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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水文总站积极应对本轮暴雨洪水

    日期:2023-07-10

    6月29日至7月5日,我市持续遭受强降雨天气过程。长江、嘉陵江、乌江等大江大河出现不同程度涨水过程,均未超警戒水位;17条中小河流发生20次超警戒以上洪水,5条中小河流发生5次超保证洪水,137条中小河流出现1―11米涨水过程;7月4日11时出现“綦江2023年第1号洪水”。市水文总站强化落实“四预”措施,积极应对本轮暴雨洪水。

    一是加强值班值守。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严密监测中小河流水情变化,做好预警预报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叫应”机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对綦江、南川、石柱、巫山等降雨涨水风险较高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值班抽查,要求密切关注水雨情发展,做好各项防范措施。

    二是强化预警预报。召开紧急会商会,对本轮降雨涨水过程应对工作进行滚动部署,开展滚动预报。6月29日至7月5日,市水文总站共编发《每日水雨情》14期、《每日水情专报》14期、《水情预警》5期、《重要汛情快报》17期、《重庆市编号洪水》1期;通过上级部门与市气象局联合发布《中小河流涨水风险提示》2期、《未来24小时中小河流涨水风险提示》2期、《未来6小时中小河流涨水风险提示》9期,提醒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做好超标洪水防范应对工作。

    三是启动应急监测。7月4日9时30分启动水文应急监测Ⅳ级响应,17时30分升级为Ⅲ级响应。派出2个工作组8名监测人员赴石柱中益乡、江津五岔水文站等地开展应急监测指导,要求各部门保持高度警觉,密切关注水雨情信息,中心、监测站第一时间应对暴雨洪水,开展水文应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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