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2〕171号)、《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17〕106号)、《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相关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渝水财〔2025〕5号)等有关规定,市水利局、市财政局联合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本次评价围绕“投入—管理—产出—绩效”全链条,对资金分配、执行、使用监督及绩效实现情况开展了系统绩效评价。总体来看,各区县及市级有关单位绩效管理意识进一步增强,不断加强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管理制度建设,全市水利发展资金管理规范有序,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大部分区县及市级单位建立了项目台账,通过持续统筹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了区县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大部分完工工程初步发挥了综合效益,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绩效评价结果
42个被评价对象中:黔江区、涪陵区、原渝北区、巫山县、忠县、江津区等6个区县(单位)评价等级为优秀;渝中区、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北碚区、开州区、荣昌区、潼南区、永川区、原两江新区、云阳县、沙坪坝区、巫溪县、綦江区、南川区、梁平区、石柱县、长寿区、高新区、武隆区、酉阳县、巴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等22个区县评价等级为良好;大足区、万盛经开区、万州区、丰都县、垫江县、大渡口区、彭水县、铜梁区、城口县、秀山县、原江北区、奉节县、璧山区、合川区等14个区县(单位)评价等级为合格。
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2026年度水利发展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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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2024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说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