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
你单位提交的市公安局特警总队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20-500108-92-01-135316)和《市公安局特警总队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8.89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5626.88万元,其中:主体已列4984.04万元,方案新增642.8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96.79万元,植物措施0.26万元,监测措施57.50万元,施工临时措施208.36万元,独立费用92.18万元,基本预备费33.3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4.44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附件:1.市公安局特警总队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市公安局特警总队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2年10月24日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1
市公安局特警总队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市公安局特警总队迁建项目 |
流域管 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巴南区 | |||||||||||||||
项目规模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88868m2,项目总建筑面积71280.1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640.33m2,地下建筑面积14639.83m2,总计容建筑面积56640.33m2,建筑密度为10.10%,容积率为0.146,绿化面积141794.94m2(不计边坡绿化面积,计场内原有绿地),绿地率36.46%,停车位680个。 |
总投资 (万元) |
84822 |
土建 投资 (万元) |
48709 | |||||||||||||||
动工时间 |
2022年9月 |
完工时间 |
2024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5年 | |||||||||||||||
工程占地(hm2) |
38.89 |
永久占地(hm2) |
38.89 |
临时占地(hm2) |
0 | |||||||||||||||
土石方量 (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140.36 |
126.19 |
0 |
14.17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巴南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侵蚀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38.89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3911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3336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 |||||||||||||||||||
防治 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治措施及 工程量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主体工程建设防治区 |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3271m,雨水花园938m2,绿色屋顶11468m2,透水铺装123469m2,下凹式绿地29547.5m2,植草沟1680m2,雨水回收池500m2,格构护坡6795m2,截水沟2121m,排水沟2685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5.50万m3,表土回覆4.80m3; |
主体设计:景观绿化42598.13m2,格构绿化41670m2; |
主体设计:车辆冲洗站1座,截排水沟2000m,波纹管296m,基坑排水沟466m,基坑截水沟577m,集水坑1座; 方案新增:临时沉沙池4座,临时拦挡400m,临时覆盖17000m2。 | |||||||||||||||||
保留山地防治区 |
方案新增:表土回覆0.70万m3,场地平整14084m2; |
主体设计:植草绿化41929m2; |
/ | |||||||||||||||||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4862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539m,临时沉沙池6座,临时拦挡1539m,临时覆盖22395m2,土工布铺垫8884 m2。 |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 |
/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350m,临时沉沙池2座。 | |||||||||||||||||
投资(万元) |
3805.76(新增:196.79) |
1314.36(新增:0.26) |
269.33 (新增:208.36)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5626.88(新增:642.84) |
独立费用(万元) |
92.18 | |||||||||||||||||
监理费 (万元) |
13.38 |
监测费(万元) |
57.50 |
补偿费 (万元) |
54.44 | |||||||||||||||
方案编制单位 |
四川言盛源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市公安局 | |||||||||||||||||
法定代表人 |
梁小平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胡明朗 | |||||||||||||||||
地址 |
成都高新区锦韵路533号2栋6层602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黄龙路555号 | |||||||||||||||||
邮编 |
610096 |
邮政编码 |
401147 | |||||||||||||||||
联系人及电话 |
卿云 15***00 |
联系人及电话 |
何炼 13***95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信箱 |
36***71@qq.com |
电子信箱 |
34***17@qq.com |
附件2
市公安局特警总队迁建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2年9月9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市公安局特警总队迁建项目水土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视频评审会。巴南区水利局、重庆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及四川言盛源水利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渝水〔2018〕267号”、“水保监〔2020〕63号”和“渝水规范〔2021〕2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同时提出了修改补充意见。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2年10月13日提交了《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编制总则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范性文件、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8.89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
(五)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 97%,土壤流失控制比 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 92%,林草植被恢复率 97%,林草覆盖率 27%。
二、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巴南区市公安局特警总队迁建项目位于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建设单位为重庆市公安局,为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构筑物、配套道路、管线工程、景观绿化及山地训练场,其中:建构筑物包括1栋指挥办公楼、1栋学术报告厅、1栋综合服务楼、6栋备勤楼、2栋装备存放楼、1栋战训物资库、室内训练中心、室外训练中心、反恐处突培训楼及地下车库等,停车位680个。项目总建筑面积71280.16m2,建筑密度为10.10%,容积率为0.146,绿化面积141794.94m2,绿地率36.46%。项目区周边交通较为便利无需临时施工便道,施工生产生活区布设于项目区红线内,另在红线内设置表土堆场6处/2.24hm2。
项目总用地面积388868m2,均为永久占地。项目挖方量为140.36万m3(含表土5.50万m3),填方量为126.19万m3(含表土5.50万m3),余方14.17万m3;项目所产生余方全部运往重庆国际生物城栋青建筑垃圾消纳场回填利用,本项目不设置弃土场。工程总投资8482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8709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项目预计2022年11月开工,2025年2月完工,工期28个月。
(二)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植被、气象、水文、环境敏感区等情况阐述基本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的水土保持评价,项目位于城市规划区,且已经取得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二)基本同意对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分析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水土流失现状、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的分析。
(二)基本同意工程扰动地表面积38.89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调查及预测范围、时段、方法和结果。工程水土流失总量为0.39万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0.33万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建设、保留山地、表土堆放场、施工生产生活五个一级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保功能的措施和方案新增的防治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三)基本同意方案根据各防治区水土流失现状提出的防治措施布局和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主体工程建设防治区
施工前,对扰动区可剥离表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表土堆放于场地内布设的表土堆放于表土堆放场;于项目区东侧施工出入口布设1座车辆冲洗站。
施工中,场平前于场地东侧埋设排水沟接场地外市政雨水管网;场平中于场地内布设临时截排水沟,经沉沙池沉淀接场地东侧埋设的波纹管;场内基坑坡顶布设水沟,坡底布设排水沟,出口接沉沙池,基坑底排水沟东南角布设集水井;场地西侧和南侧边坡采用格构植草护坡,边坡坡顶布设截水沟,坡脚布设排水沟,场地南侧填方边坡坡脚采用土袋进行临时拦挡。
施工后期,实施主体设计的永久雨水管网,雨水管网出口接场外市政雨水管网;实施雨水花园、透水铺装、下凹式绿地、植草沟、绿色屋顶等海绵城市及景观绿化措施,绿化之前进行表土回覆。
2.保留山地防治区
保留山地防治区主要在施工后期对保留山地区内原有民房、道路拆除区域、其他土地等占地区域进行表土回覆和场地平整,场地平整后与耕地占地区域一同进行植草绿化。
3.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表土堆放前,对场地内的耕地和草地区域采用土工布铺垫对表土进行保护,在场地周边布置填土编织袋进行临时拦挡,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出口设沉沙池。堆放过程中,降雨时在堆土表面采用防雨布进行临时覆盖。堆放完毕,位于主体工程建设防治区的表土临时堆场使用完成后,按设计情况建设为综合训练场和植草绿化,不重复布置措施;位于保留山地防治区内的表土堆放场使用完毕后植草绿化恢复植被。
4.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施工过程中,根据地势沿周边修建临时排水沟,出口设沉沙池。施工后期,拆除地表临时建构筑物后植草绿化。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5626.88万元,其中:主体已列4984.04万元,方案新增642.8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96.79万元,植物措施费用0.26万元,临时措施费208.36万元,监测措施费用57.50万元,独立费用92.18万元,基本预备费33.3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4.44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附件:市公安局特警总队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 | ||||||||
市公安局特警总队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设计投资 |
审核投资 |
核增、减 (+、-) |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小计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小计 | |||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196.79 |
3608.97 |
3805.76 |
196.79 |
3608.97 |
3805.76 |
0.0 |
1 |
主体工程建设防治区 |
181.61 |
3608.97 |
3790.58 |
181.61 |
3608.97 |
3790.58 |
0.0 |
2 |
保留山地防治区 |
15.18 |
|
15.18 |
15.18 |
0.00 |
15.18 |
0.0 |
3 |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
|
0.00 |
0.00 |
0.00 |
0.00 |
0.0 |
4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
|
0.00 |
0.00 |
0.00 |
0.00 |
0.0 |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0.26 |
1314.10 |
1314.36 |
0.26 |
1314.10 |
1314.36 |
0.00 |
1 |
主体工程建设防治区 |
|
1256.49 |
1256.49 |
|
1256.49 |
1256.49 |
0.00 |
2 |
保留山地防治区 |
|
57.61 |
57.61 |
|
57.61 |
57.61 |
0.00 |
3 |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0.26 |
|
0.26 |
0.26 |
0.00 |
0.26 |
0.00 |
4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
|
0.00 |
|
0.00 |
0.00 |
0.00 |
|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
57.50 |
|
57.50 |
57.50 |
|
57.50 |
0.00 |
1 |
土建设施 |
0.02 |
|
0.02 |
0.02 |
|
0.02 |
0.00 |
2 |
设备及安装费 |
0.75 |
|
0.75 |
0.75 |
|
0.75 |
0.00 |
3 |
观测运行费 |
56.73 |
|
56.73 |
56.73 |
|
56.73 |
0.00 |
|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措施 |
208.36 |
60.97 |
269.33 |
208.36 |
60.97 |
269.33 |
0.00 |
1 |
主体工程 |
204.27 |
60.97 |
265.24 |
204.27 |
60.97 |
265.24 |
0.00 |
1.1 |
主体工程建设防治区 |
42.95 |
60.97 |
103.92 |
42.95 |
60.97 |
103.92 |
0.00 |
1.2 |
保留山地防治区 |
|
|
0.00 |
0.00 |
|
0.00 |
0.00 |
1.3 |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157.49 |
|
157.49 |
157.49 |
|
157.49 |
0.00 |
1.4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3.83 |
|
3.83 |
3.83 |
|
3.83 |
0.00 |
2 |
其它临时工程 |
4.09 |
|
4.09 |
4.09 |
|
4.09 |
0.00 |
|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
92.18 |
|
92.18 |
92.18 |
|
92.18 |
0.00 |
一 |
技术咨询费 |
67.54 |
|
67.54 |
67.54 |
|
67.54 |
0.00 |
1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18.00 |
|
18.00 |
18.00 |
|
18.00 |
0.00 |
2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17.15 |
|
17.15 |
17.15 |
|
17.15 |
0.00 |
4 |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费 |
32.39 |
|
32.39 |
32.39 |
|
32.39 |
0.00 |
二 |
工程管理费 |
24.64 |
|
24.64 |
24.64 |
|
24.64 |
0.00 |
1 |
建设管理费 |
8.12 |
|
8.12 |
8.12 |
|
8.12 |
0.00 |
2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3.38 |
|
13.38 |
13.38 |
|
13.38 |
0.00 |
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3.14 |
|
3.14 |
3.14 |
|
3.14 |
0.00 |
|
一至五部分合计 |
555.09 |
4984.04 |
5539.13 |
555.09 |
4984.04 |
5539.13 |
0.00 |
|
基本预备费 |
33.31 |
|
33.31 |
33.31 |
|
33.31 |
0.00 |
|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
54.44 |
|
54.44 |
54.44 |
|
54.44 |
0.00 |
|
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 |
642.84 |
4984.04 |
5626.88 |
642.84 |
4984.04 |
5626.88 |
0.00 |
文件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市公安局特警总队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