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500116202209320)和《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服务期为5年,即2022年10月至2027年9月。
(三)区域管理机构为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
(四)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383.03hm2。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为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
(五)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防治标准。
(六)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138545.13 万元,其中:主体已列118459.53 万元,方案新增20085.60 万元(其中:工程措施9262.54 万元,植物措施0.97 万元,监测措施521.91 万元,施工临时措施4395.97 万元,独立费用1619.89 万元,基本预备费948.08 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336.24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请你单位加强水土保持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园区开发建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1.负责园区建设土石方的统一调配与管理,园区内土石方开挖回填应尽量内部平衡。
2.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将园区开发建设扰动控制在永久占地范围,不得随意增设临时占地。
3.负责园区内表土资源的统一管理与保护,严格落实表土剥离、利用和保护措施。
(二)你单位要将本许可决定要求和水土保持方案内容与园区内建设项目共享,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园区五通一平、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园区入驻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共同做好园区开发建设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1.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在1个月内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2.待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结合本项目水土流失特点,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落实水土保持投资,在开工前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3.项目建设单位要与主体工程同步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规范施工行为。要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4.项目完工后,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按规定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表。园区内已完工项目应在3个月内补充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三)按照开发时序,督促园区内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统一组织开展园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并按时向我局和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五)园区开发建设规划范围、功能布局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按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六)本方案服务期满后,由区域管理机构组织开展方案实施情况跟踪评价,完成阶段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根据评价结果编制下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按程序报批。
附件:1.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2年10月24日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1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区域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 | |||||||||||
地理位置 |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 |
区域范围 |
园区东临德感旧城片区,南抵长江,西至缙云山山脚,北靠中渡片区,评价区域总面积2383.03hm2;区域范围经度106°10'29.33"~106°13'45.79",纬度29°13'21.62"~29°17'38.27"。 | |||||||||
批准设立机构 |
重庆市人民政府 |
批准设立时间 |
2002年12月 | |||||||||
开建时间 |
2002年1月 |
完建时间 |
2030年12月 | |||||||||
建设内容 |
规模(hm²) |
挖方量 (万m³) |
填方量 (万m³) |
调入 (万m³) |
调出 (万m³) |
借方量 (万m³) |
余方量 (万m³) | |||||
德感工业园 |
2383.03 |
8490.56 |
8490.56 |
/ |
/ |
/ |
/ | |||||
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江津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山地、丘陵地貌 |
气候类型 |
亚热带季风气候区 | |||||||||
植被类型 |
亚热带常绿阔叶林 |
现状林草覆盖率(%) |
25.24 | |||||||||
土壤类型 |
紫色土 |
原状土壤侵蚀模数[t/(km².a)] |
827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²) |
2383.03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².a)] |
500 | |||||||||
扰动地表面积(hm²) |
2383.03 |
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hm²) |
2383.03(建议申请免征81.53hm2) | |||||||||
水土流失重点区域 |
场平工程施工扰动面、项目开发扰动区及已场平待建项目区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利用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植被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排水沟89661m,雨水管网169105m,综合护坡27978m²;表土剥离85.40万m³、表土回铺52.98万m3。 |
景观绿化297.96hm²;撒播草籽2.08hm² |
临时排水沟80256m,临时沉沙池479座,土袋拦挡13566m,临时绿化132.10hm²,防雨布遮盖214849m2、无纺布遮盖1861586m²。 | |||||||||
公用设施防治区 |
道路管网防治亚区 |
排水沟471m,雨水管网215428m,综合护坡1996m²;表土剥离23.25万m³、表土回铺6.01万m3。 |
行道树32138株,景观绿化13.69hm² |
临时排水沟83188m,临时沉沙池239座,土袋拦挡7972m,防雨布遮盖19900m2、临时植草11.45hm2、无纺布遮盖235145m²。 | ||||||||
绿地防治亚区 |
综合护坡26710m²;表土剥离27.06万m³、表土回铺76.72万m3。 |
景观绿化284.19hm² |
临时排水沟29651m,临时沉沙池198座,土袋拦挡210m,防雨布遮盖13790m2、临时植草53.46hm2、无纺布遮盖735482m²、土质排水沟5210m | |||||||||
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
表土堆场防治亚区 |
|
|
土袋挡墙256m、土质排水沟4164m、临时撒播植草12.77hm2、无纺布遮盖130200m²。 | ||||||||
土石方中转场防治亚区 |
C20混凝土挡土墙100m、M7.5浆砌砖排水沟3385m、M7.5浆砌砖沉沙池6座; |
|
临时撒播植草11.55hm2、无纺布遮盖116500m²。 | |||||||||
投资(万元) |
36224.96(新增9262.54) |
91498.08(新增0.97) |
4395.97(新增4395.97)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138545.13(新增20085.60、含远期匡算149.99) |
独立费(万元) |
1619.89(含远期匡算75.00) | |||||||||
监测费(万元) |
521.91(含远期匡算66.50) |
水土保持补偿费(万元) |
3336.24 | |||||||||
方案服务期 |
方案批复后5年(预计2022年10月~2027年9月)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中楷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区域管理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曾海波/18***88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李祖明 |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一路5号扬子江商务小区4幢13-3 |
地址 |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港城大道501号 | |||||||||
邮政编码 |
401100 |
邮政编码 |
402284 | |||||||||
联系人及电话 |
廖娟-13***69 |
联系人及电话 |
罗永忠-13***23 | |||||||||
传真/电子信箱 |
59***76@qq.com |
传真/电子信箱 |
46***51qq.com |
附件2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域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2年8月29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区域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江津区水利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中楷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区域水保方案》,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渝水〔2018〕267号”、“渝水〔2018〕314号”、“水保监〔2020〕63号”和“渝水规范〔2021〕2号”,专家组对《区域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同时提出了修改补充意见。项目法人于2022年10月17日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区域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前言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服务期为5年,即2022年10月至2027年9月。
(三)区域管理机构为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
二、区域规划概况
(一)区域规划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境内,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3.8303km2。园区定位为国家级装备制造基地和粮油食品加工基地,重庆市临港物流重要节点,江津区产城融合示范区。
区域按照功能划分为区域规划功能区、道路管网设施区、公园绿地设施区共2383.03hm2,均为建设用地。其中:二类居住用地218.77hm2,商住混合用地61.05hm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4.75hm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7.67hm2,工业用地1337.73hm2,物流仓储用地13.61hm2,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18.59hm2,公用设施用地57.12hm2,绿地与广场用地323.74hm2。区域建设内容包括工业厂房、居住用房、道路工程、绿化景观和相关市政配套设施等。园区共设集中表土堆场12.77hm2/5处,土石方中转场11.55hm2/2处,表土堆场和土石方中转场均布置在区域规划范围内,无新增临时用地。
(二)区域开发现状和进度调查基本清楚
园区最早于2002年1月开始建设,截止2022年6月:规划功能地块共264个,用地总面积1783.99hm2,其中:已建区域面积共计970.52hm2,占规划地块总面积的54.40%;在建区域面积共计310.90hm2,占规划地块总面积的17.42%;场平待建区域面积共计97.89hm2,占规划地块总面积的5.48%;未开发区域面积共计404.68hm2,占规划地块总面积的22.65%。未开发区域全部为近期开发建设区。
道路管网共66条道路/95.18km,用地总面积275.30hm2,其中:已建39.91km道路,已建面积157.98hm2占道路管网用地面积的57.38%;在建22.43km道路,在建面积21.63hm2占道路管网用地面积的7.83%;场平待建0.23km道路,场平待建面积0.55hm2占道路管网用地面积的0.20%;未建32.61km道路,未建用地面积95.14hm2占道路管网用地面积的34.19%。未建用地全部为近期开发面积。
公园绿地地块共172个,用地总面积323.74hm2,其中:已建区域占地面积共计105.69hm2,在建区域占地面积32.01hm2,场平待建区域占地面积共计7.10hm2,未开发区域占地面积共计178.94hm2,全部为近期开发面积。
园区近期建设区域未建成地块、道路、公用设施均计划于近5年内开发建设。
(三)区域竖向布置和挖填土石方平衡阐述基本清楚
园区竖向布局依山就势,顺应自然地形进行布局。德感工业园规划地块标高在188.48米到300.0米之间,整体呈北高南低,南北向中部隆起,向东、西两侧依次降低,台阶式布置,区域按照自北向南大致分为8级台阶。园区道路总体设计标高南、北高,中部低,道路纵坡控制在8%以内。
园区(不含远期建设区)土石方总挖方量为8490.56万m3,总填方量为8490.56万m3,区域内总体土石方平衡,区域规划对开挖的土石方全部进行回填利用,不产生余方。方案设计新增2处土石方中转场,中转场共计11.55hm2/2处。
三、区域水土流失分析与评价
(一)基本同意区域现状水土流失调查方法。
(二)基本同意区域现状水土流失类型、强度、面积及分布情况阐述。
(三)同意区域现状水土流失分析评价。
四、区域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基本同意区域表土剥离面积457.68hm2,表土剥离量135.71万m3,剥离表土除了分散堆存和近期利用外,其余全部运至规划的5处表土堆放场(12.77hm2)集中堆放,后期用于区域绿化。
(二)基本同意区域占地、土石方平衡等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规划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
五、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一)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383.03hm2。
(二)同意区域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利用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依据园区控规指标调整)。
(三)基本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规划功能、道路管网、绿地、施工临时设施4个一级分区;规划功能防治区、道路管网防治区、绿地防治区根据项目建设状态划分为已建区、在建区、场平待建区、近期建设区4个防治亚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划分为表土堆场防治亚区和土石方中转场2个防治亚区。
(四)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规划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1.规划功能防治区
(1)已建防治亚区
该区各地块内排水沟和雨水管网等排水设施布置合理,地块附属绿化采取乔灌草搭配,水土流失治理效果较好。结合现场调查实际情况,对部分地块绿化不达标区域和部分裸露地表补充撒播草籽绿化措施。
(2)在建防治亚区
对区内裸露切坡植被生长不良区域补充撒播植草措施;结合各地块汇水情况布置临时排水沟和沉沙池;对施工开挖裸露土质坡面、临时堆土等防治区域采取防雨布苫盖。施工中实施综合护坡、雨水管网、截排沟等措施。施工后期对设计绿化区回铺表土,落实地块附属绿化。
(3)场平待建防治亚区
现阶段,针对区内现状排水不畅的区域布设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出口布设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或市政雨水管网。对场平完成尚未引进项目的裸露地块采取撒播草籽绿化,对裸露边坡采取无纺布遮盖防护。
建设项目施工期,各项防治措施同在建防治亚区。
(4)近期建设防治亚区
现阶段,对已征地尚未开始平场施工的区域补充撒播植草防护。场平施工前,对区内表土可剥离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并将剥离表土堆放至表土堆场集中堆放。
场平施工期及建设项目施工期,各项防治措施同场平待建防治亚区。
2.道路管网防治区
(1)已建防治亚区
各已建道路已实施完成道路截排水沟、雨水管网、行道树绿化、绿化带等水土保持措施,水土流失治理效果较好。
(2)在建防治亚区
根据区域排水需要在道路两侧布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接沉沙池,并顺接至外部自然排水;在道路配套管网沟槽开挖时段,针对开挖沟槽、管沟临时堆土遇降雨时采用无纺布遮盖,并根据主体进度及时落实配套的雨水管网;在道路路基填筑形成最终边坡后及时落实综合护坡措施;道路建设过程中人行道裸露区域采用无纺布进行遮盖;施工后期按照设计要求开挖树池并回填植树所需的表土后栽植行到树并做好支撑。遇有中央分隔带或侧分带绿化的道路时,在路沿石安装后及时回填绿化带内表土并栽植灌草,遇降雨天采用无纺布对绿化带裸露区域进行临时遮盖。
(3)场平待建防治亚区
现阶段,对尚未开工的路基范围采取撒播草籽绿化,对裸露边坡采取无纺布遮盖防护。
道路施工期各项防治措施同在建区。
(4)近期建设防治亚区
施工前,对道路用地范围内的耕地、园地、林地的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运至表土堆场集中堆存防护。
道路施工期各项防治措施同在建区。
3.绿地防治区
(1)已建防治亚区
已建项目主要为防护绿地,绿化已建采取乔灌草搭配,水土流失治理效果较好。
(2)在建防治亚区
项目施工期,对施工开挖裸露土质坡面、临时堆土等防治区域采取防雨布覆盖;施工中后期,对具备条件的区域及时落实表土回铺,随后按照设计落实对应的乔灌草绿化。
(3)场平待建防治亚区
现阶段,针对场平完成尚未开始建设的绿地裸露地块采取撒播草籽绿化,对裸露边坡采取无纺布遮盖防护。
绿地施工期,各项防治措施同在建防治亚区。
(4)近期建设防治亚区
绿地施工前,对区域内耕地、园地、林地的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运至表土堆场集中堆存防护。
绿地施工期,各项防治措施同在建防治亚区。
4.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1)表土堆场防治亚区
为暂存场内剥离表土,方案新增5处集中表土堆场。表土堆放前,根据地形情况在表土堆放场下边坡坡脚布设编织土袋临时拦挡,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出口接临时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排水系统;表土堆放完成后,对于堆放时间超过1年的表土堆场,应采取临时植被恢复措施;在植被恢复前,遇降雨应及时采用无纺布覆盖。
(2)土石方中转场防治亚区。
为服务开挖土石方综合利用,方案布置2处土石方中转场。土石方堆放前,在下坡侧采用混凝土挡土墙进行拦挡;堆土过程中,备置无纺布覆盖,降雨时对堆积体表面进行防雨布覆盖,堆土场地边界四周建设截排水沟,出口设临时沉沙池;堆土结束后,堆放时间较短的,采用无纺布覆盖,堆土时间超过一年的,表面撒播草籽临时种草。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138545.13 万元,其中:主体已列118459.53 万元,方案新增20085.60 万元(其中:工程措施9262.54 万元,植物措施0.97 万元,监测措施521.91 万元,施工临时措施4395.97 万元,独立费用1619.89 万元,基本预备费948.08 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336.24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基本同意组织机构及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补偿费、方案跟踪评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项目监管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九、其他
区域管理机构应进一步优化未开发区域规划设计,尽量减少土石方挖填数量;加强表土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工作,落实区域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
附件: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设计投资 |
审核投资 |
核增、减 (+、-) | ||||
新增 投资 |
已列 投资 |
合计 |
新增 投资 |
已列 投资 |
合计 | |||
一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9262.54 |
26962.42 |
36224.96 |
9262.54 |
26962.42 |
36224.96 |
0 |
1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4466.78 |
12706.95 |
17173.73 |
4466.78 |
12706.95 |
17173.73 |
0 |
2 |
道路管网防治区 |
938.42 |
14030.44 |
14968.86 |
938.42 |
14030.44 |
14968.86 |
0 |
3 |
绿地防治区 |
3763.65 |
225.03 |
3988.68 |
3763.65 |
225.03 |
3988.68 |
0 |
4 |
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
93.69 |
|
93.69 |
93.69 |
|
93.69 |
0 |
二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0.97 |
91497.11 |
91498.08 |
0.97 |
91497.11 |
91498.08 |
0 |
1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0.97 |
44694.00 |
44694.97 |
0.97 |
44694.00 |
44694.97 |
0 |
2 |
道路管网防治区 |
|
4174.61 |
4174.61 |
0.00 |
4174.61 |
4174.61 |
0 |
3 |
绿地防治区 |
|
42628.50 |
42628.50 |
0.00 |
42628.50 |
42628.50 |
0 |
三 |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
521.91 |
|
521.91 |
521.91 |
|
521.91 |
0 |
1 |
监测设备费 |
22.10 |
|
22.10 |
22.10 |
|
22.10 |
0 |
2 |
监测运行费 |
499.81 |
|
499.81 |
499.81 |
|
499.81 |
0 |
四 |
第四部分:临时措施 |
4395.97 |
|
4395.97 |
4395.97 |
|
4395.97 |
0 |
1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2404.80 |
|
2404.80 |
2404.80 |
|
2404.80 |
0 |
2 |
道路管网防治区 |
852.21 |
|
852.21 |
852.21 |
0 |
852.21 |
0 |
3 |
绿地防治区 |
797.62 |
|
797.62 |
797.62 |
0 |
797.62 |
0 |
4 |
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
248.70 |
|
248.70 |
248.70 |
|
248.70 |
0 |
5 |
其他临时措施 |
92.64 |
|
92.64 |
92.64 |
|
92.64 |
0 |
五 |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
1619.89 |
|
1619.89 |
1619.89 |
|
1619.89 |
0 |
1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205.00 |
|
205.00 |
205.00 |
|
205.00 |
0 |
2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400.68 |
|
400.68 |
400.68 |
|
400.68 |
0 |
3 |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费 |
435.23 |
|
435.23 |
435.23 |
|
435.23 |
0 |
4 |
建设管理费 |
282.30 |
|
282.30 |
282.30 |
|
282.30 |
0 |
5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282.57 |
|
282.57 |
282.57 |
|
282.57 |
0 |
6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4.11 |
|
14.11 |
14.11 |
|
14.11 |
0 |
一至五部分合计 |
15801.28 |
118459.53 |
134260.81 |
15801.28 |
118459.53 |
134260.81 |
0 | |
六 |
基本预备费 |
948.08 |
|
948.08 |
948.08 |
|
948.08 |
0 |
七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3336.24 |
|
3336.24 |
3336.24 |
|
3336.24 |
0 |
八 |
水土保方案静态总投资 |
20085.60 |
118459.53 |
138545.13 |
20085.60 |
118459.53 |
138545.13 |
0 |
文件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