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防汛抗旱值班工作的通知
渝汛办〔2016〕15号
各区县(自治县)防办,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防办,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实际,经研究,我市从5月1日开始进行24小时防汛抗旱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
请各区县、各单位防汛机构或部门从5月1日零时开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防汛抗旱信息及时传递,洪旱灾情、工程险情及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有效应对和处置。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各级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防汛抗旱值班制度和工作要求,及时收集掌握本地区防汛抗旱相关信息,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时时保持与上下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按照带班领导要求,做好领导指示、批示、调度命令及有关信息的上传下达,确保不漏报、不错报、不迟报,确保洪旱灾情、工程险情及紧急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三、严格值班工作纪律
各级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工作,不得将值班电话转移到手机上,电话铃声响5声未接视作脱岗。市防办将不定期抽查各地值班情况,并进行通报。对严重违反值班制度,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在全市通报并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
编辑:罗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