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巫溪县马坪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告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渝水许可〔2020〕3号
巫溪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批巫溪县马坪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巫溪水利文〔2019〕236号)和相关材料(项目代码:2018-500238-76- 01 -037396)收悉。结合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的评审意见(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经研究,现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工程位置及任务
马坪水库工程位于巫溪县中岗乡境内,工程所在河流属长江左岸一级支流汤溪河,坝址位于湾滩河左岸支流茶山河兴隆峡处,距中岗乡11km,距巫溪县城区约125km,坝址控制集雨面积20.4km2。本工程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灌区农村人畜饮水等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利工程。
二、工程主要指标
同意水库正常蓄水位866.00m,相应库容165.75万m3;校核洪水位868.73m,总库容180.1万m³。工程建成后可解决巫溪县中岗乡的龙台、渔沙、银洞、小河等四村0.93万农村人口、1.25万头大小牲畜饮水和1.055万亩农田灌溉用水问题。
三、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一)工程等级和标准
同意本工程为Ⅳ等小(1)型水库,挡水坝、泄水建筑物和取水建筑物级别为4级;消能防冲和灌溉输水建筑物级别为5级。挡水坝、泄水建筑物和取水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灌溉输水建筑物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
同意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建筑物设防烈度为Ⅵ度。
(二)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同意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水库大坝、泄水及取水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灌区及各类闸门(阀)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三)工程总布置及建筑物设计
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及主要建筑物设计。
本工程主要由枢纽工程和灌区工程两部分组成。
1.枢纽工程
枢纽工程由大坝、取水(放空)建筑物、生态放水管、上坝公路及管理房等组成。
大坝采用埋石混凝土重力坝,坝轴线长69.1m,顶宽8.0m,坝顶高程870.0m,最大坝高68.0m;溢流坝段位于大坝中部,溢流净空7.0m,堰顶高程860.0m,采用单孔有闸控制,下游采用宽尾墩+底流消能,消力池长44m,最小净宽7m,底板高程800.5m。
取水建筑物位于大坝上游40.0m处右岸,采用C25钢筋砼圆筒结构,内径6.2m,筒壁厚1.0~1.5m,塔顶高程870m;设5层取水钢管,中心高程833.8-861.80m,层高7.0m,取水钢管直径800mm,并设DN800闸阀控制,设计流量0.80m3/s。放空管从闸阀室分出,采用DN800钢管,水流入泄槽。
生态放水管布置在右岸非溢流坝段,采用DN200钢管,从闸阀室分水入溢流坝段泄槽。
上坝公路布置在右岸,接现状公路,长793m(其中隧洞长483m),路面宽4m,采用混凝土路面。
管理房布置于大坝下游约290m的河道右岸岸坡,采用2层混凝土框架结构,面积382m2。
2.灌区工程
灌区工程由主干管、左干管、右干管和支管组成,总长26.34km。主干管长0.3km,起点接水库取水塔,穿大坝右岸非溢流坝段后在桩号K0+301.24处(公路桥)分为右干管和左干管,管材采用DN800玻璃钢夹砂管;左干管长13.3km,采用DN300~600玻璃钢夹砂管和钢管,设12处分水;右干管长11.19km,管材采用DN200~600玻璃钢夹砂管和钢管,设10处分水;支管总长1.54km,采用DN90~225PE管。
四、工期
基本同意施工总工期为19个月。
五、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一)工程投资
经审核,工程静态总投资为14151.55万元,其中:工程部分11582.81万元,移民环境部分2568.74万元。详见巫溪县马坪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
(二)资金来源
建设资金主要由巫溪县政府和项目法人筹措,可通过争取市及以上补助、项目法人市场化融资等多渠道筹集。
六、其他
(一)本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验收整个建设管理工作由你局负责。你局应督促项目法人完善相关手续,及时开工。项目法人应当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二)请你局按照审查意见要求和批复的设计文件、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工程开工前,督促项目法人按规定完成相关专项审批,并向你局实行安全属地监管备案,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施工监督实施。认真做好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抓紧开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局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提出延续申请。
重庆市水利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