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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首个水利立法项目服务费用预算标准在重庆出台

    日期:2026-08-21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领域立法项目服务费用预算管理,解决不同立法项目在项目层级、立法类型、工作阶段和复杂程度等方面差异问题重庆市水利局结合立法工作实际,建立科学规范、标准统一、与立法工作实际相适应的费用测算机制,出台全国首个水利立法项目服务费用预算标准

    预算标准确定收费基准价。根据立法项目层级和立法类型,分别确定收费基准价。收费基准价主要依据有关财政管理制度规定测算确定,包括完成项目所必需的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和专家咨询费等支出。

    预算标准设置工作周期系数。根据立法工作计划所确定的工作阶段,对不同委托情形分别设置工作周期系数。其中,针对立法工作计划包括调研、预备、审议阶段等不同情形,分别根据实际委托的工作阶段确定相应系数,以体现不同委托范围和工作周期的差异。

    预算标准设置复杂程度系数。根据立法条件和工作难度复杂程度系数按照1+条件调整系数+作难度系数计算。条件调整系数主要根据立法项目的立法条件和项目性质设置其中,对制定项目根据是否具有相应上位法、同位法作为参考依据,区分创制性立法和不同情形的非创制性立法;对属于综合性立法的项目,另行设置相应调整系数。工作难度系数主要考虑立法项目是否涉及核心制度条款设计、部门职责协调难度较大、地方特色较为突出以及具有其他难度较大的特殊情况;符合其中一种情形的,工作难度系数为0.2不重复叠加。

    预算标准主要适用于重庆市水利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修订、修正等立法项目相关工作的服务费用预算。重庆市水利局将结合立法项目实施和预算管理实际,加强对《预算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和总结评估,根据实践中反映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收费基准价、工作周期系数、复杂程度系数等内容进行动态研究和适时完善,不断提高预算标准与水利立法工作实际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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