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投资效益,满足概(估)、预算编制需要,结合我市实际,市水利局组织编制了《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年版)、《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21年版)、《重庆市水利工程机械台时费定额》(2021年版), 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年版)、《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21年版)、《重庆市水利工程机械台时费定额》(2021年版)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在此之前编制的概算文件未审批的, 按新编规、定额执行;初步设计报告概算已审批但未实施招标的工程,可按新编规、定额执行;概算修正和调整按新编规、定额执行。
三、《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21年版)、《重庆市水利工程机械台时费定额》(2021年版)、《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年版)与《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21年版)配套执行。
四、《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21年版)、《重庆市水利工程机械台时费定额》(2021年版)、《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年版)由重庆市水利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重庆市水利局
2021年10月2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水利工程建设处谢均强、市水利造价站钟长虹,88705852、8907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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