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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2-00114 [ 发文字号 ] 渝水许可〔2022〕16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07 [ 发布日期 ] 2022-02-07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南川区梅垭供水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南川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南川区梅垭供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项目编码:2112-500119-04-01-590785)和《南川区梅垭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对南川区梅垭供水工程取水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川中心城区现状供水由南川区梅垭供水工程(即现状的南川区梅垭水厂)和鹰岩水厂共同承担。南川区梅垭供水工程为已建工程,位于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大铺子居委梅垭处,以肖家沟水库及其配套调水工程—鱼泉河水库为水源,供水规模3万m³/d,已批准年取水许可量885.5万m³。

    为满足南川中心城区用水需求,预计重庆市南川区城区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及其配套水源工程于2025年初全部建成并发挥作用。在2021年~2024年重庆市南川区城区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南川中心城区供水仍由梅垭供水工程(3万m³/d)和现状鹰岩水厂(3万m³/d)共同承担。随着南川中心城区的快速发展,其城市用水需求呈上升趋势,导致梅垭供水工程在南川区城区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施工期间(2021年~2024年)出现超量取水。

    二、取水量及取水方式

    根据《南川区梅垭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同意南川区梅垭供水工程从肖家沟水库取水。

    本工程由肖家沟水库取水塔取水,经引水渠将原水输送至梅垭水厂,年取水量1079万m³。

    取水方式为蓄水。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据《报告书》,在优先保证肖家沟水库坝址下游河段生态流量及现有取用水户取水的情况下,肖家沟水库可满足本工程1079万m³取水水量的要求。

    肖家沟水库现状水质为Ⅲ类,取水水源水质满足本工程取水水质的要求。

    四、退水方式

    南川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现有南川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南川区东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8万m³/d。2024规划水平年,本工程供区生产生活污水最高日排放达3.39万m³/d,生产生活年退水量951万m³,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后,由上述2座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入大溪河。

    五、取退水影响

    原则同意本工程在2021年~2024年临时超量取水不会对肖家沟水库下游及现有取用水户造成不利影响的结论。

    六、节水评价

    原则同意对节水评价的分析。

    七、取供水计量

    你单位应当组织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退)水)计量和在线监测设施,本工程提出的节水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等应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落实并安装数据传输设施,确保工程取(退)水计量信息的系统接入。

    八、取水工程核验

    鉴于本工程为已建工程,你单位应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九、其他要求

    若本工程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附件:梅垭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pdf

    重庆市水利局                      

    2022年1月30日                    

    (联系人:杜明格;联系电话:023-8907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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