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用好“智慧眼”。利用遥感影像、无人机等信息化手段,对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产生的地表扰动进行监测,有效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实现“天地一体化”监管全覆盖。今年以来,完成市级水土流失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核查6个,核查出“未批先建”项目6个,补报率达100%。
二是把严“标准尺”。严格方案质量管控,开展专家审查、主管部门校核两道程序,为全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把脉问诊”,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对已完工项目开展水土保持自主验收。今年以来,已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0个,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14个。
三是拉紧“联动手”。与区规资局、区交通运输委等5个职能部门联动,聚焦“协同执法、统筹检查、考核协调、联合惩戒”,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联合检查,强化协同监管,提升水土保持监管能力。目前,累计开展监督检查8次,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整改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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