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荣昌区高桥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
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渝水许可〔2019〕120号
荣昌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呈报审批荣昌区高桥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荣水利文〔2019〕47号)和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市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017-500226-76-01
-007823)的专家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现对荣昌区高桥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工程位置及任务
高桥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位于荣昌区广顺街道境内,闸址坐落于濑溪河干流上,距荣昌城区约13.0km,距广顺场镇约3.0 km,闸址控制集雨面积1430km2。高桥水闸是一座具有防洪、供水、生态和通航等综合利用的Ⅲ等中型工程。
二、工程主要指标
同意本工程正常蓄水位300.32m,校核洪水位306.19m。本工程建成后可提高闸坝上游昌元-昌州城区和广顺-安富城区等区域的城市防洪能力,同时继续为广顺街道及永荣矿务局提供生产生活用水。
三、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一)工程等级和标准
同意工程等别为Ⅲ等中型工程。
同意建筑物级别。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4级。
同意拦河闸挡水建筑物及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
同意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主要建筑物抗震设计烈度为Ⅶ度。
(二)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同意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拦河闸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闸门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三)工程总布置
基本同意工程总布置。本工程主要由船闸、电站、钢坝拦河闸和管理房四部分组成。左岸船闸、右岸电站维持现状,河床中部布置钢坝拦河闸,管理房布置于右岸。
1. 拦河闸工程
拦河闸采用钢坝,轴线总长88.20m(不含船闸),共3孔,右侧钢坝净宽12.0m,其余2孔每孔净宽29.5m。闸室段长14.0m,闸门上、下游底板高程分别为298.12m、297.42m,闸门顶高程300.32m。闸室段共设4个闸墩,闸墩长14.0m,中墩厚4.7m,边墩厚3.9m,闸墩内设封闭式启闭机室。纵向交通、排水廊道布置于底板上游齿槽内,采用城门洞型断面,净空尺寸1.5m×2.0m(宽×高)。纵向廊道右岸采用交通竖井与右侧控制房相接,竖井内设爬梯,井顶设盖板。闸室段底板置于弱风化砂岩上,底板布置系统锚杆,闸室段闸基全断面进行固结灌浆。拦河闸钢坝采用液压泵控制,控制房位于右岸,采用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5m2,场坪高程307.00m。
2.管理房
管理房布置在拦河闸与电站厂房间的右岸,为两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33.02 m2;配电房位于拦河闸右岸,为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9 m2。
四、总工期
同意工程施工总工期9个月。
五、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一)工程投资
经审核,工程静态总投资3321万元(详见专家评审意见中附表),其中:工程部分3065万元,移民和环境部分256万元。
(二)资金来源
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市及以上补助,荣昌区政府和项目法人自筹等多渠道筹集。
六、其他
(一)本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后建设管理由荣昌区水利局负责。请你局督促项目法人抓紧完善开工前相关手续,及时开工建设。项目法人应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二)请你局督促项目法人按照批复的设计文件和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内容和标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加强合同履约监督。工程开工前,督促项目法人按规定完成相关专项审批,并向你局实行安全属地监管备案,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施工监督实施。认真做好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抓紧开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局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附件:荣昌区高桥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