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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6-01-18

    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汛前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

    2016年1月14日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县(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万盛经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据气象预报,受极强厄尔尼诺现象持续影响,2016年汛期可能提前,防汛抗旱形势严峻。2016年是“十三五”期的开局之年,认真细致地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最大程度减轻洪旱灾害损失,尤为重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倒逼责任体系完善
            各区县和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细之又细地完善和落实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及“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组)”四级网格化责任体系,特别是今年各地换届选举,若分管行政首长变更的区县及乡镇(街道),务必及时充实完善并予以明确,并逐一明确落实辖区内所有水库(水电站)、山坪塘、重点堤防、重要基础设施、城镇、山洪灾害易发区、旅游风景名胜区、城乡低洼地区等“行政、技术、管护”三个责任人及职责,并于2月底前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示,各责任人名单(其中水库名录以水利普查结果为准)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讯录(按照附件1~5格式),与公示结果于3月5日前一并报市防办备案(若出现主要行政首长变更需及时备案)。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汛抗旱督察体系,加大对关键环节、薄弱区域、隐患难点和重点工作的督察力度,督促各级责任人全面履职尽责。市防指将于汛前向全社会通报全市主要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二、针对性修编各类预案,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各地要充分认识应急预案在防汛保安和抗旱救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一是要结合本地历年防汛抗旱规律,认真复核基本情况,综合预案与专业预案相结合,分门别类做好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洪水调度方案的修编审批工作,要着力推进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方案、洪水防御方案的编制工作,积极探索并开展重点河流、重点区域洪水风险图编制,为防汛减灾提供科学可靠的基础资料。二是出现新的病险、水情发生重大变化、防洪任务发生重大变化、库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的水库,要及时修编抢险应急预案和汛期运用计划。所有预案的修编和审批工作要在3月31日前完成。

            三、深入开展汛前大检查,逐一排查防洪隐患
            各地和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精心组织好防汛抗旱大检查、大抽查、大巡查、大督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督促各项防范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不留死角。要按照“检查率百分之百、检查内容百分之百、整改落实百分之百”的要求,深入细致地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水库(水电站)的保安工作,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和各类监测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水库、水电站的24小时安全巡查制度等;二是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大江大河及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山洪灾害防御和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的运行管理和建设情况;三是城镇、交通干线、学校和旅游景区、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高山移民迁建安置区、工矿企业等的防洪保安工作;四是各级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情况;五是防洪工程和监测预警系统设施运行状况;六是各类防汛抗旱预案、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编审情况;七是防办能力、应急抢险体系建设、抢险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情况;八是防汛抢险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抢险方案制定、抢险队伍人员、物资落实、撤离路线划定、防汛安全标识制作、避灾安置场所确定等。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印发书面整改通知,限时整改,并跟踪整改到位;对不能安全度汛的,要挂牌督办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各区县、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分别于3月31日、4月5日前将各区县防指指挥长、成员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的汛前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加盖公章后的2016年区县(市级部门)防汛安全自查汇总表(附件6)报市防办备案。市防指将于3月15日开始,在各区县防指和有关成员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市汛前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四、加快水毁工程整治修复,重焕防灾减灾效益
            各地要充分利用冬春有利时机,本着急用先建的原则,特别是将影响防洪安全、饮水安全和农业生产用水安全的水毁灾损工程修复作为重点,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工程进度,为安全度汛和抗旱供水打下坚实基础,确保汛前圆满完成重点水毁工程修复任务。对汛前能够完成建设的项目,要倒排工期,严格设计标准,确保工程质量,按期按质完工。汛前不能完工的项目,要编制施工防汛应急预案和汛期施工计划,报工程所在区县主管部门审批、防办备案,并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工程度汛安全。
            各区县要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渝水〔2015〕17号)精神,结合水利工程损毁情况,合理确定应急度汛项目,于3月10日前将应急度汛重点项目报市防办。

            五、发挥山洪灾害非工措施,全力防御山洪灾害
            要充分发挥已基本构建起的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综合防治体系防灾减灾作用。一是要在汛前全面作好雨量站、水文站及设备检修和系统基础资料更新和补充,落实运行管护经费和人员,加强运行管理,强化操作人员培训,确保已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正常运行、汛期发挥作用。二是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快2014、2015年度防治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在汛前完成2014、2015年度的项目建设任务,年底前完成2016年度项目建设任务。三是要进一步总结近年山洪灾害防治工作的得失与经验,查漏补缺,按照山洪灾害防御“十个一”的要求,逐一完善山洪灾害易发区的行政村的防御体系,加强山洪灾害防灾避灾知识宣讲,发放明白卡入村入户。

            六、强力抗旱规划项目建设,有力推动抗旱减灾
            各地要严格执行市水利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重庆市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暂行)》(渝水〔2014〕59号)的规定,加快开展2016年度抗旱规划项目的建设,提高前期工作效率,严格按照批复意见,抓紧项目施工,强化工程及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同时,抓紧2017年度小型水库、引调提水和抗旱水井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已经完工工程要抓紧开展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及时发挥抗旱减灾效益。

            七、切实加强城市防洪工作,推动宜居城市建设
            各地要会同城建、市政部门认真分析梳理城市防洪排涝存在的问题,逐一排查薄弱环节,查找内涝、积涝险点和工作漏洞,统筹考虑城市外洪防御和内涝治理,合理确定城市防洪排涝标准,加快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加大河道、管道、下水道等清淤治理力度,及时采取排险和补救措施,增强雨洪防御能力,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
     

    编辑:罗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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