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2〕171号)《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水利相关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渝水财〔2023〕3号)等有关要求,市财政局、市水利局联合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2022年度,市财政下达全市水利发展资金243,281.66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99,673万元,市级财政43,608.667万元)。除14个脱贫区县以和2022年未安排水利发展资金的渝中区外,26个区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及市水利局和市水投集团纳入本次绩效评价范围。28个被评价对象实际使用水利发展资金116,235.50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86,345万元,市级财政28,685.002万元,区县财政1,205.5万元)。
市财政局、市水利局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完善相关评价体系和实施动态绩效监控等手段,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管理机制,2022年各区县和市级单位绩效管理意识进一步增强,资金使用效益有较大提升,大部分区县和市级单位建立了项目台账,通过地方财政投入,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创新等,有效调动了社会资本投入的活力。大部分区县完工工程初步发挥了综合效益,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绩效评价过程管理方面,一是部分区县领导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带动上下统一思想,落实项目责任,有效推动项目工作进度。如北碚区对项目实施调度提级管理,由分管副区长定期调度水利项目建设和预算执行进度;南川区水利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分工抓的绩效评价工作体系,明确工作职责,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二是部分区县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充分,为项目按时完成提供保证。如涪陵区水利局加强项目前期储备,及时做好征地、勘察等准备工作,为项目申报打下坚实基础,确保计划下达就立即实施,有力地推动项目建设进度和预算执行。三是区县对资金分配提前进行研判。如江津区为做好资金分配及时高效,提前组织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研究项目概算,对项目涉及现场、项目时间要求等进行研判,上级资金到位后及时提出分配方案。四是部分区县通过健全完善制度,实现绩效评价工作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确保管理有依据、评价有标准。如涪陵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印发了《关于强化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出台《涪陵区农村集中供水管理绩效评价办法》,制订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方案,健全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过程评价到结果应用闭环工作机制,推动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北碚区出台了《北碚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北碚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区水利局制订《北碚区水利局项目招标管理办法》《北碚区水利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有力促进水利发展资金规范化管理。
二、绩效评价结果
28个被评价对象平均得分94.6分。其中:北碚区、长寿区、涪陵区、大足区、垫江县、铜梁区、永川区、璧山区、綦江区、两江新区、江津区、荣昌区、忠县、沙坪坝区、巴南区、大渡口区、南川区、重庆高新区、潼南区、市水投集团、江北区、市水利局、梁平区、合川区、万盛经开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得分在90分以上,评价等级为优秀;渝北区评价得分在80-90分之间,评价等级为良好。
全文下载:重庆市2022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