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全面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领域信用监管的意见》(渝水〔2022〕45号)要求,大足区对生产建设项目市场主体实行信用评价,严格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依据《重庆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将市场主体划分为A级(水土保持诚信单位)、B级(水土保持良好单位)、C级(水土保持警示单位)、D级(水土保持不良单位)四类。其中,对A、B类主体实施“降低检查频次、减少检查事项”的正向激励措施;对C、D类主体实施“加大检查力度、提高检查频次、增加检查事项”的重点监管措施。
目前,已完成20家建设单位的评级工作,其中A级4家、B级14家、C级2家;完成12家方案编制单位评级,其中A级11家、B级1家;完成6家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评级,均为A级。例如,针对信用评价为B级的重庆新城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吾悦广场项目),大足区水利局依法将检查频次由每3个月1次调整为每6个月1次,检查事项由15项缩减为7项,切实降低企业迎检负担。
下一步,大足区水利局将持续完善信用评价信息归集机制,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及时录入信用信息平台;深化分级分类监管运用,根据动态评价结果及时调整监管策略;加大信用评价结果在行政审批、日常监管、联合惩戒等环节的应用力度,着力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性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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