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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河长制工作简报2023年第10期

    日期:2023-11-03

    编者按:近年来,各区县在强化河长履职、市级总河长令贯彻落实、“一河一策”方案实施、幸福河湖建设等河湖管护实践中,探索总结了全面强化河长制、提升河湖管护质效的好经验、好做法。近期,刊发部分区县做法供交流参考。

    铜梁区聚焦问题“查改评”

    推动市级总河长令全面有效落实

    铜梁区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贯彻落实市级总河长令作为全面践行河长制的有力抓手,聚焦问题“查改评”关键环节,构建问题处置全链条“闭合圈”,推动河湖治理全面落实、全面见效。

    一、高位推动,聚焦问题查找,确保“查河”到位

    围绕“三张清单”,嵌入一项机制,充分发挥总河长、区级河长在抓落实中的“第一推动力”作用。确保自查问题要实,每年年初召开区级总河长会议,审定河流管理保护“三张清单”:一是年度重大事项重大项目清单,区总河长“开单子”,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工作中需全区统筹解决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经年度区总河长会议审定后纳入区级重点任务,由区政府统筹安排资金,每季度召开会议专题调度。2023年共将8项重点事项(项目)纳入区总河长责任清单,已落实资金10067万元保障实施。二是年度“一河一策”任务措施清单,区级河长“开单子”,各区级河长每年专题研究审定河流治理保护的具体工作事项,提炼任务、细化措施、明晰责任、量化指标,年底按“一事一办、一项一分”的原则进行考核。2023年共细化明确178项年度任务,完成河道整治3360米、生态浮岛建设10700平方米、水生植物种植2700平方米、退化林修复1200亩等治理任务。三是年度突出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将常态化暗访巡查发现的“三排”“三乱”等突出问题制作成视频,并提交区总河长会议“曝光”,实行挂单销号。2023年“曝光”的10个河流污染突出问题,通过月通报、季调度,目前已整改完成7个,剩余3个有序推进。确保巡查问题要实,针对镇村级河长巡河避重就轻,上报问题率低、上报问题不突出等情况,建立“巡河查河情况月报区总河长机制”,晒出发现突出问题的河长层级,督促镇村级河长主动上报突出问题。2023年发出工作提醒1次,通报、约谈镇村级河长9人次。

    二、高效推进,聚焦问题整改,确保“治河”到位

    建立“三色”滚动管理机制,可视化、动态化督促目标任务推进与问题整改。一是定期亮灯通报。对照“三张清单”,将每一件事项按推进情况进行“红”“黄”“绿”标识,形成“三色”预警清单,每月在全区范围内亮灯通报。如:对已完成的任务、已整改的问题,或按序时进度推进的任务以“绿灯”标识;对任务推进慢、问题整改慢、在规定时限内难以完成的任务以“黄灯”标识;对规定时限内未完成的任务、未整改完成的问题以“红灯”标识。二是强化跟踪督办。区河长办将“三张清单”完成情况按红黄绿“三色”标识后,定期报区总河长和区级河长阅示,并提请督办。2022年以来,区总河长、区级河长批示45次,区级河长约谈“红灯”责任单位责任人6次,提醒“黄灯”责任单位责任人8人次,有效推动解决堵点难点问题6个。三是定期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暗访组每季度对日常交办问题、巡视督查反馈问题、已整改销号突出问题等开展“回头看”。2023年对32个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有效督促2个河湖顽疾问题整改到位。

    三、高标问效,聚焦处置评估,确保“问河”到位

    用好考核“指挥棒”,健全河长制工作考核机制,完成问题评估问效闭环。一是向问题处置问效,将“三张清单”完成情况纳入河长制工作年终考核,凡被标识“红灯”的单位,按亮灯次数进行扣分。对出现两次“黄灯”后的单位,从第三次开始扣分。对采取有力举措,保障难度较大的问题或者任务按照序时进度推进,每次通报均为“绿灯”的责任单位进行加分。2022年度考核中,6个单位受到相应扣分。二是向水质目标问效,将河流水质改善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对年均水质同比下降的,予以扣分;对有改善的,按照总磷、氨氮等水质监测因子的同比改善率计分。2022年度考核中,8个单位受到相应扣分。三是向多方反馈问效,各区级河长按照“好”“较好”“一般”三个等次对镇街、部门河长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考核。2022年全区7个镇街、4个部门被评价为“较好”等次,在考核中受到相应扣分处理。同时,将群众举报多次仍未整改或履职不力产生负面影响的,同步列为扣分事项。严格评估问效以来,小安溪、淮远河水质由Ⅴ类提升并稳定至III类。

    南川区全面强化“一河一策”效能

    奋力书写河流管护新篇章

    2023年以来,南川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强化河长制的部署要求,以“一河一策”为重要抓手,完成“一河一策”年度任务173个,总体推进进度达82.87%聚力推动辖区河流水质全面向好。

    一、全方位优化方案,确保治河有策

    一是“一个主体”牵头抓。印发《关于调整全区河长制工作体系的通知》,完善26条区级河流牵头单位,明确由河流牵头单位负责“一河一策”方案年度任务的编制和实施,由过去的“河长办负责编制”变为“河长办统筹、牵头单位负责编制”,进一步压实牵头责任。

    二是“四个结合”定目标。针对“一河一策”年度任务细化不够、措施不实等情况,在年度任务目标制定上,注重与“一河一策”阶段性任务、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各责任部门涉河涉水工作内容、各级河长巡河发现问题相结合,梳理形成河流共性任务379个、专项任务58个。

    三是“五级会诊”严审核。“一河一策”方案经河流牵头单位审核、区级部门会审、专家评审、区级河长审定、区政府批复等五级审核后实施。其中,24条区级河流经26个区级河长在专题会审定通过,大溪河、藻渡河“一河一策”经双总河长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全流程强化调度,确保推进有力

    一是暗访督查抓进度。区河长办联合区委督查办、区政府督查办、区纪委监委等单位成立河长制工作暗访督查组,将“一河一策”任务实施情况纳入督查暗访内容。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全覆盖督查2次,发现“一河一策”实施进度滞后、整改不力问题14个,下发任务交办单10份。

    二是分级调度破难题。今年以来,33名区级河长累计调度“一河一策”任务48次,推进问题整改20个。区河长办通报“一河一策”任务完成情况3次,对实施进度滞后的单位书面提醒12次,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调度“一河一策”相关问题1次,推进解决天星至福南桥段20公里污水管网水毁修复等问题8个。

    三是考核督办促落实。将“一河一策”实施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考核,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一河一策”方案年度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约谈、提请区纪委监委问责。2022年以来,因“一河一策”实施进度滞后等问题,4个相关部门受到约谈,11个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在区级河长制考核中受到扣分;区纪委监委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对5个部门及乡镇进行责任追究。

    三、全要素细化保障,确保落实有效

    一是制度保障。在履职方面,将“一河一策”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职及区总河长公示专章内容。在任务推进方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将整治完成的任务及时进行销号处理,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纳入问题清单。在信息报送方面,建立“一河一策”月报送、季通报、年总结机制,河流牵头单位每月收集“一河一策”任务完成情况,并上报“智慧河长”系统。

    二是组织保障。为区级河流牵头单位全覆盖分配“智慧河长”平台账号36个,各单位落实专人负责“一河一策”系统录入工作。开展河长制工作业务培训,对“一河一策”任务填报进行系统培训,提升“一河一策”填报及时性、准确性。

    三是经费保障。将“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和中期评估纳入区级财政预算,落实专项经费112万元。统筹整合资金1.3亿元,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座,开展河道治理49公里,更新污水管网改造36公里,建设实施高标准农田15.55万亩,完成39家水产规模养殖场养殖尾水直排问题整改。

    渝简报147

    分送:水利部办公厅,长江水利委员会办公室;

    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市级有关责任单位;

    区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办公室、河长办;

    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办公室、河长办。

    投稿邮箱:cqsh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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