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解除暴雨洪灾Ⅳ级预警的通知
渝汛〔2016〕25号
各区县(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18日15时~20日08时,我市大部地区出现大雨到暴雨,局地大暴雨;受上游来水及降雨影响,我市长江、嘉陵江出现小幅涨水,乌江出现明显涨水,16条中小河流出现涨幅2~6米的明显涨水过程,市防指于7月19日0时发布了暴雨洪灾Ⅳ级预警信息。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全力组织应急抢险救援,现事态总体上得到全面控制。根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未来两天,全市各地多云到晴,午后有分散阵雨或雷雨;长江、嘉陵江、乌江将于今日陆续出峰,中小河流水势回落趋稳,灾(险)情基本得到控制。经会商研判,市防指决定于7月20日10时解除暴雨洪灾Ⅳ级预警,进入后期处置阶段。在后期处置工作中,各有关区县及防指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全力恢复灾区生产、生活正常秩序,做好受灾群众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尤其是疫病的发生,确保灾区社会稳定,人心安定。
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6年7月20日10时
编辑:罗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