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隆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武隆仙女山—南川水江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17-500119-45-02-005414)和《武隆仙女山—南川水江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重庆市南川区、武隆区,起点为南川区水江镇,终点为武隆区仙女山镇,总体呈东北走向,途径2个区7个乡镇,工程设计输量10亿方/年,线路全长约52.36km。全线采用地埋弧焊钢管,沿线共穿越铁路1次、高速公路2次、国省道5次、县级及以下乡村道路115次、大型河流(乌江顶管穿越)1次、中型河流(石梁河)1次、小型河流35次;沿线设置水河阀室、青龙阀室、长坝分输站、豹岩阀室、朱家阀室和松树清管站等6个站场。工程占地58.34hm2,其中:永久占地0.88hm2,临时占地57.46hm2;永久占地为站场征地,其他均为临时占地。项目挖方总量34.39万m³(含表土剥离10.26万m³);填方总量34.39万m³(含表土回填10.26万m³)。项目建设不涉及专项设施改(迁)建和拆迁安置。总工期3年3个月,工程总投资33200.1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1157.43万元。项目已于2018年5月开工,目前管线已经全部敷设完毕,松树清管站、朱家阀室、豹岩阀室、青龙阀室和水河阀室已完工且投入使用,仅长坝分输站正在施工,预计2021年7月完工。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1年。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8.34hm2。
(四)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保方案审核工程静态总投资1488.24万元,其中:主体已列1063.1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425.1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61万元,植物措施184.83万元,监测措施24.05万元,施工临时措施5.78万元,独立费用107.85万元,基本预备费19.3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1.68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本项目已开工,须尽快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附件:1.武隆仙女山—南川水江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pdf
2.武隆仙女山—南川水江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pdf
重庆市水利局
2021年3月2日
(联系人:张艺馨;联系电话:023-89079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