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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1-00192 [ 发文字号 ] 渝水许可〔2021〕22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17 [ 发布日期 ] 2021-03-17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奉节县野茶水库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奉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市奉节县野茶水库工程取水许可申请(项目编码:2019-500236-76-01-080074)和《重庆市奉节县野茶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对重庆市奉节县野茶水库工程取水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野茶水库位于奉节县甲高镇三湾村境内,坝址位于长江右岸二级支流甲高河的上游,借水坝坝址位于甲高河右岸支沟牛水河上,该水库是一座具有农业灌溉、场镇及农村供水等综合利用功能的中型水利工程,水库死水位663.00m(黄海高程,下同),正常蓄水位704.00m,总库容1038.4万m3。灌溉对象分布于奉节县甲高镇、安坪镇16个村社,设计灌面3.51万亩;场镇及农村生活供水对象为甲高镇、安坪镇场镇人口4.66万人、农村人口2.46万人、大小牲畜8.20万头。

    二、取水量及取水方式

    根据《重庆市奉节县野茶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同意水库从长江右岸二级支流甲高河的上游取水,借水坝从甲高河右岸支沟牛水河上游取水。取水(放空)建筑物布置于大坝上游左岸约450m处,由取水塔、取水放空洞(管)、出口控制闸房组成;借水坝布置于大坝东南侧的牛水河上游,为底格栏栅坝,通过1#、2#借水隧洞借水至水库,借水隧洞出口位于大坝上游右岸。

    至2030规划水平年,本工程河道外多年平均取水量1036.0万m3,其中:灌溉供水量616.5万m3、城镇人口供水量283.5万m3、农村人畜供水量136.0万m3。

    取水方式为蓄水。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本工程坝址处多年平均径流量1263.5万m3,借水坝处多年平均径流量370.1万m3,水库多年平均可供水量1036.0万m3,满足本工程供水、灌溉取水水量及其保证率要求。本工程取水河段现状水质为Ⅲ类,满足取水水质要求。

    四、最小生态下泄量

    基本同意本工程最小下泄生态流量丰水期按坝址断面多年平均流量的30%下泄,其他时段按坝址断面多年平均流量的10%下泄,水库多年平均生态下泄水量231.3万m³。运行期间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最小下泄生态流量保障措施,以满足最小下泄流量要求。

    五、退水方式

    本工程退水主要为施工期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及运行期水库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场镇生活生产污水、农村人畜生活污水和灌溉回归水等。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重复使用,或作场地洒水防尘用,生活污水通过设置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供周边农田使用。

    运行期场镇生产生活污水全部进入甲高污水处理厂、安坪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入甲高河和安坪河。根据《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甲高镇、安坪镇污水处理厂远期(改)扩建的承诺函》,承诺在野茶水库投产前,根据甲高、安坪场镇的污水处理规模需求,完成对现有甲高、安坪污水处理厂的(改)扩建工程,以满足规划水平年甲高、安坪场镇排污的需求。

    农村人畜饮水的污水通过设置旱厕收集供周边农田使用。

    灌溉回归水分散退入甲高河和安坪河。

    六、取退水影响

    本工程建成后将对下游甲高水厂取水口、4座灌溉石河堰和奉节县强源电站造成一定影响。野茶水库建成后将新建甲高水厂替代原有取水口向甲高镇供水,下游4座灌溉石河堰灌区均纳入野茶水库灌溉范围;对于施工期有可能影响甲高水厂取水,通过采取取水口移至牛水河借水坝上游,并新建输水管道措施进行补救;对于水库下游受影响的强源电站,根据重庆奉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重庆奉节强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进行相应补偿。

    七、节水评价

    原则同意《报告书》对节水评价范围、现状节水水平评价与节水潜力分析、主要节水目标、节水指标、水资源配置方案节水符合性分析。

    八、取供水计量

    你单位应当组织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退)水)计量和在线监测设施,本工程提出的节水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等应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落实并安装数据传输设施,确保工程取(退)水计量信息及最小下泄流量监测信息的系统接入。

    九、取水工程核验

    水库工程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应在6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十、其他要求

    (一)若本工程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二)本取水许可申请批准后3年内,若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本工程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本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文件自行失效。

    附件:重庆市奉节县野茶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pdf

                                                      重庆市水利局

                                                        2021年3月16日


    (联系人:杜明格;联系电话:023-8907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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