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防汛工作纪律的通知
渝汛办电〔2016〕74号
各区县(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万盛经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近日,湖北、湖南、江西等地先后对防汛期间违反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了严肃问纪。入汛以来,我市已出现多次强降雨天气过程,部分区县受灾严重,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汛情、旱情、灾情、险情和工作指令及时传递,现将进一步严肃防汛工作纪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防汛形势,严格责任落实。各区县防指和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认清今年严峻的防汛形势,牢固树立“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的思想,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恪尽职守,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所有党员干部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不得关闭通讯工具。值班电话严禁擅自变更,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坚决杜绝擅离职守、临聘人员顶岗、值班电话呼转等现象。
二、强化信息传递,完善值班记录。防汛值班期内,值班人员要及时主动了解掌握辖区内雨情、水情、汛情、灾情及预测预报等情况,出现险情灾情要按规定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并及时传达上级指令,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准确、全面记录各地汇报反映的情况、处理意见、处理结果和上级有关部门、领导的指示要求。
三、加大明察暗访,严肃责任追究。市防办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各级防指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防汛工作纪律。对带班领导、值班人员擅自脱岗、值班电话无人接听、不按要求报送信息和工作责任心不强、应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力、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调度、不作为以及组织指挥不力、重大事件苗头瞒报、漏报、迟报、乱报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要严肃查处,及时移转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
编辑:罗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