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市水投集团: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提升水利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科学防范和有效遏制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市水利实际,对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风险实行分区域分级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风险分区域分级管控标准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办监督函﹝2018﹞1693号),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组织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根据危险源类别(包括施工作业类、机械设备类、设施场所类、作业环境类和其他类),采用相适应的风险评价方法,确定危险源的风险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按照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将在建重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划分为高风险区域(重大风险)、中风险区域(较大风险)、低风险区域(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在对应区域的醒目位置或重点部位设置红、橙、黄色的告知牌,提示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风险分区域分级管控责任
(一)高风险区域(红色区域)。发生风险事件概率、危害程度均为大,或危害程度为大、发生风险事件概率为中;极其危险,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管控,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重点监督检查。
(二)中风险区域(橙色区域)。发生风险事件概率、危害程度均为中,或危害程度为中、发生风险事件概率为小;高度危险,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共同管控,项目法人监督检查。
(三)低风险区域(黄色区域)。发生风险事件概率为中或小、危害程度为小;中(轻)度危险,由施工单位管控,监理单位监督检查。
三、风险分区域分级管控告知牌标识
(一)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高、中、低风险区域告知牌,分别用红、橙、黄色绘制。
(二)风险区域告知牌标明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风险区域名称、所在工程部位、可能引发的事故隐患类别、安全防控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三)在不同的风险区域,要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将安全防范与应急措施告知可能直接影响范围内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四、工作要求
(一)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实行安全生产风险分区域分级管控,要明确各区域的管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针对不同区域的安全生产风险,制订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大监测管控投入力度,确保所需人员、经费与设施设备满足需要。
(二)安全生产风险实行动态管理,管控责任单位要密切关注危险源风险的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危险源、风险等级、风险区域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建立专项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安全防范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组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三)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和组织专家力量,从发文之日开始帮助和指导辖区内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区域分级管控工作。市水利局将其纳入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点内容,加强检查指导,对消极应付、工作滞后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