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的通知
渝汛办电〔2016〕73号
各区县(自治县)防办,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防办:
入汛以来,全市已出现多次强降雨天气,多地发生不同程度暴雨洪涝灾害,部分区县受灾严重。但在灾情、险情信息收集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上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不深入、不具体的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抢险救灾科学决策和全市的灾情上报工作。为确保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现将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区县防办领导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防办主任要亲自抓,并指定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作风过硬的工作骨干负责此项工作,确保灾情、险情信息报送和宣传准确、及时、高效。市防办将把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并每月通报报送情况。
二、切实提高灾情统计工作质量
按照国家防总《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切实提高灾情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的质量。一是数据填报要统一、规范,杜绝不合理的数据;二是报表上报要及时,实时报表及时报,月报、年报按时报,各实时报表的统计时段应避免交叉,以免造成重复累计;三是每次降雨过程结束后,填报过程报表时需附灾情综述,按照雨情、水情、灾情概况等三部分简要概述;四是过程报表中表4(水利设施洪涝灾害)和表7(抗洪抢险综合情况二)数据要真实、准确、全面;五是若有重大灾情需附图片和视频,并注明具体地点(街道、乡镇)等文字说明;六是积极加强与当地应急办、民政局、农委联系,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加快信息收集速度,同时加大核灾力度,核实后的灾情要及时修正、上报。
三、严格执行突发险情灾情报送规定
当发生重大突发险情或重大灾情时,严格按照《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根据灾情、险情的种类,分类规范填报,坚决避免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如发生上述情况,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问责。
四、规范有序开展防汛抗旱宣传
结合当前我市防汛抗旱工作形式和重点任务,按照《重庆市防汛抗旱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渝汛办﹝2014﹞3号)的有关要求,
精心组织策划,有针对性地突出宣传主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多种形式,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宣传报道工作,把握话语权和主导权,先期发声,塑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鉴于各区县灾情统计和信息宣传人员变动频繁,请各单位将负责灾情统计和新闻宣传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于7月22日前报市防办向珈慰邮箱(电话:89079325,13*******40)。另填报过程中如涉及灾情上报软件使用、故障等问题请咨询长沙至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电话:0731-82293926 、13*******26)。
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
编辑:罗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