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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重庆市重要河道岸线开发利用和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7-08


    各有关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北部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2015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的指导思想,落实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岸线开发利用和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市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河道岸线开发利用和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长江沿岸地区是长江流域发展最好、最快的地区,是沿江各省规划发展的重点地区,对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河道岸线规划既是国家战略规划,也是审批涉河建设项目的重要规划依据。随着长江经济带的建设发展和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沿江各部门、各地区都对岸线利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制定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来指导长江经济带河道岸线的开发利用保护及其管理工作。

    二、任务由来

    根据2015610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组织召开的“长江岸线开发利用和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和印发的《长江岸线开发利用和保护总体规划工作大纲》(以下简称《工作大纲》,另行单独印发)的有关要求由长江委组织相关省(直辖市)开展长江经济带长江干流(溪洛渡~河口)、岷江(都江堰~宜宾)、嘉陵江(亭子口~重庆)、乌江(乌江渡~重庆)、湘江(松柏以下)、汉江(丹江口~武汉)、赣江(赣州以下)等重要河道(共6280km)的岸线开发利用和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159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任务,报国务院审批。

    按照《工作大纲》要求,重庆市的主要任务是配合长江委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向长江委提交相关基础资料和重庆市规划分报告。20156月底前,完成基础资料上报工作;7底前,完成重庆市境内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的河道岸线开发利用和保护总体规划报告编制上报工作。

    三、规划水平年与规划任务

    (一)规划范围与规划期限

    重庆市规划范围:长江干流691km(江津区羊石镇入境~巫山县碚石镇出境)、嘉陵江152km(合川区鼓楼镇入境~渝中区朝天门嘉陵江与长江汇合口)、乌江223km(酉阳县万木镇入境~涪陵区乌江与长江汇合口),共1066km河道。涉及区县:江津区、永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巴南区、南岸区、渝中区、江北区、渝北区、长寿区、涪陵区、丰都县、忠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州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合川区、北碚区、沙坪坝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武隆县,两江新区,北部新区。

    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2013;近期水平年2020年,远期水平年2030,以近期水平年为重点。

    (二)规划任务

    河道岸线开发利用和保护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岸线规划”)的主要任务:研究分析岸线资源及岸线开发利用现状,分析总结岸线开发利用与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深入分析岸线利用对防洪保安、河势稳定、水资源利用、生态与环境保护及其他方面的影响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岸线的主要特点,综合考虑河道防洪和航道治理规划,城市建设规划以及沿江地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的要求,确定岸线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总体规划布局,科学合理的划分岸线功能区;按照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维护河流健康、促进岸线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要求,提出各岸线功能区的禁止开发利用项目类型,以及加强岸线利用、保护和管理的政策制度建议;开展岸线有偿使用专题研究,提出岸线有偿使用规划意见。

    四、工作内容及任务分工

    (一)重庆市的工作内容

    1.基础工作

    承担工作:收集整理沿江社会经济及工程等基本资料;收集整理水文及河道地形等基础资料;河道演变分析;沿江经济社会发展对岸线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要求。

    配合长江委工作:生态与环境现状调查及基本资料收集;岸线利用情况查勘与调研。

    2.规划研究工作

    承担工作:岸线资源综合评价;岸线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分析评价;岸线控制条件分析;岸线利用与保护的目标分析;岸线长度的量算;岸线功能区划分;岸线控制利用管理意见。

    3.形成重庆市规划分报告——《长江经济带重庆市重要河道岸线开发利用和保护总体规划报告》。

    区县工作任务

    区县负责辖区内岸线规划基础工作和岸线规划研究工作,按照《工作大纲》的有关附表格式填报有关资料

    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区县各部门统一协调工作;负责提供辖区内沿江社会经济及工程等基本资料,提出沿江经济社会发展对岸线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填报《工作大纲》“附表1省沿江县市社会经济指标表(2013年)”;“附表4省河涉水生态敏感区情况统计表”。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岸线规划组织牵头工作,负责《工作大纲》“附表1~附表6的报送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填报《工作大纲》“附表2省河涉河工程情况统计表”“附表3省河水源地情况统计表”“附表5省河岸线资源综合评价表”“附表6省河岸线功能区规划成果表”。

    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北部新区社会发展局:按照《工作大纲》和本通知要求,完成辖区内的基础工作和规划研究工作。做好与渝北区、江北区、北碚区等区域河段对接工作,确保上下游河道无缝对接。按照《工作大纲》要求填报“附表1~附表6

    编制单位工作任务

    1.负责重庆市规划基础资料汇总、规划研究规划分报告编制等工作。

    2.具体负责水文及河道地形等基础资料收集整理河道演变分析岸线利用情况查勘与调研基础工作。

    3.具体承担以下规划研究工作:岸线资源综合评价;岸线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分析评价;岸线控制条件分析;岸线利用与保护的目标分析;岸线长度的量算;岸线功能区划分;岸线控制利用管理意见。

    4.编制重庆市规划分报告《长江经济带重庆市重要河道岸线开发利用和保护总体规划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进度要求

    625前,区县完成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报规划编制单位汇总

    628前,规划编制单位完成全市基础资料复核和汇总,并送市水利局。630日前,市水利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相关市级部门审核后,报长江委汇总

    720日前,规划编制单位完成重庆市岸线规划分报告编制工作,送市水利局。725日前,市水利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相关市级部门进行审查。

    730前,规划编制单位结合重庆市审查意见,完成分报告复核修改工作,送市水利局报长江委汇总配合长江委,完成第一次规划成果汇总。

    8月底前,根据长江委第一次规划成果汇总意见,市水利局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后续工作;配合长江委,完成第二次规划成果汇总。

    (二)协调好相关规划

    岸线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防洪规划、水资源规划、水利设施规划、港口规划、航道规划、市政排水设施规划、交通道路桥梁规划、城市园林规划等诸多规划密切相关。在岸线规划中,要按照保障河道防洪、供水、生态安全和科学合理可持续利用岸线资源的原则,协调好与相关规划之间的关系。

    )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

    河道岸线管理涉及规划、国土、城乡建设、交通、环保、市政、港口、航道等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各区县(自治县)、管委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做好统一协调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协调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争取各方大力支持,确保规划工作顺利推进和规划成果科学合理。

    )及时落实工作经费

    岸线规划工作经费应列入各级财政专项经费预算。市级规划工作经费,由市水利局向市财政申报,市财政局核定;区县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由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向区县财政申报落实。

    )其他要求

    1.2015617日前,各区县将岸线规划工作联系人员名单及电话号码(含座机、传真、手机),传真至市水利局河道管理处。

    联系人:杨娟,电话:139****8567,传真:86061931

    2.2015625日前,各区县基础资料书面材料送市水利局河道处,将电子版发送至“重庆水利业务流程管理信息系统”邮件箱。联系人:周亮(联系电话:13908370171)。

    两江新区和北部新区,可发送邮件至邮箱jzx1109@163.com。联系人:江泽秀电话:89079392134****3592

                              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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