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苟溪桥水库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的请示》(渝北水利〔2022〕12号)和相关资料(项目代码:2105-500112-04-01-170041)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设计变更缘由
基本同意设计变更缘由。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水厂布局规划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7〕8号),王家片区所在的中心城区北部片区将形成以嘉陵江水源为主,观音洞水库水源为补充的水源格局。王家片区由牛头岩水厂(现状规模5万m3/d,远期规模10万m3/d)供水,目前供水干管已实施完成,与王家水厂供水管网已连通。玉峰山镇农村区域现状由重庆渝港水务有限公司供水,水源为鱼嘴水厂二次供水,玉峰山镇农村人畜饮水已得到解决。苟溪桥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供水区域已无供水需求,故本次设计变更是合理且必要的。
二、设计变更内容
(一)工程任务变更
同意本次工程任务变更,变更后工程任务为中心城区东北部片区(即规划龙盛组团范围)应急备用水源及改善城市环境等综合利用。
(二)工程建设内容变更
基本同意建设内容变更。
根据工程任务变更与工程已实施情况,取消尚未建设的输水管线、泵站机电设备及外电线路工程。
三、工程变更概算
根据《渝北区苟溪桥水库供水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本次设计变更取消建设内容投资1621.39万元,以调概批复为准。
附件:渝北区苟溪桥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专家评审意见.pdf
重庆市水利局
2022年1月27日
(联系人:张艺馨;联系电话:023—89079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