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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19-002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19-02-01 [ 发布日期 ] 2019-02-01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安康至来凤国家高速公路奉节至巫山(渝鄂界)段大溪河特大桥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安康至来凤国家高速公路

    奉节至巫山(渝鄂界)段大溪河特大桥

    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渝水许可〔2019〕11号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你司关于安康至来凤国家高速公路奉节至巫山(渝鄂界)段大溪河特大桥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编码:2018-500000-48-01-000004),我局组织专家对《安康至来凤国家高速公路奉节至巫山(渝鄂界)段大溪河特大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了审查。根据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康至来凤国家高速公路奉节至巫山(渝鄂界)段大溪河特大桥涉河建设项目的建设。

          拟建工程防洪标准选定30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等有关规定。

          二、原则同意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拟建大桥跨越长江南岸一级支流的大溪河,左、右岸分别位于奉节县永乐村、巫山县大溪乡川店子境内。桥跨布置为7×40m+(85+155+650+155+85)m的双塔双索面混合-组合梁斜拉桥+预应力混凝土T梁,左线全长1426m,右线全长1358m。主跨采用边主梁组合梁,边跨采用边主梁组合梁与混凝土边主梁;钻石型桥塔 (承台群桩基础),引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T 梁,先简支后结构连续。桥面高程343.498~354.745m,桥底板高程340.824~ 350.945m。 桥梁临水主桥墩为9#和 10#桥墩,桥墩为变截面矩形墩,承台尺寸29m×16m,承台厚8.00m。每个承台下部由4×6根φ250cm 钻孔桩支撑。9#承台顶高程为226.49m,墩柱顶高程为218.49m;10#承台顶高程为219.49m,墩柱顶高程为211.49m。桥梁墩台出露于河岸的最低高程为211.49m,墩台均位于300年一遇洪水位以上。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占地补偿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要将施工方案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期进行施工管理,并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市河道管理站,市河道管理站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市河道管理站,市河道管理站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我局根据复核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涉河台、墩主要控制点坐标表(1980西安坐标系).doc


    重庆市水利局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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