地0.35hm2,包括风机及箱变基础;临时占地20.22hm2,包括风机吊装场地、场内道路、集电线路施工场地、施工生产生活区、弃渣场、表土堆场。工程总挖方27.87万m3(含表土剥离2.89万m3),总填方13.78万m3(含表土回覆2.89万m3),弃方14.09万m3,弃方全部运至4座弃渣场处置。项目计划2023年4月开工,2023年11月完工,总工期8个月(含施工准备期)。项目总投资2196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840万元。
(二)项目区自然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选线)的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工程建设方案与布局、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的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弃渣场设置的水土保持评价。项目设置的4个弃渣场选址过程中,征得了所属区县水利、环保、规资、林业等部门和地方乡镇的同意,位于荒山支沟或凹地,不涉及河道、湖泊和水库,避开了工矿企业、居民点、公共设施及基础设施等敏感区域,弃渣场选址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规定。
(四)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20.57hm2,损毁植被面积17.61hm2。
(三)基本同意土壤流失量预测方法及结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2475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2138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风机平台、施工及检修道路、集电线路、施工生产生活、弃渣场、表土堆场6个水土流失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和方案新增的防治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和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风机平台防治区
施工前,对施工扰动区可剥离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采用编织袋装填后堆码在风机平台周边边坡的坡脚用作临时拦挡,多余的表土堆放在风机平台的一角,用于施工后期植被恢复;施工过程中,遇降雨对施工产生的裸露边坡、地表及临时堆土采用防雨布覆盖;施工后期,对风机平台进行土地整治,修建风机平台周边排水沟和沉沙池,对风机平台及边坡撒播草籽,在挖方边坡坡脚种植攀援植物。
2.施工及检修道路防治区
施工前,对施工扰动区可剥离表土进行剥离,剥离后的表土采用编织土袋装填后堆码在有可能产生土石滚落的挖方边坡及填方边坡的坡脚用作临时拦挡,多余的表土运至邻近表土堆场进行集中堆存;施工过程中,遇降雨对施工产生的裸露边坡、地表及临时堆土采用防雨布覆盖。沿道路挖方边坡坡脚和填方边坡汇水处修建排水沟和沉沙池,排水沟接入自然沟道;施工后期,对填方边坡采用撒播草籽和种植灌木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对挖方边坡种植攀援植物。
3.集电线路防治区
施工前,对电缆沟槽开挖区域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剥离后的表土堆放在沟槽施工作业带的一侧;施工过程中,遇降雨对电缆沟槽开挖产生的临时堆土及堆放的表土采用防雨布覆盖;施工后期,对占地区域进行土地整治,然后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4.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施工场地平整前,对施工扰动区的表土进行剥离,剥离后的表土堆放在施工区的空闲区域;施工场地平整过程中,遇降雨对施工产生的裸露边坡、地表及临时堆土采用防雨布覆盖。在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周边新建临时排水沟和临时沉沙池;施工场地施工场地使用结束后,首先对施工场地进行拆除和土地整治,然后进行绿化。
5.弃土场防治区
弃土前,对渣场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堆放在临近的表土堆场内。在弃渣场下游修筑浆砌石挡渣墙,在渣场周边、分级平台及渣顶平台修建浆砌石截排水沟和沉砂池;弃渣堆放过程中,遇降雨采用防雨布临时覆盖;堆渣结束后,对弃渣场进行全面整地,采取撒播草籽和种植灌木进行绿化。
6.表土堆场防治区
表土堆放前,在表土堆场周边设置编织土袋挡墙;表土堆放期间,遇降雨采用防雨布临时覆盖;表土取用后,对表土堆场进行土地整治,然后撒播草籽和种植灌木绿化。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708.2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345.86万元,方案新增362.3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94.72万元,植物措施8.32万元,监测措施22.69万元,施工临时措施167.43万元,独立费用21.53万元,基本预备费18.8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8.80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方案中提出的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九、其他
项目法人应加强施工组织,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土石方开挖填筑、地表扰动及植被破坏,严禁乱挖乱堆乱放,严禁向河道弃渣,弃渣必须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严格控制工程建设中水土流失。
附件:华能重庆巫山红椿风电场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3年4月23日
附件
华能重庆巫山红椿风电场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设计投资 |
审核投资 |
增减 (+/-) | ||||
方案 新增 |
主体 已列 |
合计 (万元) |
方案 新增 |
主体 已列 |
合计 (万元) | |||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94.72 |
176.34 |
271.06 |
94.72 |
176.34 |
271.06 |
0.00 |
一 |
风机防治区 |
18.05 |
15.81 |
33.86 |
18.05 |
15.81 |
33.86 |
0.00 |
二 |
集电线路防治区 |
51.23 |
43.91 |
95.14 |
51.23 |
43.91 |
95.14 |
0.00 |
三 |
施工及检修道路防治区 |
1.93 |
1.26 |
3.19 |
1.93 |
1.26 |
3.19 |
0.00 |
四 |
施工生产防治区 |
6.58 |
1.34 |
7.92 |
6.58 |
1.34 |
7.92 |
0.00 |
五 |
弃渣场防治区 |
16.68 |
114.02 |
130.7 |
16.68 |
114.02 |
130.7 |
0.00 |
六 |
表土堆场防治区 |
0.25 |
|
0.25 |
0.25 |
|
0.25 |
0.00 |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8.32 |
169.52 |
177.84 |
8.32 |
169.52 |
177.84 |
0.00 |
一 |
风机防治区 |
|
1.82 |
1.82 |
|
1.82 |
1.82 |
0.00 |
二 |
集电线路防治区 |
|
93.52 |
93.52 |
|
93.52 |
93.52 |
0.00 |
三 |
施工及检修道路防治区 |
|
0.48 |
0.48 |
|
0.48 |
0.48 |
0.00 |
四 |
施工生产防治区 |
|
17.08 |
17.08 |
|
17.08 |
17.08 |
0.00 |
五 |
弃渣场防治区 |
|
56.62 |
56.62 |
|
56.62 |
56.62 |
0.00 |
六 |
表土堆场防治区 |
8.32 |
|
8.32 |
8.32 |
|
8.32 |
0.00 |
|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
22.69 |
|
22.69 |
22.69 |
|
22.69 |
0.00 |
一 |
设备费 |
1.43 |
|
1.43 |
1.43 |
|
1.43 |
0.00 |
二 |
监测运行费 |
21.26 |
|
21.26 |
21.26 |
|
21.26 |
0.00 |
|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措施 |
167.43 |
|
167.43 |
167.43 |
|
167.43 |
0.00 |
一 |
风机防治区 |
37.50 |
|
37.50 |
37.50 |
|
37.50 |
0.00 |
二 |
集电线路防治区 |
76.03 |
|
76.03 |
76.03 |
|
76.03 |
0.00 |
三 |
施工及检修道路防治区 |
2.37 |
|
2.37 |
2.37 |
|
2.37 |
0.00 |
四 |
施工生产防治区 |
5.75 |
|
5.75 |
5.75 |
|
5.75 |
0.00 |
五 |
弃渣场防治区 |
17.55 |
|
17.55 |
17.55 |
|
17.55 |
0.00 |
六 |
表土堆场防治区 |
25.72 |
|
25.72 |
25.72 |
|
25.72 |
0.00 |
七 |
其他临时工程 |
2.51 |
|
2.51 |
2.51 |
|
2.51 |
0.00 |
|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
21.53 |
|
21.53 |
21.53 |
|
21.53 |
0.00 |
一 |
技术咨询费 |
15.67 |
|
15.67 |
15.67 |
|
15.67 |
0.00 |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7.99 |
|
7.99 |
7.99 |
|
7.99 |
0.00 |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 |
7.68 |
|
7.68 |
7.68 |
|
7.68 |
0.00 |
二 |
工程管理费 |
5.86 |
|
5.86 |
5.86 |
|
5.86 |
0.00 |
|
建设管理费 |
5.86 |
|
5.86 |
5.86 |
|
5.86 |
0.00 |
Ⅰ |
第一至五部分合计 |
314.69 |
345.86 |
660.55 |
314.69 |
345.86 |
660.55 |
0.00 |
Ⅱ |
基本预备费 |
18.88 |
|
18.88 |
18.88 |
|
18.88 |
0.00 |
Ⅲ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28.80 |
|
28.80 |
28.80 |
|
28.80 |
0.00 |
总投资(Ⅰ+Ⅱ+Ⅲ) |
362.37 |
345.86 |
708.23 |
362.37 |
345.86 |
708.23 |
0.00 |
文件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华能重庆巫山红椿风电场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