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局直属有关单位,市水投集团:
为保障我市重点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安全,推进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促进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营造良好的工程建设环境,全面提升水利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根据《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水精〔2014〕3号)要求,自2020年起全市新开工的水源工程、江河治理工程和病险水库(重要水闸)除险加固项目从开工建设之日起严格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施工现场管理基本要求
(一)施工现场布置合理,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区域设置,应满足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及环境保护要求。
(二)出入口明显位置应悬挂“七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牌、现场出入制度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和质量终身责任制公示牌、农民工工资维权告示牌。
(三)办公区、生活区和拌和场、主要材料堆放区、模板和钢筋加工区等场内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
(四)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石和石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围堰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隧洞施工工程),高边坡工程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施工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并设有事故报警及紧急疏散设施。
(五)作业区外立面安全网应采用绿色阻燃A级密目式安全网。安全网应在平面内张紧,栓挂整齐,相邻处搭接到位,整体外观颜色统一,无明显污染或破损。
(六)在办公区、生活区外围连续设置全封闭围挡,内部环境干净整洁、卫生状况良好,设置适量绿化设施,做到安全、美观。
(七)施工工地有良好的文明氛围,有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等必要的文体生活设施,职工文体生活丰富多彩、活动形式多样,队伍精神面貌良好。
城区内的重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应按照《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水精〔2014〕3号),并结合《重庆城市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渝建〔2018〕253号)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重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负总责,细化制定工作方案,多层次、全方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施工单位要向项目法人作出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的承诺,并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强化保障措施。结合即将在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地推行的“水利安全文明智能工程”试点工作,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周边制高点、大坝、溢洪道、取水建筑物、水工隧洞、砼拌合系统、骨料开采及生产系统、导流围堰等区域或设施安装视频监控,提升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强化检查监管。项目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属地监管的同时,要督促、指导各项目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取得实效,并积极组织辖区内重点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创建工作。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