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队伍建设、宣传引导相结合。坚持“内外兼修”,对内依托“水利大讲堂”等开展专题培训6次,干部专业素养显著提升。对外依托“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0余场次,覆盖企业20余家、群众2万余人次,企业、公众守法意识大大加强。
二是审查减负、审批提速相结合。建立重点项目审批服务专班,推行“报件即办、随机抽取、容缺后补”审查模式。同步优化审批方式,精简小型项目流程标准、简化验收报备事项。目前,已审批水土保持方案38个、完成自主验收报备27个,实现审批提速与企业减负双促进。
三是精准监管、执法闭环相结合。探索破解传统监管“一刀切”难题,同步建立“排查—执法—整改—问责”闭环机制和“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机制。现已开展水土保持检查16次、核查图斑17个、发现并整改问题17个,实现生态保护与企业经营双向兼顾,赋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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