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重庆市空港工业园区(唐家沱组团C标准分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500112202119179)和《重庆市空港工业园区(唐家沱组团C标准分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服务期为3年,即2022年2月至2024年12月。
(三)同意区域管理机构为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港城工业园区发展中心。
(四)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283.19hm²。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为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港城工业园区发展中心。
(五)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防治标准。
(六)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 97%,林草覆盖率18%。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经审核,水土保持方工程方案静态总投资18847.36万元,其中:主体已列17812.82万元,方案新增1034.54万元。方案新增(其中:包括:工程措施22.51万元,植物措施2.24万元,监测措施138.24万元,施工临时措施328.36万元,独立费用120.66万元,基本预备费36.7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85.81万元(其中(已缴纳144.34万元、未缴纳241.47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请你单位加强水土保持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园区开发建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1.负责园区建设土石方的统一调配与管理,园区内土石方开挖回填应尽量内部平衡。
2.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将园区开发建设扰动控制在永久占地范围,不得随意增设临时占地。
3.负责园区内表土资源的统一管理与保护,严格落实表土剥离、利用和保护措施。
(二)你单位要将本许可决定要求和水土保持方案内容与园区内建设项目共享,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园区五通一平、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园区入驻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共同做好园区开发建设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1.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在1个月内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2.待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结合本项目水土流失特点,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落实水土保持投资,在开工前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3.项目建设单位要与主体工程同步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规范施工行为。要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4.项目完工后,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按规定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表。园区内已完工项目应在3个月内补充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三)按照开发时序,督促园区内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统一组织开展园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并按时向我局和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五)园区开发建设规划范围、功能布局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按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六)本方案服务期满后,由区域管理机构组织开展方案实施情况跟踪评价,完成阶段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根据评价结果编制下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按程序报批。
附件:1.重庆市空港工业园区(唐家沱组团C标准分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特性表
2.重庆市空港工业园区(唐家沱组团C标准分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附件1
重庆市空港工业园区(唐家沱组团C标准分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特性表
区域名称 |
重庆市空港工业园区(唐家沱组团C标准分区) | |||||||||||
地理位置 |
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地理坐标处于东经106°35′~106°40′,北纬29°37′~29°39′之间。 |
区域范围 |
东至朝阳河,南至港城工业园区,西至福寿河,北至快速一横线。规划用地面积2.83km2。 | |||||||||
批准设立机构 |
重庆市人民政府 |
批准设立时间 |
2016年6月30日 | |||||||||
开建时间 |
2015年8月 |
完建时间 |
2023年12月 | |||||||||
建设内容 |
规模(hm2) |
挖方量 (万m3) |
填方量 (万m3) |
借方量 (万m3) |
弃方量 (万m3) | |||||||
园区 |
283.19 |
1096.35 |
1196.65 |
102.3 |
0 | |||||||
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
渝北区属于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玉峰山镇属于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丘陵地貌 |
气候类型 |
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 | |||||||||
植被类型 |
亚热带湿润常绿阔叶林 |
现状林草覆盖率(%) |
27.19% | |||||||||
土壤类型 |
西南紫色土 |
现状平均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635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283.19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扰动地表面积(hm2) |
276.45 |
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hm2) |
283.19(已征110.72) | |||||||||
水土流失重点区域 |
大型开挖(填筑)区、施工道路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表土利用保护率(%) |
92 |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 |
渣土防护率(%) |
94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15 | |||||||||
防治措施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已建防治亚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6969m;截排水沟862m;透水砖铺设6174m2 新增措施:无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81622m2; 新增措施:无 |
主体已列:无 新增措施:无 | ||||||||
在建防治亚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13165m;截排水沟1168m;透水砖铺设4851m2 新增措施:无 |
主体已列: 景观绿化141140m2; 新增措施: 无 |
主体已列:密目网覆盖19910m2;车辆清洗站3座 新增措施:临时排水沟22443m;临时沉沙池14口;防雨布覆盖50.53hm2 | |||||||||
场平待建防治亚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2596m;截排水沟325m; 新增措施:表土剥离0.4万m³;表土回覆0.4万m³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27499m2; 新增措施: 播撒草籽1.68hm2 |
主体已列:密目网覆盖57095m2; 新增措施:临时排水沟2609m;临时沉沙池5口;防雨布覆盖1.93hm2;编织土袋拦挡150m | |||||||||
未场平待建防治亚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130m;截排水沟98m; 新增措施:表土剥离0.2万m3;表土回覆0.2万m³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0.2hm2; 新增措施:播撒草籽0.97hm2 |
主体已列:无 新增措施:临时排水沟440m;临时沉沙池2口;防雨布覆盖1.12hm2、编织土袋拦挡130m | |||||||||
绿地广场防治区 |
已建防治亚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1084m;截排水沟306m 新增措施:无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88949m2; 新增措施:无 |
主体已列:无 新增措施:无 | ||||||||
场平待建防治亚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450m;截排水沟160m 新增措施:无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31564m2; 新增措施:无 |
主体已列:密目网覆盖134m2 新增措施:临时排水沟474m;临时沉沙池4口 | |||||||||
未场平待建防治亚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193m 新增措施:无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17516m2; 新增措施:播撒草籽1.75hm2 |
主体已列:无 新增措施:临时排水沟500m;临时沉沙池2口;防雨布覆盖1.75hm2;编织土袋拦挡345m | |||||||||
道路管网防治区 |
已建防治亚区 |
主体已列:截排水沟3002m;透水砖铺设53122㎡;框格护坡0.7 hm2;雨水管网23030m 新增措施:无 |
主体已列:绿化带33327m2;行道树7083株 新增措施:无 |
主体已列:无 新增措施:无 | ||||||||
场平待建防治亚区 |
主体已列: 截排水沟2156m; 透水砖铺设9966m2;雨水管网3499m 新增措施:无 |
主体已列:绿化带6214m2;行道树1603株 新增措施:无 |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453m;临时沉沙池6口 | |||||||||
公用及交通设施防治区 |
已建防治亚区 |
主体已列:截排水沟150m;雨水管网1653m 新增措施:无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26648m2 新增措施:无 |
主体已列:无 新增措施:无 | ||||||||
在建防治亚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37m 新增措施:无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524m2 新增措施:无 |
主体已列:无; 新增措施:临时排水沟110m;临时沉沙池1口 | |||||||||
场平待建防治亚区 |
主体已列:截排水沟40m;雨水管网352m 新增措施:无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2206m2 新增措施:无 |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480m;临时沉沙池3口 | |||||||||
非城市建设防治区 |
/ |
主体已列:无 新增措施:无 |
主体已列:无 新增措施:无 |
主体已列:无 新增措施:无 | ||||||||
投资(万元) |
3158.23(主体已列3135.72) |
14624.52(主体已列14622.28) |
383.18(主体已列54.82)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18847.36 |
独立费用(万元) |
120.66 | |||||||||
监测费(万元) |
138.24 |
水土保持补偿费(万元) |
已缴纳:144.34 | |||||||||
未缴纳:241.47 | ||||||||||||
合计:385.81 | ||||||||||||
方案服务期 |
2022年2月~2024年12月(3年) | |||||||||||
区域管理机构 |
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港城工业园区发展中心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市渝北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及电话 |
唐利67218133 |
董晓云 |
法人代表及电话 |
曾东 |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石港大道166号 |
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街道港城工业园区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双龙大道192号 | ||||||||
邮政编码 |
401120 |
401120 |
邮政编码 |
401120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进67378961 |
曾睿15*******12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涛15*******80 |
附件2
重庆市空港工业园区(唐家沱组团C标准分区)
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2年1月21日,重庆市水利局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召开了《重庆市空港工业园区(唐家沱组团C标准分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区域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渝北区水利局、重庆市江北区港城工业园区发展中心、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北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区域水保方案》,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渝水〔2018〕267号”、“渝水〔2018〕314号”、“水保监〔2020〕63号”和“渝水规范〔2021〕2号”,专家组对《区域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同时提出了修改补充意见。项目法人于2022年2月10日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区域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前言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服务期为3年,即2022年2月至2024年12月。
(三)同意区域管理机构为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港城工业园区发展中心。
二、区域规划概况
(一)区域规划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重庆市空港工业园区(唐家沱组团C标准分区)位于渝北区玉峰山镇,东至朝阳河,南至港城工业园区,西至福寿河,北至快速路一横线,评价区域总面积283.19hm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76.45hm2,非建设用地面积6.74hm2。区域建设用地中规划功能区用地面积188.84hm2(含工业用地173.25hm2,物流仓储用地14.30hm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29hm2),公用设施区87.61hm2(含公用设施用地15.90hm2,道路及交通设施用地57.91hm2,绿地与广场用地13.80hm2)。区域内含规划地块45块、道路23条。
(二)区域开发现状调查基本清楚。
2015年8月园区正式开工建设,区域场平施工开始,至2021年底,园区场平率达96.66%。园区建成区面积130.58hm2,园区建成率达46.11%,其中:规划功能区57.96hm2(含工业用地57.22hm2、服务设施用地0.74hm2)、公用设施区72.62hm2(含道路用地48.96hm2、公用设施用地14.77hm2、绿地与广场用地8.89hm2);园区在建区面积为110.62hm2,其中:规划功能区110.31hm2(含工业用地96.01hm2、物流仓储用地14.30hm2),公用设施区0.31hm2(全为交通设施用地);园区场平待建面积32.53hm2,其中:规划功能区19.60hm2,公用设施区12.93hm2;园区未场平面积2.72hm2,其中:规划功能区0.97hm2,公用设施区1.75hm2。
(三)区域竖向布置阐述基本清楚
评价区域内地形起伏较大,原地貌最低点高程175.6m,位于东南角F02-3-1/04地块;最高点高程306.4m,位于西北侧C3-3-1/04地块,相对高差130.8m。区域内各地块标高通过道路规划标高控制,优先采取台阶式布置。区域地块设计标高结合周边道路场平,部分设置挡墙避免或减少大填大挖。
评价区域总挖方1096.35万m3,总填方1198.65万m3,总借方102.30万m3,借方来源于唐家沱组团N标准分区。
三、区域水土流失分析与评价
(一)基本同意区域现状水土流失调查方法。
(二)基本同意区域现状水土流失强度、面积及分布情况阐述。
(三)同意区域现状水土流失分析评价结论。
四、区域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表土资源调查方法可行,基本同意未建区表土剥离方案,表土剥离面积2.67hm2,表土剥离量0.6万m3,剥离表土就近集中堆放在表土堆场内。
(二)基本同意区域占地、土石方平衡等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
五、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一)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83.19hm2。
(二)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18%。
(三)同意区域划分为规划功能、绿地广场、道路管网、公用与交通设施、非城市建设5个一级防治分区。其中:规划功能防治区划分为已建、在建、场平待建、未场平待建共4个二级防治分区;绿地广场防治区划分为已建、场平待建、未场平待建共3个二级防治分区;道路管网防治区划分为已建、未场平待建共2个二级防治分区;公用与交通设施防治区划分为已建、在建、场平待建共3个二级防治分区。
(四)同意由主体工程规划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1.规划功能防治区
(1)已建防治亚区
已实施了较完善的雨水管网、截排水沟、景观绿化等措施。排水设施布置合理,运行通畅,景观绿化采用乔、灌、草搭配模式,植被覆盖度较高,水土流失治理效果良好,无明显水土流失,本方案不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2)在建防治亚区
已统一场平,无可剥离表土,主体设计有较完善的雨水管网、截排水沟、景观绿化等措施;方案在施工区周边布设临时排水沟,出口布设临时沉沙池,并最终接入雨水管网;对区域开挖裸露面、土石方临时堆放点等采取防雨布覆盖等措施。
(3)场平待建防治亚区
已完成场地平整,无可剥离表土,项目实施时主体设计将采取较完善的雨水管网、截排水沟、景观绿化等措施;方案在施工时在区域周边布设临时排水沟,出口布设临时沉沙池,并最终接入雨水管网;施工期对该区施工开挖裸露面区域采取防雨布覆盖和播撒草籽等措施。
(4)未场平待建防治亚区
目前为原始地貌,项目实施时主体设计将采取较完善的雨水管网、截排水沟、景观绿化等措施;施工前方案对区域内可剥离表土进行剥离,对表土堆场进行临时防护,并在施工结束后将剥离的表土用于绿化种植土回覆到区域内;施工时在区域周边布设临时排水沟,出口布设临时沉沙池,并最终接入雨水管网;施工期对区开挖裸露面区域采取防雨布覆盖和播撒草籽等措施。
2.绿地广场防治区
(1)已建防治亚区
已实施了较完善的排水沟、雨水管网、绿化等措施。排水设施运行通畅,绿化植物等长势良好,无明显水土流失,方案不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2)场平待建防治亚区
已完成场地平整,无可剥离表土,项目实施时主体设计将采取较完善的雨水管网、截排水沟、景观绿化等措施;方案施工期在区域周边布设临时排水沟,出口布设临时沉沙池,并最终接入雨水管网。
(3)未场平待建区防治亚区
为原始地貌,项目实施时主体设计将采取较完善的雨水管网、截排水沟、景观绿化等措施;本方案施工期在区域周边布设临时排水沟,出口布设临时沉沙池,并最终接入雨水管网;施工期对该区施工开挖裸露面区域采取防雨布覆盖和播撒草籽等措施,对沿河地块采用编制土袋拦挡措施,防止渣土入河。
3.道路管网防治区
(1)已建防治亚区
已实施了道路两侧雨水管网、人行道透水砖铺设、行道树绿化等措施,排水设施运行通畅、布置合理。人行道绿化植树标准高,植物长势良好。对道路两侧边坡采取框格植草护坡。区域水土流失治理效果良好,方案不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2)场平待建防治亚区
已完成场地平整,无可剥离表土,项目实施时主体设计将采取较完善的截排水沟、绿化及边坡防护等措施;方案施工期在区域周边布设临时排水沟,出口布设临时沉沙池,并最终接入雨水管网。
4.公用与交通设施防治区
(1)已建防治亚区
已实施了较完善的雨水管网、排水沟、绿化等措施。排水设施运行通畅,绿化植物等长势良好,无明显水土流失,方案不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2)在建防治亚区
已完成场地平整,无可剥离表土。主体设计有较完善的雨水管网、截排水沟、景观绿化等措施;方案在施工区布设临时排水沟,出口布设临时沉沙池,并最终接入雨水管网;施工期对该区施工开挖裸露面、土石方临时堆放点等区域采取防雨布覆盖等措施。
(3)场平待建防治亚区
已完成场地平整,无可剥离表土,项目实施时主体设计将采取较完善的雨水管网、截排水沟、景观绿化等措施;方案施工期在区域周边布设临时排水沟,出口布设临时沉沙池,并最终接入雨水管网。
5.非城市建设防治区
以预防保护和自然恢复为主。严格控制工程用地红线,防止其他建设工程对本区域地块的非法占用、扰动;保持区域地块现有林草覆盖率“只增不减”,必要时采取相应植物措施进行防护。
(五)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18847.36万元,其中:主体已列17812.82万元,方案新增1034.54万元。方案新增包括:工程措施22.51万元,植物措施2.24万元,监测措施138.24万元,施工临时措施328.36万元,独立费用120.66万元,基本预备费36.7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85.81万元(其中已缴纳144.34万元、未缴纳241.47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基本同意组织机构及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补偿费、方案跟踪评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项目监管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附件:重庆市空港工业园区(唐家沱组团C标准分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2年2月14日
附件
重庆市空港工业园区(唐家沱组团C标准分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设计投资 |
审核投资 |
增减 (+/-) |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合计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合计 | |||
一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22.51 |
3135.72 |
3158.23 |
22.51 |
3135.72 |
3158.23 |
0.00 |
1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22.51 |
240.24 |
262.75 |
22.51 |
240.24 |
262.75 |
0.00 |
2 |
绿地广场防治区 |
0.00 |
26.21 |
26.21 |
0.00 |
26.21 |
26.21 |
0.00 |
3 |
道路管网防治区 |
0.00 |
2855.06 |
2855.06 |
0.00 |
2855.06 |
2855.06 |
0.00 |
4 |
公用及交通设施防治区 |
0.00 |
14.21 |
14.21 |
0.00 |
14.21 |
14.21 |
0.00 |
5 |
非城市建设防治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二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2.24 |
14622.28 |
14624.52 |
2.24 |
14622.28 |
14624.52 |
0.00 |
1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1.42 |
7063.31 |
7064.73 |
1.42 |
7063.31 |
7064.73 |
0.00 |
2 |
绿地广场防治区 |
0.82 |
3864.81 |
3865.63 |
0.82 |
3864.81 |
3865.63 |
0.00 |
3 |
道路管网防治区 |
0.00 |
2871.58 |
2871.58 |
0.00 |
2871.58 |
2871.58 |
0.00 |
4 |
公用及交通设施防治区 |
0.00 |
822.58 |
822.58 |
0.00 |
822.58 |
822.58 |
0.00 |
5 |
非城市建设防治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三 |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
138.24 |
0.00 |
138.24 |
138.24 |
0.00 |
138.24 |
0.00 |
1 |
设备及安装 |
4.27 |
0.00 |
4.27 |
4.27 |
0.00 |
4.27 |
0.00 |
2 |
观测运行费 |
133.97 |
0.00 |
133.97 |
133.97 |
0.00 |
133.97 |
0.00 |
四 |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措施 |
328.36 |
54.82 |
383.18 |
328.36 |
54.82 |
383.18 |
0.00 |
1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299.81 |
54.73 |
354.54 |
299.81 |
54.73 |
354.54 |
0.00 |
2 |
绿地广场防治区 |
27.09 |
0.09 |
27.18 |
27.09 |
0.09 |
27.18 |
0.00 |
3 |
道路管网防治区 |
0.88 |
0.00 |
0.88 |
0.88 |
0.00 |
0.88 |
0.00 |
4 |
公用及交通设施防治区 |
0.58 |
0.00 |
0.58 |
0.58 |
0.00 |
0.58 |
0.00 |
5 |
非城市建设防治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五 |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
120.66 |
0.00 |
120.66 |
120.66 |
0.00 |
120.66 |
0.00 |
1 |
技术咨询费 |
97.07 |
0.00 |
97.07 |
97.07 |
0.00 |
97.07 |
0.00 |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25.00 |
0.00 |
25.00 |
25.00 |
0.00 |
25.00 |
0.00 |
|
勘测设计费 |
15.73 |
0.00 |
15.73 |
15.73 |
0.00 |
15.73 |
0.00 |
|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费 |
56.34 |
0.00 |
56.34 |
56.34 |
0.00 |
56.34 |
0.00 |
2 |
工程管理费 |
23.59 |
0.00 |
23.59 |
23.59 |
0.00 |
23.59 |
0.00 |
|
建设管理费 |
9.83 |
0.00 |
9.83 |
9.83 |
0.00 |
9.83 |
0.00 |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0.02 |
0.00 |
10.02 |
10.02 |
0.00 |
10.02 |
0.00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3.74 |
0.00 |
3.74 |
3.74 |
0.00 |
3.74 |
0.00 |
Ⅰ |
第一部分至第五部分合计 |
612.01 |
17812.82 |
18424.83 |
612.01 |
17812.82 |
18424.83 |
0.00 |
Ⅱ |
基本预备费 |
36.72 |
0.00 |
36.72 |
36.72 |
0.00 |
36.72 |
0.00 |
Ⅲ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385.81 |
0.00 |
385.81 |
385.81 |
0.00 |
385.81 |
0.00 |
|
已建项目区 |
144.34 |
0.00 |
144.34 |
144.34 |
0.00 |
144.34 |
0.00 |
|
场平待建项目区 |
241.47 |
0.00 |
241.47 |
241.47 |
0.00 |
241.47 |
0.00 |
Ⅳ |
静态总投资(Ⅰ+Ⅱ+Ⅲ) |
1034.54 |
17812.82 |
18847.36 |
1034.54 |
17812.82 |
18847.36 |
0.00 |
重庆市水利局
2022年2月22日
(联系人:宋泉岑;联系电话:023-89079071)
文件下载: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空港工业园区(唐家沱组团C标准分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