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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市水利局 |
公示日期 |
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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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我市自然保护地存在“生态保护修复不力”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督促指导彭水县润溪电站完成整改、指导有关区县开展涉自然保护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再排查等2条整改措施达到“完成彭水县润溪电站生态流量问题整改工作,指导区县进一步加强涉自然保护区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保障河流生态用水”的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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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市水利局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指导彭水县完成润溪电站原输电线路的拆除,完成取水坝生态流量泄放口开挖,在渠道首部建设生态流量泄放管道,按要求泄放生态流量,约850米河道断流问题已解决。 二是印发《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小水电问题整改的通知》,举一反三开展问题再排查。对涉及自然保护区小水电排查发现的20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开展问题整改,截至2025年6月底,2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有效解决涉自然保护区小水电生态流量问题。 三是印发《重庆市2025年度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监督检查计划》,部署全市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重庆市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办法》,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日常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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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市水利局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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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 ||
全文下载: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任务序号十五:生态保护修复不力涉及市水利局事项).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