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提交的重庆巫山工业园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500237202109046)和《重庆巫山工业园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服务期为2022年6月至2027年5月。
(三)区域管理机构为重庆巫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四)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91.52hm2。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为重庆巫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五)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防治标准。
(六)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0%,表土保护率不计。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2013.7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1829.15万元,方案新增184.62万元(其中:植物措施0.57万元,监测措施71.29万元,施工临时措施26.05万元,独立费用50.50万元,基本预备费8.9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7.31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请你单位加强水土保持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园区开发建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1.负责园区建设土石方的统一调配与管理,园区内土石方开挖回填应尽量内部平衡。
2.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将园区开发建设扰动控制在永久占地范围,不得随意增设临时占地。
3.负责园区内表土资源的统一管理与保护,严格落实表土剥离、利用和保护措施。
(二)你单位要将本许可决定要求和水土保持方案内容与园区内建设项目共享,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园区五通一平、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园区入驻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共同做好园区开发建设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1.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在1个月内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2.待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结合本项目水土流失特点,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落实水土保持投资,在开工前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3.项目建设单位要与主体工程同步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规范施工行为。要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4.项目完工后,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按规定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表。园区内已完工项目应在3个月内补充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三)按照开发时序,督促园区内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统一组织开展园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并按时向我局和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五)园区开发建设规划范围、功能布局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按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六)本方案服务期满后,由区域管理机构组织开展方案实施情况跟踪评价,完成阶段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根据评价结果编制下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按程序报批。
附件:1.重庆巫山工业园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重庆巫山工业园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2年6月28日
(联系人:秦怡;联系电话:02388707024)
附件1
重庆巫山工业园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区域名称 |
重庆巫山工业园区 | ||||||||||||||
地理位置 |
高唐街道、骡坪镇 |
区域范围 |
园区占地面积共计91.52hm2,其中:(1)职教园位于巫山县城高唐街道,北东西三面以和平路为边界,南至巫山师范学校,占地面积11.66hm2;(2)楚阳园位于巫山县骡坪镇东部,由南部、西北和东北等3个片区组成,占地面积79.86hm2,其中:①南部片区四至边界为北至三门洞,南以G348为界,西至孤木岭,北至高速收费站,占地面积8.72hm2;②西北片区四至边界为北至义和村村委,南至东向村,西与月亮寨相连,东与楚阳镇街相连,占地面积16.34hm2;③东北片区四至边界为北至梨子坪,南与关马村相连,西至路口村村委,东以G348为界,占地面积54.80hm2。 | ||||||||||||
批准设立机构 |
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 |
批准设立时间 |
2006年1月 | ||||||||||||
开建时间 |
2006年4月 |
完建时间 |
2032年12月 | ||||||||||||
建设内容 |
挖方量(万m3) |
填方量(万m3) |
调入量(万m3) |
调出量(万m3) |
借方量(万m3) |
弃方量(万m3) | |||||||||
规划功能区 |
56.77 |
56.77 |
/ |
/ |
/ |
/ | |||||||||
公园绿地设施区 |
0.05 |
0.05 |
/ |
/ |
/ |
/ | |||||||||
道路管网设施区 |
3.25 |
3.25 |
/ |
/ |
/ |
/ | |||||||||
合计 |
60.07 |
60.07 |
/ |
/ |
/ |
/ | |||||||||
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构造剥蚀中低山地貌 |
气候类型 |
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 | ||||||||||||
植被类型 |
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 |
现状林草覆盖率(%) |
51.61 | ||||||||||||
土壤类型 |
紫色土、黄壤 |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1119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91.52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扰动地表面积(hm2) |
83.59 |
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hm2) |
近期计征:19.51 | ||||||||||||
远期计征:68.89 | |||||||||||||||
水土流失重点区域 |
地块场平区域、边坡区域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0 | ||||||||||||
其他 |
区域范围内的新增水土流失应得到有效控制,原有水土流失得到治理;水土保持设施应安全有效;水土资源、林草植被应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与恢复。 | ||||||||||||||
防治措施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已建防治亚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6396m,截排水沟254m,透水砖铺设5600m2;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5.42hm2,框格植草护坡1200m2; 方案新增:/。 |
- | |||||||||||
场平待建防治亚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5551m,截排水沟809m;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撒播草籽7.12hm2,景观绿化1.19h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81hm2。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372m,临时沉沙池9座,防雨布覆盖11594m2,编织袋拦挡642m。 | ||||||||||||
公园绿地防治区 |
已建防治亚区 |
/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0.30hm2 方案新增:/。 |
- | |||||||||||
道路管网防治区 |
已建防治亚区 |
主体已列:截排水沟982m;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植草护坡4200m2; 方案新增:/。 |
- | |||||||||||
投资(万元) |
970.42(新增:0.00) |
859.30(新增:0.57) |
26.05(新增:26.05)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2013.77(新增:184.62) |
独立费用(万元) |
50.50 | ||||||||||||
监测费(万元) |
71.29 |
水土保持补偿费(万元) |
近期:27.31 | ||||||||||||
远期:96.45 | |||||||||||||||
方案服务期 |
2022年6月~2027年5月 | ||||||||||||||
区域管理机构 |
重庆巫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昌浦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刘林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周武荣 | ||||||||||||
地址 |
重庆市巫山县巫峡镇平安路100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金山路18附27/28号 | ||||||||||||
邮政编码 |
404799 |
邮政编码 |
401147 | ||||||||||||
联系人及电话 |
曹军/17*******86 |
联系人及电话 |
任智勇/15*******27 | ||||||||||||
传真/电子信箱 |
4*******6@qq.com |
传真/电子信箱 |
4*******7 @qq.com |
附件2
重庆巫山工业园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专家评审意见
2022年5月18日,重庆市水利局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召开了《重庆巫山工业园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巫山县水利局、重庆巫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巫山县民生农林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昌浦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渝水〔2018〕267号”、“渝水〔2018〕314号”、“水保监〔2020〕63号”和“渝水规范〔2021〕2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2年6月16日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前言
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同意方案服务期为5年,即2022年6月至2027年5月。
区域管理机构为重庆巫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招商工作由巫山县民生农林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区域规划概况
区域规划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重庆巫山工业园区位于巫山县高唐街道、骡坪镇,由职教园和楚阳园组成,区域总面积91.52hm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83.59hm2,非建设用地面积7.93hm2。职教园位于巫山县高唐街道,东、西、北三面以和平路为边界,南至巫山师范学校,占地面积11.66hm2。楚阳园位于巫山县骡坪镇,由南部、西北和东北3个片区组成,占地面积79.86hm2,其中:①南部片区四至边界为北至三门洞,南以G348为界,西至孤木岭,北至高速收费站,占地面积8.72hm2;②西北片区四至边界为北至义和村村委,南至东向村,西与月亮寨相连,东与楚阳镇街相连,占地面积16.34hm2;③东北片区四至边界为北至梨子坪,南与关马村相连,西至路口村村委,东以G348为界,占地面积54.80hm2。
职教园功能定位为:以职教中心人才、技术优势为依托,着力发展以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纺织服装等为重点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和制造业;楚阳园功能定位为:依托区域资源和产业优势精心打造农副产品加工产业、中药材加工产业和新型建筑材料加工产业。两个园区相辅相成,建设成为重庆市巫山县集职教中心人才、电子产品、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及中药材加工产业一体的特色工业园区。
区域按照功能划分为规划功能区、道路管网区、公园绿地区及非建设用地区。园区共包含43个地块,其中:规划功能区共33个地块,总面积71.22hm²,包括已建7个地块,面积11.98hm²;场平待建7个地块,面积7.93hm²;远期建设19个地块,面积51.31hm²。道路管网区含道路5条/4033m,面积5.93hm²,包括已建道路1条/982m,面积1.98hm²;远期建设道路4条/3051m,面积3.95hm²。公园绿地区共10个地块,总面积6.44hm²,包括已建1个地块,面积0.30hm²;远期建设9个地块,面积6.14hm²。非建设用地区面积7.93hm²,包括河流水系面积1.04hm2,农林用地面积6.89hm2(含6.15hm2位于地质灾害多发区面积)。区域建设内容包括工业厂房、居住用房、道路工程、绿化景观和相关市政配套设施等。根据园区开发进度计划,园区近期开发无新增临时用地。
区域开发现状调查及开发进度介绍基本清楚
职教园于2006年开始建设,于2013年全部建成,开发率为100%,涉及规划功能区5个地块,面积11.66hm2。
楚阳园于2015年开始建设,共包含38个地块,总面积79.86hm2。规划功能区已建2个地块,面积0.32hm2,占楚阳园用地面积0.40%;场平待建7个地块,面积7.93hm²,占楚阳园用地面积9.93%;远期建设19个地块,面积51.31hm²,占楚阳园用地面积64.25%。道路管网区已完成道路建设1条/982m,面积1.98hm2,占楚阳园用地面积2.48%;远期建设道路4条/3051m,面积3.95hm²,占楚阳园用地面积4.95%。公园绿地区已建1个地块,面积0.30hm2,占楚阳园用地面积0.37%;远期建设9个地块,面积6.14hm²,占楚阳园用地面积7.69%。非建设用地面积7.93hm2,占楚阳园用地面积9.93%。
截至2022年5月底,园区已扰动面积22.19hm2,其中规划功能区扰动面积19.91hm2,道路管网区扰动面积1.98hm2,公园绿地区扰动面积0.30hm2。园区场平待建地块均计划于近5年内开发建设。
(三)区域竖向布置阐述基本清楚
职教园设计标高502~539m,由东向西大致分为2级台阶,台阶之间以喷锚护坡形式衔接。
楚阳园南部片区地势较为平缓,场平标高为639~642m;东北及西北片区为远期建设区域,东北片区规划设计标高为723~825m,由北向南大致分为3个台阶;西北片区规划设计标高为680~693m,西北片区竖向布置采用缓坡布置,整体较为平缓。
(四)土石方平衡方案阐述基本清楚
园区土石方总挖方308.72万m3,总填方253.46万m3,余方55.26万m3。近期建设土石方挖方60.07万m3,填方60.07万m3,无借方和弃方。远期建设区域土石方挖方248.67万m3,填方193.41万m3,余方55.26万m3,余方运至园区管理单位自辖CY2-4-9地块、CY3-4-2地块、CY3-2-1地块等规划地块场平回填综合利用。
三、区域水土流失分析与评价
(一)区域现状水土流失调查方法基本可行。
(二)区域现状水土流失类型、强度、面积及分布情况阐述基本清楚。
(三)同意区域现状水土流失分析评价。
四、区域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基本同意区域占地、土石方平衡等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规划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
五、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一)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91.52hm2。
(二)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防治标准。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0%,表土保护率不计。
(三)基本同意区域划分为规划功能防治区、道路管网防治区、公园绿地防治区、非建设用地防治区4个一级水土流失防治区。其中,规划功能防治区、道路管网防治区、公园绿地防治区根据建设状态划分为若干二级区。
(四)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规划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1.规划功能防治区
(1)已建防治亚区
已实施了雨水管网、排水沟、框格植草护坡、透水砖铺设及景观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该区水土流失治理效果良好,无明显水土流失现象,本方案对该区域未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2)场平待建防治亚区
现阶段已在地块边坡底部布设了部分排水沟,场平区域部分采取了景观绿化及撒播草籽防护。局部区域现状为裸露地表的,本方案补充撒播草籽绿化防护。
待项目开始建设后的施工中,根据实地情况布设临时排水沉沙措施;裸露土质坡面、临时堆土等采用临时覆盖措施;在临时填方边坡和临时堆土下坡侧设置填土编织袋拦挡。施工后期,根据主体设计实施雨水管网、截排水沟、景观绿化措施。
(3)远期建设防治亚区
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并做好表土临时堆存的防护措施。施工中,根据实地情况布设临时排水沉沙措施;对施工形成的裸露土质坡面、临时堆土等区域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在临时填方边坡下坡侧设置填土编织袋拦挡。施工后期,根据主体设计实施雨水管网、截排水沟、景观绿化措施。
2.道路管网防治区
(1)已建防治亚区
已实施了截排水沟、植草护坡等水土保持措施。边坡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护坡,防护效果较好。该区域当前无明显水土流失现象,无需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2)远期建设防治亚区
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并做好表土临时堆存的防护措施。施工中,对临时堆土及边坡采取临时覆盖、临时挡拦、临时排水沉沙措施。施工后期,根据主体设计在道路一侧或两侧布设排水沟,路基边坡根据实地情况采取框格植草护坡、植草护坡等护坡形式,边坡坡顶布设截水沟,坡脚布设排水沟;在道路人行道上铺装透水砖并种植行道树。
3.公园绿地防治区
(1)已建防治亚区
已建地块主要为防护绿地,绿化采取乔灌草搭配,无明显水土流失现象,不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2)远期防治亚区
施工前,对可剥离表土的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并做好表土临时堆存的防护措施。施工中,对开挖的裸露土质坡面和临时堆土等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对绿化措施暂时无法实施地块应及时采取临时撒播种草的措施,减少土壤裸露时间。施工后期,根据主体设计实施景观绿化。
4.非建设用地防治区
该防治区为非建设用地,维持原貌,以预防保护和自然恢复为主。
(五)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2013.7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1829.15万元,方案新增184.62万元(其中:植物措施0.57万元,监测措施71.29万元,施工临时措施26.05万元,独立费用50.50万元,基本预备费8.9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7.31万元),详见附件。
六、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基本同意组织机构及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补偿费、方案跟踪评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项目监管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附件:重庆巫山工业园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2年6月15日
附件
重庆巫山工业园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设计投资 |
审核投资 |
核增、减(+、-) | ||||
新增投资 |
已列投资 |
合计 |
新增投资 |
已列投资 |
合计 | |||
一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0.00 |
970.42 |
970.42 |
0.00 |
970.42 |
970.42 |
0.00 |
1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0.00 |
939.00 |
939.00 |
0.00 |
939.00 |
939.00 |
0.00 |
2 |
道路管网防治区 |
0.00 |
31.42 |
31.42 |
0.00 |
31.42 |
31.42 |
0.00 |
3 |
绿地公园防治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二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0.57 |
858.73 |
859.30 |
0.57 |
858.73 |
859.30 |
0.00 |
1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0.57 |
808.03 |
808.60 |
0.57 |
808.03 |
808.60 |
0.00 |
2 |
道路管网防治区 |
0.00 |
14.70 |
14.70 |
0.00 |
14.70 |
14.70 |
0.00 |
3 |
绿地公园防治区 |
0.00 |
36.00 |
36.00 |
0.00 |
36.00 |
36.00 |
0.00 |
三 |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
71.29 |
71.29 |
71.29 |
71.29 |
0.00 | ||
1 |
监测设备 |
8.39 |
8.39 |
8.39 |
8.39 |
0.00 | ||
2 |
监测运行费 |
62.90 |
62.90 |
62.90 |
62.90 |
0.00 | ||
四 |
第四部分:临时措施 |
26.05 |
26.05 |
26.05 |
26.05 |
0.00 | ||
1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24.13 |
24.13 |
24.13 |
24.13 |
0.00 | ||
2 |
道路管网防治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3 |
绿地公园防治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4 |
其他临时措施 |
1.92 |
1.92 |
1.92 |
1.92 |
0.00 | ||
五 |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
50.50 |
50.50 |
50.50 |
50.50 |
0.00 | ||
1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22.53 |
22.53 |
22.53 |
22.53 |
0.00 | ||
2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1.58 |
1.58 |
1.58 |
1.58 |
0.00 | ||
3 |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费 |
24.18 |
24.18 |
24.18 |
24.18 |
0.00 | ||
4 |
建设管理费 |
0.70 |
0.70 |
0.70 |
0.70 |
0.00 | ||
5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16 |
1.16 |
1.16 |
1.16 |
0.00 | ||
6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0.35 |
0.35 |
0.35 |
0.35 |
0.00 | ||
一至五部分合计 |
148.41 |
1829.15 |
1977.56 |
148.41 |
1829.15 |
1977.56 |
0.00 | |
六 |
基本预备费 |
8.90 |
8.90 |
8.90 |
8.90 |
0.00 | ||
七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27.31 |
27.31 |
27.31 |
27.31 |
0.00 | ||
八 |
水土保方案静态总投资 |
184.62 |
1829.15 |
2013.77 |
184.62 |
1829.15 |
2013.77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